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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喧哗与骚动》小说读后感

若水分享 1147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创作的长篇小说,创作于1929年。该小说讲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喧哗与骚动》小说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读《喧哗与骚动》小说读后感1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 sound and the 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读《喧哗与骚动》小说读后感2

开始读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下面是从别处寻得的能体现一点相似想法的观点。我会自己不断地完善,修改。

全书分四个部分,分别用四个不同的任务口吻来叙述:班吉,昆丁,杰生和作者自己。四个部分的叙事都非常符合人物的性格和身份。

首先是是班的这一部分,班是个智障儿,虽然三十岁了,可智力还是停留在三岁的水平,他的思维可以说最适合用意识流的手法来写,时间跳跃非常大,但是从混乱的记忆中,可以窥见到他和凯蒂深厚情感。这一部分非常考验读者的参与度,需要细心的阅读和体会才能够体察到文字背后那深深的情感。同时也描述了凯蒂和昆丁和杰生之间的兄妹之情感。

第二部分是昆丁的自叙,时间跨度比较小,主要是在凯蒂失贞后、结婚前后与凯蒂的谈话和自己自杀前的心理之间跳动。他的意识流可以看为一个人自杀前高度集中、清晰却也混乱的思维。他过去的思绪都与凯蒂有关,特别是凯蒂的失贞和结婚。对昆丁来说,“未来是看不见的”。表面上他是为妹妹而死,实际小则是为家庭没有前途而亡。

第三部分是杰生的自述,相比较前两者,杰生意识流的跨度就更短了,过去的回忆里在他脑海中的只有自己工作机会的丢失、家族最后一块农场的变卖(为给昆丁凑哈佛的学费和凯蒂婚礼的费用),亲情的回忆站得很少。杰生与他的弟兄姊妹完全不同,他看中利益、金钱超过一切,其实他也爱母亲,但关注于自己超越了这一切。他养活班,只是碍于母亲还在世,母亲去世后他就将班送去了精神病院,甚至在母亲在世时瞒着母亲给班做了手术;凯蒂的失真是他没有脸面,但他更关心是否能给自己带来一份工作;昆丁去读哈佛,理应为之骄傲,但父亲卖掉牧场却令他不满,家里没有给他任何物质上的供应,反过来,他却要养活一家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他是生活得最为凄惨的一个,他省吃俭用攒前,却被侄女抢走并只能吃哑巴亏,他的生命界限如此小,凯蒂可以在被抛弃后依然闯荡世界,昆丁有勇气去死亡,可他自己却仍旧生活在杰弗生,每日为赚钱绞尽脑汁。 第四部分则是作者的叙述,可以说是描述,也就是正常方式的写作。

凯蒂的女儿小昆丁可以说是这个家族最大的牺牲品,如野花般自身自灭,消失了。

女仆迪尔西有温柔、忍耐还有怜悯,评论说她是福克纳书中的亮光,福克纳也是受信仰影响很大的作家,可以说在美国宗教背景下每个人的思想都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希望女仆迪尔西所代表的爱与饶恕,还有忍耐可以成为这个悲惨世界中的希望,所以通过迪尔思体现着福克纳的积极思想。 班在这部分有着一种预知的能力的迹象,比如 小昆丁离开、在到墓地途中线路变更的悲创,但我更从文字中感觉他的衰嚎更预示着这个家族的末日即将到来的一种悲哀。

一本书,描绘了一个家族的衰败,最后结束。

读《喧哗与骚动》小说读后感3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读《喧哗与骚动》小说读后感4

“人生如痴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莎士比亚《麦克白》

这是一本典型的意识流小说,最大的特点是很难抓住作者的思绪,着重的是心里活动描写。它不是传统小说按故事情节发生的先后次序或者是情节之间的逻辑联系联系而形成的单一的、直线发展的结构,而是随着人的意识活动,通过自由联想来组织故事。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认为人的意识活动不是以各部分互不相关的零散方法进行的,而是一种流,是以思想流、主管生活直流、意识流的方法进行的。同时有人为人的意识是由理性的自觉的意识和无逻辑、非理性的潜意识所构成;还认为人的过去的意识会浮现出来与现在的意识交织在一起,这就会重新组织人的时间感,形成一种在主观感觉中具有直接现实性的时间感,形成一种在主观感觉中具有现实性的时间感。

所以在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中,尽管他写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很难把他们之间故事情景联系起来。

印象最深的是这个家庭的女儿凯蒂。虽然全书没有以她的视角来单独成章,可是她却息息相关渗透到每一个人物的行动中。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因为凯蒂的风流成性,爱恨交加,悲愤溺水自杀。康普太太是自私冷酷的“病人”,她在意的一定只有她自己,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拖累了整个家庭,也加快了康普生一家的没落。凯蒂生活在被压抑的黑暗中,摆脱“闺秀”束缚,却走过头,风流放荡,与男生幽会有了身孕,然后嫁给了另一个男人。不过她也免不了被抛弃的命运。可怜的是那个也叫昆丁的私生女。可笑的父母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生下了她,痛苦悲哀注定伴随着她的一生。幻灭后的明天,正如文章所说,“在痛苦中诞生,在疾病痛苦中长大,在腐朽中死去。”

其实在单纯、不被世俗和虚伪污染的班吉眼里,凯蒂小时候是可爱的,善良的,充满爱心,也勇敢渴望追求爱情和幸福。但她生活在注定没落的南方家庭。在林达的书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封建的南方家庭在时代的淘洗下混乱不堪,注定的堕落和命运的选择。就算呐喊,光明也只是短暂的一瞬,在差点看到福音来临的那一刻死去。

我看到文中在最后的呐喊,试图唤醒“羔羊的血”去救赎罪恶的一家。然后已经无能为力了。死去的是幸福的,留下来的只能残喘等待复活。

#216 当上帝转过他那无所不能的脸去时,他说:我不想让天堂承受过重的负担!我能够看到鳏居的上帝关上了她的门;我看到洪水在天地之间泛滥;我看到一代又一代始终存在着的黑暗与死亡。接下来呢,看啊!兄弟们!是的,兄弟们!我看到了什么呢?我看到了什么,罪人们啊?我看到了复活和光明;看到了温顺的耶稣说:正是因为他们杀死了我,你们才可以复活;我死去,为的是让看到相憎奇违的人永远不死。兄弟们啊,兄弟们!我见到了末日的霹雳,也听到了金色的号角吹响了天国至福的音调,那些铭记羔羊鲜血的事迹的死者纷纷复活。

至于杰生的冷漠无情,贪婪成性大概也是理所当然的。康普太太对自己的子女的恶毒、自负,全部给了杰生。他更深一筹。最邪恶的,最自私自利的,最好面子的,也是报复心最强的。他没有受到关爱,也遭受被许诺后的遗弃。于是只有把自己投身于金钱的慰藉中,文中说“钱只是属于命中注定会赚钱会存钱的那些人”,大概意思是相信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也相信物质是不朽的吧,有了金钱,再也不会有人背叛了。

那只所有希望与欲望坟墓的表也象征了这个冷漠家庭的没落。所以到头来,留下的只有凯蒂“失落的天真”和班吉“人性的天真,以及那个高尚正直的黑人女佣。流过浅滩时水波微微起伏,就像是一匹布,它依旧保留着一丝光线,水总是这样的。他们也总是这样的。

读《喧哗与骚动》小说读后感5

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李文俊译。

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我竟未曾有闻,井底之蛙,浅陋立显。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小说中的这个家庭,让人感觉不到温馨的气氛,尤其是病恹恹的怨天尤人的母亲,看不出她对四个孩子一丁点儿的关心和爱。而父亲不善治家,嗜酒贪杯,读了许多书,受几本古希腊人书籍的影响而无比消极,他的消极影响了长子昆丁。次子杰生是一只冷血动物,他当着黑奴小孩的面将巡回乐团演出的门票扔进壁炉烧坏,也不肯送给这个对演出十分向往的可怜巴巴的孩子。女儿凯蒂和黑人女佣迪尔西是给这座房子带来一点温情和阳光的两点火种。前者虽然风流成性,从她对痴呆小弟的态度上看,她比徒有大家闺秀外表的母亲强多少倍。黑人迪尔西,她那种黑人特有的博大的爱,在作者笔下,简直像一个高尚的修女或者崇高的圣徒。

最让人难忘的,当然还是小说的语言。有一些诗一样跳动的语句,片面夸大了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而恰如其分的烘托了当时的气氛,表达了复杂了心情,或者突出了某种细腻的感官感受。有些语句简直让人拍案叫绝,比报屁股上的所谓诗歌强多少倍。班吉明是个痴儿,但是嗅觉十分灵敏;昆丁想自杀,所以十分亢奋。小说的这两个部分,这种让我眼睛一亮的语句尤其多。

长久以来,我痴迷于这种美辞妙句,就像一般的女性喜欢外形别致色彩艳丽的衣服和摆设,也像书法家痴迷于文字自身的形体。

深层的原因,可能是我个人缺少遣词造句的才情。这种缺乏,就像一个只知道穿配发的制服的人,不懂得各式各样的其它衣服中的流行元素和搭配技巧。

好的小说,在空闲的时候随手翻几页,总不会让人失望,总能发现一些妙极了的描写和陌生化的诗一样的词句。

相逢莫如偶遇,此次偶遇,发现了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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