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知法的好公民小学四年级作文
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国家富强的根基;法,是人民幸福的地基,是人类安全的根本。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话题作文做个知法的好公民小学四年级作文,欢迎阅读。
做个知法的好公民小学四年级作文1
今天早上,天气格外晴朗,检察院的张阿姨来到我们学校,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张阿姨讲述的一个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制故事,我受益无穷。
我 记得最牢的是发生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东沙中学的一个16岁的初中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事。他叫刘某,每天逃学去附近的网吧打游戏,开始时,向父母要钱,可是 父母给的零花钱越来越满足不了他的欲望,于是,他起了向小学生要钱的念头。一次,他拦了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要钱,小朋友心里害怕,就把钱给了他,又不敢跟 父母和老师说,怕他报复。有了一次,就有了两次、三次。一次,他又拦住那个小朋友要钱,小朋友没带钱,于是,他就把小朋友逼到一个小胡同,用玻璃划伤了小 朋友的手掌。后来,那个小朋友的父母终于知道了这件事,报了警,刘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听完了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起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
有一天,妈妈给我十元钱去商店买东西,我买了东西后拿着剩下的5元钱回家去,路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初中生突然拦住我,要我把钱给他。我看见他人高马大,心里特别害怕,就乖乖地把钱给了他。
通过这堂法制课,我明白了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我一定会报警。我也不会像他那样去抢劫别人。
“你可以在家里后悔,在学校里后悔,在社会上后悔,但不可以在监狱里后悔。”张阿姨的话深深地印在我心里。是啊,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我们头顶上的这片天就会更蓝、更亮。
做个知法的好公民小学四年级作文2
法律是什么?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收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吕某家境贫困,但他从小就好学。上了初中后,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原本家境就不富裕的他曾经多次偷窃母亲辛苦积攒下来给他念书的钱。母亲多次教育他,可他屡教不改。母亲的心已经凉透了,对儿子失去了信心。家中所有的钱都被他花光去上网了。亲朋好友也不愿借钱给他。于是他开始抢劫。在市民举报中,公安机关很快的抓捕了他。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冰冷的手铐把他铐了起来,他这才觉悟。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8周岁,所以被判为有期徒刑20年。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美好青春就葬送在监牢里了。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社会中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这好像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洞是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船就会沉没。
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的行为的发生做起。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依法治国。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我们决不能做。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做个知法的好公民小学四年级作文3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有了法律世界才有秩序,没有法律人类将无法无天,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什么东西呢?法是人类的行为准则,道德底线。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约束。
法律就像马路上的红绿灯,管理着交通,管理着千万生命,没有了法律就等于马路上没有红绿灯,是万万使不得的,马路上没有红绿灯会交通混乱,会有许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世界没有了法律生活会乱套,一样会有许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从小要有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保护家人朋友。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更应该学法、懂法、知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做个知法的好公民小学四年级作文4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做个知法的好公民小学四年级作文5
说个故事吧。有个人,去参加生日,红灯要走。他命大,没死,却终身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这个人就是王叔叔,我去看他时,他说:“我知道现在这个结果,真是后悔啊!‘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啊!”我说:“晚啦,许多人都在事情发生时才开始反思,那你们早哪去啦?”我停了停继续说,“小孩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有些人就说:‘没事我闯过,怕什么?’可你们想过没有,这不是闯没闯的问题,而是这有多危险!”在我的一番话下,王叔叔满脸羞红的低下了头。
像闯红灯这类小要求,这些大家都知道,可又有几个人做到了这一个有一个的要求呢?有些简单的规则,总会被人们抛之脑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应该做到知法,懂法。我相信这一代的少先队员会成为一些总爱不遵守规则的大人的榜样。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王叔叔听,得到了他的大力赞同。哈!我又多了个同盟军!社会又多了个知法的人!中国又多了个爱国的中国公民!
法官是公平的,守护真善美,打击假恶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