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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豆瓣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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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字取自《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喧哗与骚动豆瓣读后感1

传说,福克纳原本预定只写作一部名叫《喧哗与骚动》的短篇小说,完成后却自感不满,遂扩充至四章节,原来的那部短篇即是本书第一章班吉的独白。而福克纳本人又曾打趣道,他是把一个故事写了四遍,后来每个都不舍得扔,便集合成了一部长篇。两种说法,都暗示了本书四章节的关系:全书四章所围绕的是同一个中心故事,只不过第一章是率先进入福克纳脑海的。中心故事并不复杂,即是三兄弟的姊妹凯蒂(Caddie)婚前失贞怀孕,家人备感蒙羞,于是为她操办了一桩草率的联姻。但后来东窗事发,丈夫还是抛弃了她。

全书四章,前三章是兄弟三人各自的第一人称内心独白,第四章是第三人称叙事,以家中佣人为主角。福克纳乐于探索语言的运用,喜爱语言游戏。然而,不正常叙述者的意识流,外加第一章跳跃模糊的时间线,使得不少读者感到阅读吃力。不过,如果提前理解了核心事件,轻松、耐心地跟随几位主人公的意识游走,便能够在过程中发现剧情之外的乐趣与意义。

《喧哗与骚动》可以看作福克纳语言与理性的二重反思。对理性的反思,以昆丁(Quentin)的自杀为核心。在书中,昆丁的名字不断与哈佛大学(Harvard)联系起来,似乎有意将其与以理性为标志的现代高等教育相捆绑。然而,原本作为家族荣耀的昆丁在书中的形象却是边缘的、孱弱的。他持续逃学,并和室友关系暧昧,引起后世评论家对其性向的怀疑。他挑战他人,却罕有胜仗。在决斗时,反被惊吓。他因妹妹失贞、家族没落而备受打击,恍惚度日,最终选择投河。昆丁在投河前,其语言节奏逐步混乱,乃至出现标点丧失的大片文字,仿佛他已被漫涌的思绪压抑得无法喘息,最终丧失理智。

是什么导致了昆丁的崩溃,或进一步说,理性的崩塌?世界的意义生成有赖于一些人为的界限,其中“时间”便是人所需要的重要意义维度之一。而在本书中,压垮昆丁的恰恰是“时间”,或说“时间”所蕴含的改变万事万物的力量。他的父亲曾送给他一块手表,当时父亲告诉他,“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 种幻想而已。” ( “I give it to you not that you may remember time, but that you might forget it now and then for a moment and not spend all your breath trying to conquer it. Because no battle is ever won. They are not even fought. The field only reveals to man his own folly and despair, and victory is an illusion of philosophers and fools.”) 然而,后来的他还是竭力回避时间,抗拒时间。这种抗拒表现在他砸碎手表的动作中。回避时间,实际上暗示着他对于在时间之流中发生的家族衰落、妹妹失贞等事件的抗拒。然而他又无法真正避开时间,因为钟表的滴答声始终在他心里。当他真正摆脱时间之时,也正是实在的世界坍塌、他迈入疯癫与死亡的疆域之时。水流常被用于比拟时间的流逝,所谓“逝者如斯”。固执地不肯接受时间的破坏力的昆厅最终自沉于水,可以说构成了一种悲剧性的讽刺。

作家以文为生,但越靠近现代,文学对文字、语言的怀疑越多。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便以一种游戏式探索,呈现了现代作家对语言的反思。

《喧哗与骚动》前三部分分别以班吉、昆丁和Jason三兄弟为叙述者。作者在三部分中运用了迥异的语言风格。实际上,三种独特的独白并不主要用于叙述故事,而是通过语言的力量构建出了三个迥异鲜活的话语形象。

在班吉一章中,语言风格极简,词汇量小,以短句为主。内容上,其更多的是在进行感性描述,其中包括许多重复出现的意象,例如火苗、雨、忍冬的气味;以及外部现象的简单陈述,例如, “他说”、“她说”、“我哭了”。第一章中班吉的独白仿佛是一种儿童式的梦呓。他不断地跳转着时空,穿梭于一个又一个模糊的、作用于感官而非思维的场景。在“脱离时间的桎梏”这件事上,他成功了,尽管是以外人眼中疯癫、愚痴的形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福克纳是偏好“精明的傻子”这样的设定的。在他另一部小说《我弥留之际》中,那位同样痴傻的儿子达尔(Darl)也拥有穿越时空的能力、极敏感的洞察力和吟诗般的语言运用。此处的班吉,与达尔有许多相似之处。然而,疯人都是受制于“正常人”的,达尔被送入了精神病院,班吉则被阉割了(这一点书中交待得很模糊)。

第二部分主要为昆丁的意识流。这一章中,语言风格呈现诗性。不仅词汇丰富,旁征博引,意象繁多(例如钟表、影子),且长句多,甚至有无标点的长段落。这种喷涌状的语言支撑起一种青年式的伤感独白。昆丁的这种无比伤感的姿态,让人想起萧沆在《解体概要》里面谈到“忧郁”时,所描绘的“需要千百个空间、无限的景象,才能散发它阴沉又缥缈的优雅,和它那没有形状的痛楚”的一支“自尊心最乖异的奇葩”。读者也可以思考,昆丁究竟是在意家族与姊妹的命运,还是更在意自己;最后他自沉于河的姿态,是否是英雄献祭般的高贵姿态,是没落南方的一种普遍幻想的浓缩。

第三部分为杰森(Jason)的叙述。这里,叙述变得平庸。适度的词汇运用,适中的句子长度与人物对话,正常的线性现实主义叙事。值得注意的是,有关金钱的词汇多次出现,例如银行(bank),支票(chaque),事物业务(business)等。此种常规的语言使用代表了一种最普通的中年式的传统记录。杰森是充满戾气的,也是无比精明的。

语言与心智息息相关,一个人的写作或话语风格体现着他/她灵魂的模样。三种不同的语言风格,也可以视为三种看待世界的角度,三种接近事实的方式。那个居于中心的“事实”,是本书的核心事件,即凯蒂的失贞。凯蒂的形象在三种叙述中不断变化。她是班吉眼中母性化身的好姐姐,是昆丁极力保护的脆弱妹妹,是Jason所憎恶的家中耻辱,是婊子。 然而作为叙述的对象与叙事中心的凯蒂,却像暴风眼一样在大部分时间中保持了沉默。她的沉默,多少反衬了几位男性滔滔絮语背后的主观或说自我中心。

失语的或边缘化的女性是福克纳书中一个较为常见的设定,个中缘由与优劣,本篇暂不讨论,但本书中,凯蒂的沉默却正构成另一种语言。在班吉一章中,班吉大哭令众人一筹莫展,是凯蒂发现了他不停大哭的原因——香水,进而制止了他的哭泣。当昆丁问她是否爱她的情人达尔顿时,她拉起昆丁的手,将其放在了自己的心上。书中,凯蒂口头的语言极少,却在用她的实际行动说话。

然而,福克纳却未必是在认同“行动胜于雄辩”,“言语并无实义”的观点。曾读过一篇《什么是历史》(What is history),里面将历史比作一座远山,人必选取一个角度去望山,因而无论如何不可得其全貌。但又不可因此否认山具有一个确定的实体,或因此放弃对山的欣赏。人与外部世界,语言与事实(真理)的关系可以类比。不同的语言主体,都竭力描述着那沉默而神秘的“它”,造就喧嚣一片。尽管从真理或全知上帝的角度看,大概世人皆为痴人,言语皆为说梦。

喧哗与骚动豆瓣读后感2

怜悯与愤怒

—福克纳小说中的几个词

【钟表】

1910年6月2日是昆丁·康普生自杀的日子。这一天的早晨7点到8点之间,昆丁正式登场了。他从一个白痴的呓语里走了出来,像一个哲学家一样开口说话了。他在说时间,说他爷爷留下的那块表,当初他的父亲给他这块表的时候说:“这只表是一切希望和欲望的陵墓。”

小说进行到了这一章节写的是一段混乱的独白和一次最后的散步。虽然自杀要等到这一大段的独白结束才降临,但昆丁的独白和他最后的散步已经就是他的自杀。当他在这一天的早晨回忆并例举一个个的印象—施里夫眠床弹簧声,接着是他在地板上走过的沙沙声—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像一个孤魂的昆丁游荡在坎布里奇,他看到查尔丝河流着,“有时越过种种阻碍物闪烁出微微的光芒,直向人们扑来,穿越正午和午后的空气”,他看到桥的影子,一条条栏杆的影子和自己的影子都平躺在河底。他听到了火车的声音,火车在空中那一动不动的海鸥(在昆丁眼里它们像是被看不见的线牵着的玩偶)的下面疾驰而去,在一切之下疾驰而去,“好像它刚刚在别处度过了又一个月,又一个夏天”。河水、火车、街道两边移动的树木和别的景致,在这里都是流动的时间的征象,或者就是时间本身。

在1939年,让—保罗·萨特运用他典雅的法国式鉴赏力对福克纳的小说有一个极为出色的敞篷车的比喻,意思是说,福克纳的小说中,眼光总是往后看,人生就像是坐在疾驰的敞篷车的后窗望出去的道路,可以看得见,但却在飞速后退,难以追及。在我们谈论到的这个小说里,无数的行动和思想片断都在围绕着几个中心题材—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昆丁的自杀—打着转,这个小说的情节没有发展,也没有任何来自未来的东西,用一句小说中人物的话—时钟一直兜着圈子在愚蠢地报时。每一个现代作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处理时间,或者割裂,或者并置,或者把时间作为一种局限性的机械的记忆,福克纳干脆把时间斩了首—去掉了时间的未来,于是昆丁那一大段混乱的独白只是一个亡灵的呓语,而班吉生下来就没有自己的时间,他在小说的开始说这人打一下另外那人也打了一下的时候已经注定了要被驱赶到疯人院里,另外,小昆丁也不过是在重复凯蒂的命运。在普鲁斯特那里,复得的时间是一种解救,而福克纳的时间的性质正与之相反,过去的时间像鬼影。像梦魔缠住了每个人,它像硫酸一样腐蚀着人,把人同自己割裂开来,使他找不到自己的人的属性。这一荒唐的情形有如莎士比亚悲剧中有名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时间是我们谈论的这部小说的主题,它在小说行进到123页(《喧哗与骚动》现代文库1946年版)的时候呈现了:“……一个人是他的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

【蚂蚁】

19世纪初叶一个古老的印地安人部落里,在为死去的头人举行安葬仪式前,选中为头人殉葬的黑奴逃跑了,围绕逃跑和追捕出现了一连串的情节,这就是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殉葬》。这是一个简洁、紧张的故事,阅读它有一种大雨欲来前的沉闷和窒息。小说中的黑奴,在死亡无形的鞭子的驱赶下,在刺人的黑暗中狂奔,尽管这为了生的奔跑最终被证明是荒谬的。小说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傍晚,跑累了的黑人看见路上有一根圆木,他就在圆木后面躺了下来,木头上有一队蚂蚁,正列着队向另一头爬去,黑人就慢慢地捉蚂蚁来吃,“就像吃一道菜里的盐花生一样”。他慢条斯理地捉着吃,蚂蚁的队伍还是不散不乱,顺着木头向前爬,爬向它们还漠然不知的厄运。这个细节让人强烈感受到福克纳的怜悯之心。这种怜悯是针对逃跑中的黑奴的,但它又超越了故事本身。奔跑中的黑奴在路上捉蚂蚁吃,他和蚂蚁的前头,一样都是漠然不知的厄运。福克纳在这里传出了他对这世界的絮絮细语。绝大多数福克纳的人物,都生存在这样“一种梦境中,在这里,你跑,却不能离开你无法相信的一种恐惧,你奔向一个安全的境地,对之你并无信心”。《我弥留之际》中的本德伦一家像迁徙的蚂蚁一样搬运一具尸体,经历了洪水、大火和腐烂,仅仅是为了把它埋在杰弗生的墓地。同样,在“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拱门的《没有被征服的》中,我们又看到了一队奔突的蚁群,被薛曼将军解放的奴隶盲目地沿着路向任何一条河走去,以为这就是他们的约旦河—“他们歌唱,一边在路上行走一边歌唱,甚至都不看路的两边。整整两天尘土都没有落下。因为他们通宵都在行进;我们坐起来听他们的声音,第二天一路上每隔几米都有一些走不动的老人,他们坐着,或者躺着,有的甚至还在往前爬,一边叫人家拉他们一把;而别的人—那些年轻的—也不停下来,甚至都不看他们一眼。‘去约旦河’,他们告诉我。‘要渡过约旦河。’”

喧哗与骚动豆瓣读后感3

我之前说过这本书真是作者、读者和译者都辛苦的小说,阅读难度不小。不过期末美国文学论文刚好研究是这书的叙事技巧,查了蛮多资料看了好多文献,就把其中有助于一般读者理解小说的部分摘出来翻译并解释一下吧。1.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书名来源于莎翁戏剧《麦克白》中麦克白的一段独白:

Tomorrowandtomorrowandtomorrow,

Creepsinthispettypacefromdaytoday

Tothelastsyllableofrecordedtime,

Andallouryesterdayshavelightedfools

Thewaytodustydeath.Out,out,briefcandle!

Life'sbutawalkingshadow,apoorplayer

Thatstrutsandfretshishouruponthestage

Andthenisheardnomore:itisatale

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

Signifyingnothing.

(act5,scene5ofMacbeth)

 以及后来昆汀投水自杀也是与这段独白(soliloquy)相照应,因为这段独白是麦克白针对一个自杀事件而说出的。

 2.全书的主要叙事技巧就是“意识流”(streamofconsciousness)意识流是在20世纪产生并流行的,背景是当时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心理学理论的出现。他们认为时间分为physicaltime与psychologicaltime(这里我也没查对应的中文名称所以就保留英文不瞎翻译了),我粗鄙的理解,前者是指一天24小时一周七天一年365天这种概念下的“时间”,后者是指一种“心理上的时间”,因为你可以在心理回想到以前任何一个时间点也可能是在当下。

 这个技巧在前两个部分,即班吉和昆汀视角的叙述里用得最多。其实初读firstsection我的内心是很崩溃的,因为时间跳跃太频繁而且完全没有来自作者的提示(新星出版社的译本里译注有提示,没有译注的提示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读),上一句还在现在下一句就变十几年前,而且正因为都是内心想法的描述而不是情节所以凭自己根本没法判断到底在说哪年哪件事。

 Secondsection即昆汀的那个部分,除了时间跳跃的意识流,还有totallynopunctuations的句子,一个句子能长达两三页(读者再次泪流满面TT

 至于为什么作者要在这两个部分使用意识流的叙事方式,我觉得是跟班吉和昆汀这两个角色的心理状态有关。班吉从生下来就是一个“傻子”,30几岁的时候心智还和3岁小孩一样,心理学角度来说,这种人的脑子里场景和思绪应该全是片段也是完全chaos的,所以以他的视角来叙述的时候必然是时间上相当混乱的。

 昆汀的部分主要是讲他在哈佛念书的时候为妹妹失贞苦恼不已计划自杀,人处在自杀前的心理状态也几乎是歇斯底混乱的,所以他的部分用意识流来写也能够理解了。

 3.书中的圣经隐喻全书四个部分是以四个不同的时间命名的,这4个具体的时间都与圣经新约中所记载的基督在人间最后几天的遭遇相对应。

 班吉部分的1928年4月7日恰是复活节前的星期六。根据圣经新约的记载,这一天基督下界拯救亡灵,在光明和爱的沐浴下为儿童举行命名仪式。然而,喧哗与骚动中的白痴班吉在其混沌的意识流中却记起了母亲当年为他更名的事情(由毛莱改为班吉明),她之所以要给他改名是因为害怕她的白痴儿子玷污了她娘家的姓氏。(班吉本和舅舅同名)。

 昆汀部分的1910年6月2日与圣经神话中的濯足节相对应。据传,在这一天圣父耶和华坚定了委托基督为人类赎罪而肩负十字架的信念,并告诫圣徒们要彼此相爱。这与小说中该部分的内容构成了鲜明的对照:昆汀的父亲送给他一只祖传的手表,告诫他说: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他说。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他的这种虚无主义人生观以及凯蒂的失贞给家族荣誉带来的损害导致了昆丁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彻底倒塌了,因而在这一天他决定自杀。

 杰生部分的1928年4月6日与基督受难日相对应。据传,这一天基督的灵魂离开十字架到地狱里去拯救死者的灵魂。基督的死是为了赎世人的罪,而小说中的杰生实则是个没有人性、阴险自私、罪孽深重的恶棍,并且就在这一天他追踪着自己的外甥女小昆汀,发誓要用昆汀情夫脖子上的红领带把他牵到地狱去。不难发现,杰生的所作所为与在基督受难日这天人们哀悼基督之死并悔罪形成了多么强烈的对比,同时也衬托出杰生的人性扭曲。

 迪尔西部分的1928年4月8日与复活节相对应。据传,在这一天基督死而复活,带着他的圣徒们重新升入天堂,空荡的墓穴里只剩下一件裹尸布。而在小说中,小昆汀的房间里也是人去屋空,只剩下几件衣物散落在地上(她带着从杰生舅舅那里偷来的钱与情人私奔了)。

喧哗与骚动豆瓣读后感4

这只表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坟墓,我现在把它交给你,你靠了它,很容易掌握证明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谬误的归谬法。这些人类的所有经验对你祖父或曾祖父不见得有用,对你个人也未必有用。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他说。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

喧哗与骚动豆瓣读后感5

1.他需要现钱,好让他的女儿凯丹斯在一九一〇年四月里体体面面地举行婚礼,也为了使他的儿子昆丁能在哈佛完成一年的学业,然后,在当年的六月,结束自己的生命。

2.等守寡的老母亲死后,杰生四世对迪尔西不再有任何顾忌,径自把那白痴弟弟班吉明送进了杰克逊的州立精神病院,把祖宅卖给了乡人

3.昆丁三世 他倒不是爱他妹妹的肉体,而是爱康普生家的荣誉观念,这种荣誉,如今却决定于他妹妹那脆弱的、朝不保夕的贞操,其岌岌可危的程度,不下于一只置放在受过训练的海豹鼻子顶端的地球仪。他也不喜欢乱伦,当然也不会这样做,可是长老会那套万劫不复的天谴的说教却深深地吸引了他。

4.不过,他最爱的还是死亡,他只爱死亡,一面爱,一面在期待死亡。那是一种从容不迫、几乎病态的期待,犹如一个恋爱着的人一面在期待,一面却又故意抑制着自己去接受他爱人那等待着的、欢迎的、友好的、温柔的、不可思议的肉体。直到有一天他再也不能忍受,倒不是不能忍受那种延宕,而是那种抑制,于是干脆纵身一跃,舍弃一切,向无底的深渊沉沦。

5.而这片牧场正是他那个白痴小弟弟最心爱的,除了这片牧场,班吉最喜欢的就是姐姐凯蒂和烧得旺旺的炉火了。

6.她不仅爱他而且爱他在对待家庭荣誉和这荣誉必将失去这一事实时所流露出来的一个痛苦的先知与铁面无私的法官的品质。在对待她时,他的态度也是这样的。他以为自己爱她(其实是恨她)——因为她是家庭自尊心的脆弱而必将碎裂的容器,又是使家门蒙羞的污秽的工具。

7.当时还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她便为之起名为昆丁,这是为了纪念她的哥哥,因为他们——她和她哥哥——都知道,他活着实际上已和死去一样。

8.这个家族的男子自尊心都很强,都很骄傲,即使在他们的人格已不能保持完整,骄傲也基本上变成虚荣心与自我怜悯的时候

9.再往后便是那位饱读诗书的酒徒了,他卖去最后一块祖产并非为了买醉,而是为了让他的一个后裔能得到他心目中生活的最好机会。

10.这个过去身量高大的女人穿了件干干净净的褪色的印花布衣服,头上缠的头巾也是纤尘不染,她那双眼睛已经模糊昏花,显然没有多少视力了——图书馆馆员把那张卷了角的剪报放在那双黑色的手里,这双手倒仍然很柔软、细巧,好像她三十岁、二十岁甚至十七岁时的一样,黑人妇女的手都是很经老的。

11.他仍然什么也没有失去,因为正如他不记得姐姐一样,他也不记得那片牧场了,仅仅是感到自己若有所失。至于炉火,它仍然是他昏昏欲睡时所见到的亮光。

12.因此他给抢走的不仅有他吞没的不义之财,而且也有他省吃俭用节余下来的钱,再说抢走他钱的竟然就是他的受害者;他被抢走的不仅有他冒了蹲监狱的危险弄到手的四千元,而且还有他自我克制、自我牺牲、将近二十年来一角两角地省下来的三千元,更何况抢劫者不仅是他的受害者,而且还是一个毛丫头,她一下子抄去了他的老本,没有计划,也并非预谋,在她撬抽屉的时候甚至都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也不在乎里面有多少钱;现在,他甚至都没法到警察那里去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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