一要坚持公道正派以立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人用人,是组织部门最重要的职能之一,选好人用好人,核心是做到公道正派,这是组织工作最鲜明的职业特征和职业操守。习总书记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作为组工干部,就要严格贯彻落实这些用人标准和要求,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出以公心客观地了解干部、公正透明地评价干部、准确无误地推荐干部,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
二要培育良好家风以立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习近平同志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此我们要时刻牢记在心、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古人讲,“妻贤夫祸少,妻贪夫招罪”,反之,也是这个道理,有一些干部之所以出问题,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没有管好身边人,没有管好家里人,没有树立良好家风。俗话讲,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教要变坏。家风建设的关键是严,严管才是厚爱。要通过日常要求、家庭格言、家训等形式,培养子女勤俭节约、孝敬老人等美德,教育子女讲规矩、走正道。同时吹好廉洁守纪的“枕边风”,相互多提醒、多劝告,防微杜渐、保持警醒。
三要坚持清正廉洁以立威。组织部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许多人拉关系、走后门、搞腐败的重要对象之一。因此,必须在面对各种诱惑时,做到眼不红、心不乱、手不伸、腰不弯。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组织干部“十严禁”等有关规定,时刻提醒自己要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慎微慎独,修德修身,自觉遵守组织纪律的“保障线”,严格工作纪律的“警戒线”,不触生活纪律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