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福克纳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讲述的是南方没落的地主康普生一家的悲剧。这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读后感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读后感1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读后感www.simayi.net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读后感2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读后感3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读后感4
都是满眼痛苦、希望苟且的书。
福克纳没有句读的意识流里铺开的精神世界可以叫人窒息。追求“正能量”的还是绕道而行吧,追求“冈仁波齐”式的也是。“喧哗和骚动”里找不到自欺欺人的你好我好大家好,也不会有用信仰来高高挂上并飘荡的先苦后甘,从头到尾,坠入泥土和黑暗中,别说什么海阔天空或者灰飞烟灭。p一样的人生。所有的苦难和下跪,只有转念一想,才会嘴角挂起微笑。
加缪的《鼠疫》相对来讲温和一些,甩动着枷镰的温柔,走进瘟疫的永夜,不至人于死地,但痛不欲生。一场突发的病毒瘟疫遇上无形的人性精神瘟疫时,古老的痛苦跟崭新的希望在此起彼伏地博弈,在此过程里腾挪跌宕、荡气回肠。鼠疫可退,人心的瘟疫一直在。
不管怎样,加缪的精神世界还是读起来轻松些。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读后感5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作家福克纳的意识流代表作,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全书共四个部分分别从康普生家族的三个儿子与黑人女佣来讲述一个美国农场主家庭的没落史。本书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一方面因它以小见大地折射出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南方小镇农场主这一特定阶层的生活,情感以及他们的思想,另一方面就是意识流的写法来回穿插讲述家族的颓败史,用同一事件不同人物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来丰满人物形象。如有心者,完全可以将其与《红楼梦》写就成关于没落家族的比较文学,但一懒二笨的我在此就不献丑了。
全书的第一章是从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本杰明作为康普生家族的幼子,三十三岁的却只有三岁的智商。如何刻画一个白痴,白痴的世界观又是什么样的?本杰明的故事作为全书的第一章,是要像开胃菜一样能够诱发读者阅读欲望的。福克纳选择了蒙太奇一般的不断地闪回,把过去发生的事与现实交织在一起。实话说,开始我觉得本书完全看不懂,一方面怀疑自己阅读水平不够,另一方面暗嘲作者在故意炫技。可当我读完通篇小说后才发现膝盖都跪软了,大神就是大神。弱智的思维方式不应该就是混沌的吗?关键是把所有看似混乱的情节按照一定的逻辑写就,“巧合”地符合了弱智的心理世界。让人读完觉得本杰明就得分不清过去与现在,在他的世界中只有动物一般原始的欲望,只有饥饿感与情欲(后来被去势)。对他来说,无知是一种快乐,他丝毫都体会不到整个家族已经荣光不再,祖母离世,父亲醉死,母亲的不管不问,舅舅、姐姐与侄女儿的叛逃这些一切都能够令他哭泣,当然自己的花被他人折断也能。
全书的第二章是以一个自杀者的角度来叙述故事,昆丁作为家族长子,作为一名哈弗的学生被寄予厚望振兴家族,可他骨子里的忧郁与懦弱令他最终投河自尽。老康普生为了长子上哈弗大学不惜变卖土地,可昆丁却一心只想捍卫自己内心的妄念——家族荣耀,妹妹的贞操,陌生女孩的安全等等。而当这一切逐一被摧毁的时候,昆丁的内心也被摧毁了,他再次选择去追逐内心,去寻找“河底的水藻、青荇和那条鱼”。而他的自杀也扼杀了康普生家族东山再起的希望。
全书的第三章则通过康普生家族唯一的健康男丁——次子杰生的口吻来叙事,他是一个像贾环一样在夹缝中生存长大后,性格暴戾无常。在他成为一家之主之后,他愤懑自己不能像哥哥一样念名校,也怨恨姐夫介绍的银行工作不了了之,但他却不得不在杂货店打工来维持大户人家仅有的一点体面。外界的不得志令这个本就心理阴暗人在家庭中变本加厉的报复:杰生作为舅舅对私生女小昆丁辱骂,禁足,跟踪,这些行为表面上是为了康普生家族最后的名誉,实则是他对姐姐逃离家族的报复,对哥哥(侄女与长子昆丁同名)的嫉妒,作为守财奴的贪婪;他作为一家之长,对待下人也是冷酷无情的,他对待亲生母亲也是口蜜腹剑,借用翻译腔来形容他是一个十足的“狗娘养的”。
全书的第四章主角换成了女性——蒂尔西一位胖胖的黑人女佣,她作为旁观者见证了康普生家族的四代人的离开与坚守。老康普生和他母亲,长子昆丁这是生命意义上的离开;长女凯蒂与她的私生女昆丁是生活的离开,她们叛逃了整个家族;而康普生夫人与次子杰生则是精神上的离开,行尸走肉地活在空壳家庭中;真正坚守的是白痴本杰明与迪尔西,前者是压根不知道什么叫离开,后者则是全书唯一的人性闪光点,她像后院堆着的柴火一般为整个康普生家族燃烧了自己的青春,诠释着忠诚与善良。而这仅有的闪光点或许就是这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唯一理由,哪怕大厦早已崩塌。
康普生家族的长女凯蒂其实是本书隐藏的一个主角,她串联起所有人物,也正是她的私生女事件丢尽了家族脸面,她的第一次婚姻直接导致哥哥自杀。她既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封建家庭的牺牲品(牺牲掉了爱情,女儿),也可以理解为一个送葬者(亲手埋葬了家族的荣耀与希望)。我想最后照片中的她过得还算幸福,至少相对她弟弟杰生而言。
末了,尽管本书晦涩地用灰色填满着无意义的绝望,但不做无意义之事安遣有涯之人生,与诸君互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