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这是一个湿淋淋的故事,全书沉浸在一种灰暗湿冷的氛围中,支离破碎,没有高潮转折。这些人在无意义的前进返折中消耗生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
从昆丁,到康普生家,到美国南方社会,都沉浸在一种朦胧混乱的进行中。所有人在人生喧闹中过完了这一生,但没能给世界留下任何色彩。
康普生是奇怪的不能称之为家的家,人与人间是支离的,缺失了家人之间的连接纽带。这一大家子里,除了被唾弃的名字都不能提起的凯蒂(凯瑟琳),没有一个会“爱”。他们之间,在依靠一种家族的名誉连接。实际上就是极度个人自私的外化。
从父母辈开始,康普生夫妇,没有任何妻子与丈夫的意识,他们是对方的冰冷的陌生人,康普生先生表面整日对康普生太太的弟弟毛莱冷嘲热讽,实际上也是对其背后家族的不屑。康普生太太的口头禅几乎就是:“感谢上帝,杰生你是唯一一个不像康普生家的人。”俩个人,死守着自身早已落魄下去的家族荣光,形成相互的对立。
康普生太太在整个家庭中,最重要的角色是母亲,在许多的作品里、人生里,温情就在母爱的角色里起始,是让人生故事显得鲜活流动的光。但在康普生太太这里,这丛温暖的灯火熄灭了,她是一块巨大的寒冰。除了杰生,她没给自己的孩子施舍过一点点的爱,她说班吉是“上帝对她的惩罚”言语行动里处处是对他的厌恶;昆丁像康普生先生,是为了她而去自杀;凯瑟琳从来没有她那种“咱们这种人家的女子”大家闺秀的样子,后来更是不允许任何人提起名字的耻辱;杰生是她“花了两年”矫正“坏习惯”的孩子,因此深受她的信赖与喜爱,可也因为她从没有停止过的标签思想“不是康普生”与他的亲人割裂的彻彻底底。母性角色的缺失,让这个家庭残破而尽显冰冷。使每一个孩子都形成不健全的人格。
康普生先生的存在镜头份量少的可怜,形象零星的存在于班吉的记忆里,思想则留存在昆丁混乱的思想中。他对孩子,表面是温和的,没有康普生太太的尖刻,但实际上只是一种人生的自我放纵,他昏昏醉醉的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的人生虚无消极,毫无意义,就像沉醉在感叹吟诵人生的诗人,深入自己的内心世界,没有能力担当去给孩子爱。他不仅没有站稳自己父亲的角色,反而进一步的加深促进了三个孩子(昆丁、凯蒂、班吉)与母亲的矛盾。
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凯瑟琳、杰生,他们都是残破的人,他们是母爱的缺失者,也是给予爱上的残疾人。
这个残破的“缺爱”的家庭,得以维系的重要因素,是那个低贱的黑人厨娘“迪尔西”,迪尔西的角色,补充了整个家庭中缺少的父母爱,她以黑人的身份,显示超越白人的可贵。她几乎是整部小说里唯一温暖的光。
整本小说,从班吉、昆丁、杰生三个人的意识去拼凑成关于过去的完整故事。这三部分的意识流,并非一种故事叙述的表达方式,而是这三个角色自己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他们是三个思维混乱,无法正常思考的精神病态患者。
班吉是先天的智力障碍,33岁的他只有3岁智力,不断在过去的记忆里跳跃,故事从班吉的视角开始,因而极其破碎凌乱,理解的困难。但读完全书后再来看,似乎再难以找到任何更好的角色来讲述这个故事。班吉因智力的问题,成为缺少人格色彩的白纸,康普生一家的重大事件班吉的改名、凯蒂的失贞与婚礼、奶奶的去世、昆丁的自杀、康普生先生的葬礼,即使是破碎的,也是真实的,再没有任何视角,比一张白纸显现的东西更真实。其次,在所有人的眼里,班吉都是一个“白痴”,无论是重大的事情还是下人的闲言碎语,没有人想避开一个傻子,在班吉的部分,所有人物的性格都是最真实的展示,迪尔西与早期凯蒂的善良一览无余。最后,班吉是个傻瓜,他五官的感觉,是完全混乱的,因此,他闻到“冷的气味”,闻到死亡的味道。我们在潜意识的神秘认知里,总相信傻瓜总在一些地方超过常人的敏感,福克纳在借助班吉,虚虚实实的传递自己的意识,他闻到纯洁的凯蒂身上“树叶的香气”和“失贞”后厌恶的味道,他也喜欢闻黑人威尔许屋子里的气味。这是一个安排的精妙的傻瓜。
班吉是整个故事中,最悲剧的承受者,他不由自主的渴望贴近炉火、垫子、凯蒂这些象征温暖的事物,他生而被剥夺能力,对于冷漠、堕落、残忍,他承受。这部小说里的所有人都在愤怒骚动,除了班吉。
昆丁的部分,几乎是全书最艰涩难懂的意识流部分。他所涉及的时间段很小,即从妹妹凯蒂的失贞到结婚。他的认知不真实,更加虚幻,但几乎是整本小说的核心所在。昆丁是一个被时间捆绑了的人,他惧怕一切与时间有关的钟表,可能存在的原因,一是因为,昆丁的人生导师——父亲康普生给昆丁灌输虚无的价值观类似“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谬误的”,钟表永无止境的跑动,是在提醒昆丁,生命是在毫无意义的消亡着,这种人生的无力,是昆丁想要终结的。二是,在昆丁自杀前的最后回忆里,父亲告诉他“暂时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词,昆丁来不及去修正被时间抹去的东西,他恐惧时间。
昆丁这个人的形象,是康普生家所有虚妄荣誉的堆砌,身为康普生家的长子,他承受了父亲的希望和家族的尊严,他自身成为伦理道德的维护者。他的生命,从妹妹凯蒂的失贞开始剧烈的扭曲,妹妹的不洁污染了家族,他作为维护者尝试了各种方式去抹去家族的羞辱:杀死凯蒂、与她的情人决斗、假装自己与凯蒂乱伦、自杀。与此同时,他又继承了这个家族的懦弱与无能,他想把不贞洁的女人拖下地狱遭受烈火,却“丢了刀”“像一个女人晕了过去”。他的生命捆绑着贵族的道德,当他无力挽回这种道德标准,他就只剩下了一条路:死亡。
昆丁是整本书里,最冰冷的人,最缺失了爱人能力的人。他看似关心凯蒂,关心班吉,实际上,只是在关心这个沦落家族的最后一点尊严。 他给自己的生命戴上了镣铐,也给别人强制性的锁上了铁链。昆丁朦胧虚无的生命,就是永远保持着节奏前行的钟表。
杰生在表面上是典型的恶,自私、残忍、伪善、无知……总之结合了一切不讨喜的性格。杰生是罪恶的,极端的,伤害残害无辜的人,他在让绝望与崩塌延续。
但是,重新回读班吉的童年回忆部分,杰生让人觉得可怜,他从小就被隔绝,被父亲、昆丁、凯蒂、迪尔西厌恶与忽视,加上母亲性格的影响,最终造成他人格的畸形。杰生可恶,却又让人读到这个灰暗的家里唯一一点跃动的色彩,在他身上,融合人性的罪恶,因而又最为像人本身。他生于残破的家族,最后亲手让它摧毁。
对残存的凯蒂的思考
全书没有写凯蒂的故事,可全书都是隐藏围绕着凯蒂的故事来写。在班吉的回忆里,童年的凯蒂善良,昆丁,凯蒂任性而放荡,杰生,凯蒂是自私的,家庭的耻辱。
凯蒂是爱,是色彩,是要奔离出这个灰暗牢笼的鸟儿,她的悲剧,是作者对旧的传统道德的极大谴责,凯蒂的失贞成为家族崩塌的导火索,她亲手摧毁了这个代表传统的家庭,又为这个家庭所迫害。传统与未来的交锋,两败俱伤。
在故事叙述的方法上,首先,是意识流的方式,用意识流无序、缺乏逻辑的特色,展现了班吉痴的意识,昆丁疯的意识,杰生狂的意识,贴合人物个性,增加感官体验上的真实性。其次,作者通过四个人的角度,写了四遍故事,这种重复的写法,又让人感受到一个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历程。让人体悟到那些细微的塑造因素。
多角度的写法和意识流相搭配,打碎时间顺序,让故事以大量的、支离破碎的信息呈现,读起来略显凌乱,但是读完全本后,前后结合搭配,常常让人提取到呼应的、暗含的信息。这种方式将破碎残缺的内容留给读者整理,留下了自我创造和补充的空间,使故事是朦胧的,又存在各种可能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2
我之前说过这本书真是作者、读者和译者都辛苦的小说,阅读难度不小。
不过期末美国文学论文刚好研究是这书的叙事技巧,查了蛮多资料看了好多文献,就把其中有助于一般读者理解小说的部分摘出来翻译并解释一下吧。
1. 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书名来源于莎翁戏剧《麦克白》中麦克白的一段独白:
Tomorrow and tomorrow and tomorrow,
Creeps in this petty pace from day to day
To the last syllable of recorded time,
And all our yesterdays have lighted fools
The way to dusty death. Out, out, brief candle!
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 a poor player
That struts and frets his hour upon the stage
And then is heard no more: 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ignifying nothing.
(act 5, scene 5 of Macbeth)
以及后来昆汀投水自杀也是与这段独白(soliloquy)相照应,因为这段独白是麦克白针对一个自杀事件而说出的。
2. 全书的主要叙事技巧就是“意识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 意识流是在20世纪产生并流行的,背景是当时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心理学理论的出现。他们认为时间分为physical time 与 psychological time(这里我也没查对应的中文名称所以就保留英文不瞎翻译了),我粗鄙的理解,前者是指一天24小时一周七天一年365天这种概念下的“时间”,后者是指一种“心理上的时间”,因为你可以在心理回想到以前任何一个时间点也可能是在当下。
这个技巧在前两个部分,即班吉和昆汀视角的叙述里用得最多。其实初读first section我的内心是很崩溃的,因为时间跳跃太频繁而且完全没有来自作者的提示(新星出版社的译本里译注有提示,没有译注的提示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读),上一句还在现在下一句就变十几年前,而且正因为都是内心想法的描述而不是情节所以凭自己根本没法判断到底在说哪年哪件事。
econd section即昆汀的那个部分,除了时间跳跃的意识流,还有totally no punctuations的句子,一个句子能长达两三页(读者再次泪流满面T T
至于为什么作者要在这两个部分使用意识流的叙事方式,我觉得是跟班吉和昆汀这两个角色的心理状态有关。班吉从生下来就是一个“傻子”,30几岁的时候心智还和3岁小孩一样,心理学角度来说,这种人的脑子里场景和思绪应该全是片段也是完全chaos的,所以以他的视角来叙述的时候必然是时间上相当混乱的。
昆汀的部分主要是讲他在哈佛念书的时候为妹妹失贞苦恼不已计划自杀,人处在自杀前的心理状态也几乎是歇斯底混乱的,所以他的部分用意识流来写也能够理解了。
3. 书中的圣经隐喻
全书四个部分是以四个不同的时间命名的,这4个具体的时间都与圣经新约中所记载的基督在人间最后几天的遭遇相对应。
班吉部分的1928年4月7日恰是复活节前的星期六。根据圣经新约的记载, 这一天基督下界拯救亡灵, 在光明和爱的沐浴下为儿童举行命名仪式。然而, 喧哗与骚动中的白痴班吉在其混沌的意识流中却记起了母亲当年为他更名的事情(由毛莱改为班吉明 ) , 她之所以要给他改名是因为害怕她的白痴儿子玷污了她娘家的姓氏。(班吉本和舅舅同名)。
昆汀部分的1910年6月2日与圣经神话中的濯足节相对应。据传, 在这一天圣父耶和华坚定了委托基督为人类赎罪而肩负十字架的信念, 并告诫圣徒们要彼此相爱。这与小说中该部分的内容构成了鲜明的对照: 昆汀的父亲送给他一只祖传的手表, 告诫他说: 我把表给你, 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 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 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 他说。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 而胜利, 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他的这种虚无主义人生观以及凯蒂的失贞给家族荣誉带来的损害导致了昆丁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彻底倒塌了, 因而在这一天他决定自杀。
杰生部分的1928年4月6日与基督受难日相对应。据传, 这一天基督的灵魂离开十字架到地狱里去拯救死者的灵魂。基督的死是为了赎世人的罪, 而小说中的杰生实则是个没有人性、阴险自私、罪孽深重的恶棍, 并且就在这一天他追踪着自己的外甥女小昆汀, 发誓要用昆汀情夫脖子上的红领带把他牵到地狱去。不难发现, 杰生的所作所为与在基督受难日这天人们哀悼基督之死并悔罪形成了多么强烈的对比, 同时也衬托出杰生的人性扭曲。
迪尔西部分的1928年4月8 日与复活节相对应。据传, 在这一天基督死而复活, 带着他的圣徒们重新升入天堂, 空荡的墓穴里只剩下一件裹尸布。而在小说中, 小昆汀的房间里也是人去屋空, 只剩下几件衣物散落在地上(她带着从杰生舅舅那里偷来的钱与情人私奔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3
振聋发聩的意识流神作,福克纳的集大成作。前两章读起简直叫人振的心跳不止,大汗淋漓,精彩! 一章记录一天,顺着一天的时间轴进行记叙,将故事串联。第一章以傻子弟弟班吉明展开,他钟爱着姐姐,当他号啕大哭时只有凯蒂遗留下来的拖鞋能让他暂时安宁,当听见从被卖掉的他最喜欢的牧场改造成的高尔夫球场传来人们喊的“球童科弟”时他就要哼哼唧唧,呜咽着大喊大叫,凯蒂出嫁后他只能紧紧抓着篱笆流着口水望着过往放学的女学生们(这导致了他被阉割)他闻得见死亡,闻得见凯蒂失贞的味道,闻得见并深深喜爱凯蒂身上那股“雨后树叶的清香”。由于傻子是没有时间感的,时间与事件颠倒反复,开始读来令人难以下咽,但作者出色的叙事和铺垫让人着迷。 第二章昆汀部分浓重悲伤的令人垂泪,南方农场主没落的一代历史令他难以忍受,他将凯蒂的贞操与家族荣耀
紧密相连并誓死捍卫,他心里清楚明白在哈佛子弟中他只是一个乡巴佬的存在,金银花的香味浓重地使他喘不过气来。他善良,在临死之前帮助女孩回家,给铁轨边的黑人
硬币,把衬衫套装熨帖整齐送给门卫。他对时间有一种超脱的敏感,流逝的时间与意识交错,指针滴答声,他渴望和热爱死亡,偏执使他走向万劫不复。 第三章是最自私的杰生,叽叽歪歪,满脑子小聪明抖机灵的他迫害着凯蒂和小昆汀。小昆汀落得个堕落下场不说全无杰生的功劳,最后携款潜逃也是意料之中的理所当然。
第四章以黑人厨娘迪尔希的一天来收尾,她善良,勤劳,任劳任怨,克己复礼,兢兢业业。面对着抱恙不断杞人忧天,敏感多疑,唠叨,说话又讽刺的康普生太太,正常人早就疯了。她将心血全部献给这个家庭。在p教堂,她老泪纵横,她说,我看见了始,我看见了终。她的小外孙拉斯特可真是调皮捣蛋的机灵鬼,福克纳将之描述的惟妙惟肖。
康普生家族的衰败史,这样的悲剧令人扼腕长叹,福克纳对于后世马尔克斯类多数作家皆有深重影响,当之无愧的诺贝尔。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4
前三部分都是冰凉的,像是密西西比河床下坚硬的石基,沉浸在潮冷的底部,但又无法向上浮游去试探光明的气息;只有在第四个部分,我从迪尔希这位黑人女管家的身上看到了温暖。迪尔希告诉了我什么是奉献、是隐忍的力量,她的存在仿佛是一米暖黄而坚定的阳光,透过了破旧和邋遢的窗户纸,在一所昏暗和颓败的房间里陈列开来,处处落脚,施予它的来自信仰的恩泽,一种发自善良内心的光辉。这是一位高尚的管家,她的灵魂在逐渐衰落的康普生家族中显得如一汪清水般纯净。一个南方庄园家族在时间的车轮下逐步走向了不可逆转的没落,这是一出纯粹的悲剧,一种感染人心的恸感,我好像在观看一场排练好的戏剧,只能有上演的情节,而没有剧情的反转,因为结局便是世事更替下的必然衰落。所以,威廉·福克纳才从莎士比亚的悲剧《麦克白》中撷选出了书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那种历史性的悲剧色彩正好又为这本小说添上了几笔虚无飘忽的色彩,当人物的命运走向无法确定时,我们只能看到那些曲折的命运轨迹——三儿子班吉是一个白痴,到三十三岁时其智力只有三岁时的水平,这个形象也铸造了文学史上伟大的白痴形象之一,福克纳把作者的全知视角隐去,而用有限的视角(即班吉本身)来展开第一部分:
我穿过那堵篱笆,越过花枝缠绕之处,看到他们正在球场里打球,他们冲着球场上一面小旗子走了过去,我也沿着篱笆一直往前走。。。。。。他们把插在草地里的小旗子拔了出来,打了几球。然后他们又把小旗子插回去了,来到高尔夫球场的发球台上,这个人挥杆打出一球,另外那个人也挥了一次杆。。。。。。
福克纳在尝试用班吉的视角叙述时,作者本身的影子仿佛退出了小说。他让角色自身沿着命运轨迹不断向前,所以读者看到的才是班吉以有限的智力去理解世界。他或许从佣人或者姐姐那里听说过那种球被称作高尔夫球,但是对规则却一头雾水,于是他所能理解的便是“他们朝小旗子走过去,这人打了一杆,那人也打了一杆”。班吉的视角就像一面镜子,在读者看来,班吉毫无心机投射着外界的一切,我在全书开头的第一部分便看到了康普生家族的众生相;班吉虽天生愚钝、语无伦次,但是感官却异常灵敏,所以他会借着感觉的变化让意识不断跳跃,庄园家族的情形在零散的时间碎片里逐渐被勾勒。接着,后面的两个部分以长子昆汀、三子杰生的有限角度展开,这其间飘扬着活跃的意识流气息,角色的意识不间断地在联想和回忆中跳跃,有时激动地完全没有标点。昆汀因妹妹凯蒂失贞而失落痛苦,他在家族荣誉感丧落的压迫中心理失衡,走向了自尽。那种钟表的滴答声始终在身旁萦绕,金银花的气味也挥散不去,一切都在烦躁中焦灼着,那种滴答的声音让他的意识跳跃到家族的历史中,钟表肃穆地走着仿佛审判了命运的颓败已不可逆转,就如他父亲送他这块表时所说,它是人世间所有希望与渴望的陵墓,人类的经验在时间中都会归于荒谬,这叫归谬法;时间总是不战而胜。金银花的气味却象征着昆汀想对美好而虚无的事物的挽留,他爱惜家族的荣誉,所以也非常重视妹妹的贞洁,然而当一切支撑的信念如山倾倒而下时,昆汀在迷惘中觉着生命已经被解离,他开始在飘渺的回忆以及对身边世事的联想中迷恋死亡的感觉,就像迷恋金银花那无从捕捉的香气。《喧哗与骚动》的前两部分都是冰冷的,然而到了第三个部分讲到次子杰生时还是降了几度。杰生或许并非天生冷酷无情,然而在面对家族衰落和生存的窘境时,他的愤世和爱财变得分外明显。他在面对母亲康普生太太时不是没有丝毫温情,而是全然不能体谅;而康普生太太也只是身体羸弱地待在家里,日复一日凄婉地对他人埋怨生活的艰辛却无计可施。杰生或许还在一种家族荣誉感的笼罩下活着,他需要自尊,因而他也努力地维持着整个家族的生计,然而同时又对黑佣人们满怀蔑视和傲气。
在最后的部分,我看到了全书中至深的温暖,迪尔希便像那荒坟前绽放开的一点希望。她不能改变家族的命运,然而她在坚守,在隐忍,甚至把自己融入家庭,奉献出了责任。她在教堂里祷告时哭着对自己讲“我看见了起始,也看见了终了”,神的启示让她领悟了家族的命运,但她没有留着丝毫的力气。所以她才会不厌其烦地把白痴班吉从小带大,照顾康普生太太并听她喋喋不休,敢于反对当下的一家之主杰生,反对他对凯蒂的私生子的残忍行为。她善良地护着班吉,护着小昆汀,扛起了一位管家身外的责任——“杰生啊,我是黑人,但我身体里跳动着黑人的心脏”。福克纳在描写迪尔希时仿佛不由自主地饱含了温情。尽管他的作品里大量存在对黑人的不敬之词,他描写了许多南方种植园经济下的种族冲突和社会形态而被称为种族主义者,即便在当今也是这样,但不可置否的是,福克纳本人对黑人充满同情,所以才有那个灵魂纯净、正直坚强的迪尔希,据说就像他小时候管家的化身。
我想说的并不是《喧哗与骚动》这个故事本身。马尔克斯在他的诺贝尔颁奖演说中,讲到了把福克纳作为了自己的“导师”;而同样令人感动的是,马尔克斯曾经写过一篇怀念胡安·鲁尔福的文章,还提到过《佩德罗·巴拉莫》对他创作生涯的影响。这就是文学的美妙之处,它能在人与人之间激起缘分,搭建桥梁,让不同境遇的人找到同一感,好似坐在同一张桌上促膝而谈,在他人的作品中感受到了更广阔的心境,也找到了自己,好像村上春树遇见了菲茨杰拉德,让·保罗·萨特在公园的长凳上读到了卡夫卡。这部早于《百年孤独》38年诞生的作品,字里行间饱满地蕴含着现代主义的革新手法——意识流、多角度叙述、非线性时间叙事等,在马尔克斯年轻的时候一遍遍地被读起,最后对他辉煌巨著的创作做了铺垫。相对于福克纳对现实精准的刻画而言,马尔克斯也似乎继承了他一丝不苟的品质。他们都拥有着精湛的写作技巧,就像那些心灵手巧的工匠,当他们的脑海中有了大致的轮廓和模型时,剩下的便是用深厚的功底来一步步具象化、一步步现形。马尔克斯的严谨推敲体现在他对于灵感的态度上,相对于其他作家的态度,他对于灵感好似没有那么多的浪漫可言。在他的访谈录《番石榴飘香》中,他提到过,灵感并不是什么神圣的旨意或者突如其来的惊喜,而是作家为了创作长期和现实之间保持紧张的制约关系后琢磨出来的写作技巧。作家的灵感仿佛是一种珍贵的奢侈品,而当作家长期航行在文字的汪洋表面时,他们也许会有波折,会有其他事务缠身而导致不适使得思路中断,这就好像一个喷嚏就能改变叙述的走向。而当他/她们为终结时故事的成败感到茫然不知所措时,紧张的制约关系会使得写作者尽可能流露出技巧上的才华。所以写作技巧仿佛是写作者们最后的堡垒,是他们长期在文字中训练有素的结果。关于马尔克斯的严谨推敲,有一个有趣的例子:在他没有决定蕾梅黛丝是否随着床单上天之前,这个人物的命运让他无比焦灼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把卧室的门拆下来、装上去,然后循环往复。
每位作家固然会有他的文风,当翻译者能做得不错的时候,其文风也会被保留下来,留在纸间。就好像每位作家都在不同的创作历程中孤独地战斗,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寻找到了自我,而这些不同的风格会像汇集的河流一样体现在他们某一部或者某一时期的作品当中。读福克纳的时候,其语句是属于现实的,它们不需要华丽的想象来覆盖。这些语句仿佛还带着沙砾,而且它们不会在那些绚丽的装饰词语下走失方向,因为它们需要表现的是对现实的精准感,是稳稳命中现实靶心的力量,所以任何矫饰都会让文字偏离正轨,让文字止于荒诞而苍白无力。这就是福克纳所需要的文字,他需要让其击中现实,即使现实是粗糙的,是尘土飞扬的;他不要刻意在天马行空的意想中勾勒美的图景,他仿佛凭借着对生活的良心而不需要美妙的灵感带来的艺术美,他所展现的是美的、是丑的、是美丑都有或都没有的,然而这些就是见证,就像一双双忠诚的眼睛把目光投向了孟菲斯的乡间厚土,投向了密西西比河沿岸的青草和树林、河中心的木舟和礁石,投向了集镇的众排房檐,投向了庄园里的棉花地和远方冒烟的烟囱。我在一篇文学评论里看到过,大致是讲:福克纳的叙述总是充满技巧而又隐藏不见,就像他那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还打着赤脚、游手好闲地在奥克斯福和孟菲斯徘徊;似乎叙述者对工作随心所欲,然而叙述上的训练有素已经不再是他的写作技巧,而是出神入化地成为了他的肌肉、血管和目光,感受、想象和激情,他用警觉和智慧来维持着叙述上的秩序,他是一位从来不会在叙述上犯下低级错误的作家;他深知自己的叙述需要什么,就像战斗中子弹要去的地方是心脏,而不是插在帽子上的羽毛饰物;手艺高超的木工在干活时神态总是漫不经心,只有那些学徒才会将自己的兢兢业业流离在冒汗的额头和紧张的手上;他是为数不多的证明文学不会高于生活的作家。如此说来,福克纳已经令人佩服地把握住了现实的脉搏,也在叙述中践行着自己的良心。即使他的艺术手法多么具有开创性,线索并行、倒置、交错的手法,在我以前看《干旱的九月》、《献给艾米丽的玫瑰》、《夕阳》这样的短篇中已经彰显。他的写作形式或许会因为这样被认为有些虚伪,但是形式并不会影响他触碰现实的敏锐,只会锦上添花。我喜欢的海明威也是如此,他的文风和福克纳大不相同,他只需要去触碰现实的一角,剩下的主体都留给了我去揣测,就像一艘引渡后的航船即将面临下一行程中的大河;他的语言已不需要华丽的修饰来添彩,甚至都抛弃了现实中的沙砾感,他的故事仿佛河流底部的地脉走势那样隐隐约约,留给读者的空间需要自己主动摸索,但是这仍然不影响他对于现实的准确感,含有者迎面而去的力量,就像《白象似的群山》,像《雨中的猫》、《一天的等待》、《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还有《杀手》。
苏珊·桑塔格曾经评论福克纳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并且从他以后还没有人能够超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中国有两位作家受福克纳的印象较深:莫言和余华。我在这里再次提到了余华,并且在之前反反复复地提到余华,只能说明我对余华是真爱→-→。余华是我的文学启蒙。我想说的是,他也是一位用文字不断地触碰现实的作家,在他接受采访时,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位现实主义作家,而非现实主义的要像贝克特和博尔赫斯那样。不论余华在早年的写作中运用了多么虚伪的形式、多么先锋的理性手法和零度情感写作方式,不论他用纯净细密的描述构建了多么荒诞和具有仪式感一般神秘的世界(《夏季台风》、《偶然事件》、《四月三日事件》、《鲜血梅花》),这个世界还时常溢满了阴谋的气息和暴力之下的血丝味(《世事如烟》、《死亡叙述》、《河边的错误》、《命中注定》),让人战战兢兢,他都是从非现实的道路上延展到现实中去。他曾经提到过的创作理念是,生活是不真实的,是真假参半和鱼目混珠的,只有进入精神的广阔才能达到真实。到他之后的写作手法回归朴素,如《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都表明了一个作家对于怎么表达现实的探索。不论创作的形式如何,这都不会影响作家的内核。
所以,关于美的内核和现实的内核会被交予不同的作家。创作美是用来重拾对生活的信心,而构建现实则用来叫人觉醒。所以,文学一边选择了济慈、聂鲁达和川端康成,一边选择了巴尔扎克、狄更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中国也是如此。历史把发现美的任务交给了沈从文、徐志摩、朱自清和顾城,而要触碰现实,一个鲁迅的力量已然繁盛。他对于现实的把握总是直达要害那样精确,不需要拐弯抹角,鲜血淋漓,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牙医,将钳子和镊子伸进了病人的嘴里,正对着红口白牙。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5
《喧哗与骚动》该书名取自《麦克白》台词Life is tale told by an idiot,full of sound and fury,signifying nothing.
从作者福克纳谈起,可连线于伍尔夫、普鲁斯特、马尔克斯、莫言、乔伊斯等作家,意识流界中的大师普鲁斯特最特别的一点的将艺术与小说高度结合,文字间拥有大部分人只有童年时期才拥有的高敏度和对美的感知能力。相较于伍尔夫不注重表现事件人物之间的关系,而把创作重心放在对人物思想感情流程的再现上的实验性意识流,福克纳的意识流更能带动读者的情绪。而同为20世纪最具有影响作家,福克纳算是马尔克斯的导师,其成名作《枯枝败叶》也是公认模仿福克纳的作品,《百年孤独》里不乏有《喧哗与骚动》的影子,马尔克斯将意识流引入魔幻手法同样从家族的衰落为基底写作,且《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苦杏仁的气味总是令阿里萨想起命运受阻的爱情,《喧哗与骚动》里也借用嗅觉去体现人物的感受,忍冬的香味,树的味道,金银花的香味等,借着香味在混乱的意识中体现情节走向,对美好而虚无的事物的挽留。莫言的《球状闪电》是一部模仿福克纳意识流风格的小说,但莫言无论魔幻还是意识都更偏重于现实。
以上是本人才疏学浅对意识流代表作家的一点拙见,此外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一直没读完,下了三次决心依然没读完,另外一位意识流大师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也是望而却步。
从《喧哗与骚动》作品谈起,里面的文字对作者、读者和译者来说都存在难度,福克纳高超的写作技巧体现的淋漓尽致。刚开始阅读第一章时很多人都感到困难,如果先提前了解故事的大致内容再跟随几位主人公的意识游走,便能够在过程中体验快感,但我个人更偏向于先盲读再重读,避免主观先入为主。
昆汀部分的文字技巧如同海啸般狂卷汹涌。这部分的开始就表明了时间在这里是空白的,当时父亲告诉他:“我把这个表送给你,并不是要你能记住时间,而是希望你可以时不时地忘记时间,千万不要把所有的力气用来试图征服时间。他说,因为时间是无法征服的。时间不战而胜,赢得不费吹灰之力。这个战场只不过是向人类展示他们自己的愚笨与绝望。”
本书前三章分别以班吉、昆汀、杰生三兄弟的视觉围绕家庭尤其是凯蒂这个角色展开叙述,三章分别用了三种不同语言风格。虽然每一章节描写的是同一整体但正所谓兼听则明,只有再综合最后黑人女佣迪尔希视觉的补充与作者的附录,才是完整的乐章,人物形象才完整立体地跃然而出,对整个家族的悲剧走向才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这并非书评而是本人的备忘录,借着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写下今日所看的书一点念想。快下班了,就到此为止吧,不进一步对本书剖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