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校园欺凌_校园欺凌应对措施方法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如何预防校园欺凌_校园欺凌应对措施方法.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一>
1、给孩子的穿戴和学习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
2、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去挑逗比较霸道和强悍的同伴;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3、教育孩子上下学和活动时尽可能结伴而行;独自出去找同学玩时,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不要天黑再回家,放学不要在路上贪玩,按时回家。
4、如果侵犯者偷你孩子的东西,就给孩子要带到学校去的学习、生活用具上贴上姓名。这样有利于证明这些物品都是属于你的孩子的,甚至可能起到防止侵犯的作用。
5、教育孩子,如果他在某些方面与别人不一样,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尽早地让孩子明白这一点,孩子会形成坚实的自我价值感,会认同自己,感到自己也同样值得尊重。
6、让孩子参加自卫训练。你也许并不希望孩子对侵犯者实施身体上的报复,但情况一旦恶化,让孩子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总是好的。这些训练还可以大大提高孩子的自我尊严,减小他成为受欺负者的可能。
7、如果欺负仅仅是口头或网络上的,告诉你的孩子不要理会那个侵犯者。有时侯,侵犯者在得不到回应或是被欺负者并未因此而担惊受怕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失去兴趣,事情就过去了(当然,但愿他们不是继续去搜寻下一个目标)。
如果情形继续,让你的孩子告诉侵犯者,他给别人带来的感受是什么,并且要求他停止他的粗暴行为。有些侵犯者面临挑战时,会收敛和停止自己的错误行为。
8、如果遇到校园欺凌,首先可以大声警告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会受到法律纪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幼儿园的儿童可以说:你为什么打我,你这样做是坏孩子。)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大声告诉周围的老师同学关注欺凌者的行为,二是欺凌者大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心虚,洪亮的声音可以起一个震摄作用。如果对方还是继续欺凌行为的话,应适当自卫,而不是忍受挨打。
自卫的原则不是以暴制暴打回去,而是同样起一个震摄作用,以行动告诉对方我们不是软弱可欺的。一般欺凌者都欺软怕硬,若看到欺负对象奋起反抗,多会心虚停止攻击行为,而如果被欺负者默默忍受,反而会让他更加得意忘形,从而持续攻击行为,直到达到目的为止。如果反抗后对方仍未停止攻击,应该在自卫的同时大声呼救求助,并且寻找机会逃走,保护好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9、如果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当他在公共场合受到一群人胁迫的时候,应该采取向路人呼救求助的态度,这种办法会免去一些麻烦。真正等到事情发生之后,到了一个封闭场所里面就比较难办了。如果呼救或者反抗的话,可能会遭来更加激烈的一些暴力。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唯一的就是麻痹对方,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寻找机会逃走,而不是准备在那儿忍受一切。
受到这种暴力以后,很多人都是被威胁报案的话会受到报复,但还是应该告诉孩子,碰到这种事情一个是不要沉默,再一个是不要再以暴易暴,要以法律的方式来解决。
10、事情发生后,父母有必要保持冷静,并把发生的情况告诉孩子的老师、咨询员、园长或校长。可以先问问孩子是愿意自己去告诉,还是由你去告诉。严重的暴力行为应以法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校园欺凌各国措施<二>
挪威
校园欺凌实拍
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挪威于2002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澳大利亚
建立了政府支持的组织和网站,如“反欺凌网络组织”和“澳大利亚无欺凌计划”,以帮助学校了解欺凌现象,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教师培训的指导大纲。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增进师生们对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解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其理论依据是:只要认识到骚扰、折磨与自己不同的人是错的,那么欺凌问题就得到解决了。
以色列
以色列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要求学校建立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并对在职教职员工进行培训。以色列还对正在进行的调查和研究提供支持,以求寻找到个性化的解决办法。调查发现,欺凌现象发生最多的是在放学后的走廊和厕所,或教师监控不力的时间段。很多学校采取的办法很简单,如增加警力,保证照明,让父母接送孩子,休息时间在走廊上安排更多教师等。
美国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bullying)。校园欺凌在初中(6-8年级)阶段最严重,高中时逐渐减少,但依然存在,是中学普遍存在的问题。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
日本
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了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同时,允许学校对那些给同学带来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学生停课,并为此制定了更加明晰的指导原则和程序。
韩国
针对越来越严重的中小学校园暴力,韩国教育部决定,将从3月中旬开始向一些中小学生提供免费“警卫服务”,让其免受校园暴力。“警卫”工作,除了警察之外,还动员民间保安公司的保安、体育馆协会等人员来承担。只要学生向学校或教育厅提出身边保护申请,政府就会安排“警卫”到学校或特定地点保护学生。韩国教育部预计,2007年一年将向1600名学生提供这类服务。但一些家长和教师则对此表示担心,认为“警卫服务”会令受害学生变得孤立。针对这种担心,韩国教育部表示,警卫人员将向求助学生提供暗中保护。
校园欺凌原因分析<三>
一、个性张扬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
相当多的家长越来越困惑于读不懂自己的孩子。孩子越大,接受的知识越多,和家长间的隔阂往往就越深。其实这种隔阂的焦点,就是两种不同价值取向的相互冲突。无论是做家长的,还是做子女的,都是立足在自身价值取向的基础上,试图用自己的价值观来规范对方的行为,这就势必要产生矛盾。
问题的关键是总有少数家长的价值取向是非理性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家长总是希望孩子能在学业上和品行上都出类拔萃;另一方面,出于一种原生态的本性,又时刻担心孩子遭受挫折或蒙受委屈,这种两难中的家长,大多学会了通过物质或其他途径来补偿的办法,以此来求得自己内心的平衡。
然而这种补偿多数情况下被演化成了一种放纵——文化课学习之外的放纵。由于放纵,孩子个性中的很多弱点被淡化忽视,许多违反行为规范的举动被认可甚至纵容。这些小错的点滴积累,慢慢地养成了孩子个性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使得孩子在处理问题时不能通过理性和规范来约束行为,而是率性而为不顾后果。因为从小到大,在相当多的孩子的脑海中,就没有贮存过关爱他人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写满他们人生词典的,都是竞争是残酷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正是这种极端的个人中心思想,养成了孩子惟我独尊的畸形心态,形成了遇事只考虑自身利益、漠视他人存在的偏狭性格。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了外界的侵犯,就立刻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来进行反击,其中就不乏通过伤害对方身体或者性命来发泄自身的愤怒的残忍的“江湖仇杀”行为。
二、万千宠爱集一身的价值取向错觉
随着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4+2+1”的家庭结构形式,使得1个孩子处于6个成年人浓浓关爱的包围中。这6份关爱的交汇,织成了一张厚重而温柔的网,呵护起孩子从童年到青年的一切,遮挡住孩子可能遭受的挫折和坎坷。
但正是这爱的网,人为地割裂了个体的孩子和整个社会的有机交融,使得孩子的活动,绝大多数情况下被局限在这要风有风要雨得雨的狭隘范围内。在这个狭小的家庭王国中,孩子是当然的国王,是可以左右家庭一切活动的最高权威。孩子的要求,无论是对的还是错的,多数情况下,总会获得满足。于是,一切的付出都开始扭曲了,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支出。孩子心灵的田园,丧失了感恩的思想,只有唯我独尊的莠草没有约束地漫延。
当孩子的心中充彻了自我中心的思想意识之后,他的价值取向也就滑入了错觉的泥淖中。这种错觉,养成了他不能承受任何轻视嘲弄,更不能承受肉体和精神伤害的脆弱心理。而一旦这样的伤害成为了事实之后,他们总会或是无法应对,躲避退让,最终成为忍气吞声的被伤害者;或是恼羞成怒,愤然出击,选择他们认为最好的“江湖”方法来解决问题。
更严重的是,极端宠爱中长大的孩子,往往自觉不自觉中就形成了别人必须听从于我的错觉。他们把这种错觉带入了校园,在和同学交往的过程中,总是希望时时刻刻能站在上风,希望大家都能听命于自己,希望是“老大”。然而,有这样心态的孩子太多,“老大”却只能是一个,矛盾自然也就产生了。大家都要做“老大”,学校又不可能来排这样的位次,家长对此也是无能为力,如何解决呢?只有用从小说和电视上学来的方法,通过“江湖决战”来解决问题。而这样的“老大”形成后,其自身又确实能体味到一种满足,其他弱小者为了不被欺凌,或主动或被迫地总要巴结讨好他们。如此,又反过来助长了他们的病态心理需要。
三、教育惩戒功能丧失后的放纵
当教育民主被哄抬到一个不切实际的高度之后,教育就成了一个什么人都可以指手画脚的行业。教育的神圣外衣被媒体用尖刻的文字描绘成了一个令人望而生厌的黑斗篷。从事阳光下最伟大的事业的教师,也时常被定格成了一种“禽兽”。所以,绝大多数学校再不敢轻易地处分一个学生,哪怕这个学生已经无恶不作。更有的省份干脆由决策机构下文来统一规定,彻底废除中小学校沿袭多年的最高处分——开除。
然而,教育永远都不是万能的。失去了必要的惩戒功能后的校园,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那种人人知书达理的好现象,反而是因为没有了高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利剑”,一些原先收敛的恶行便都敢于公开表现出来。这些校园病毒又相互感染,使得原本健康的校园文化肌体上开始出现块块腐烂的肌肉。
惩戒功能的丧失,催动了畸形心理的自由萌发,使得丑陋和猥亵都变得无所畏惧;反过来,这些个性中的丑陋,又在惩戒的日益退缩中越发的强大起来,并慢慢地自发凝结成一个个的团体,形成了带有明显江湖色彩的小集团。这些小集团,常常为了点滴小事而发生殴斗,甚至是团伙持械玩命,严重地干扰正常的学校教学,也直接危害了社会治安。但即使如此,学校能采用的,也还是一个说服教育。这种说服教育和那血淋淋的砍杀相比照,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四、教师权威地位颠覆后问题归属的误判
与教育惩戒功能的丧失同步的,是“师道”的尊严扫地。在中学生、特别是高中生的眼中和心中,教师仅仅成为了一种最没有用的读书人的代名词。教师失去了应该获得的尊重和感恩,师生间的关系、教师和家长间的关系也日趋微妙起来。在相当多的家长和学生心目中,老师成了单一的出售知识的人。家长学生与老师间的关系,就是一种顾客和销售员的关系。这种价值取向,又反过来影响着老师们的工作情绪,使得一些教师也自动地进入家长和学生划定地这个“售货员”的角色中,成了除了教授知识别的就一概不加过问的甩手掌柜了。
教师权威地位颠覆带来的后果是很明显的。首先是师生间丧失了一种相互的理解和信任。学生遇见了无法解决的问题,不再愿意去征询老师的意见,不愿意向老师敞开自己的心扉;而老师也是只从表面上依照学校的量化条款来接近学生,心灵深处的空间中,却很少有一块领地能真正属于学生。学生和教师成了真正的被管理者和管理者的关系。其次是同学间发生纠葛时,告诉老师并请老师帮助解决成了一种无能的体现。而且,大多数的孩子还认为老师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要切实解决好纠纷,依靠的只能是自己的力量和自己所归属的小团体的力量。可以说,学生们在推翻了教师的权威地位后,又依照自己的经验,确立起了通过强权来获取尊严并替代老师权威的新的地位观。
这种完全依照少年的懵懂而生发出来的新地位观,眼下正成为越来越多的中学生的价值信仰。在此信仰的操纵下,同学间的纠纷便有了新的“处理条例”,力量、财富和容貌等世俗社会用来评价判断人的地位的标准,成了这新的“处理条例”的基础,也成了裁定问题归属的新权威。这“法外法”撇开了所有发生矛盾时该走的正道,刻意地把原本简单的问题,上升到类似江湖纷争的地步,使得单纯的校园,平添了几分恐怖江湖的阴云。
五、对强权政治、黑恶势力、暴力游戏与灰色文学的认同与膜拜
相对于书本的说教,游戏和影视文学以其鲜明生动的形象特征,在更宽广的思想空间上影响甚至左右了青少年的道德和价值评判。暴力游戏的快意杀戮,港台影视的黑社会英雄,在青少年心底播种的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对邪恶的认同和膜拜。
这种建立在非理性基础上的认同和膜拜,内化后又成为了部分“问题少年”处世的准则,使得他们在待人接物等多方面都体现出一种对主流社会的反叛和仇视。因为反叛,他们便只想依照自己的规矩行事;因为仇视,他们便采用极端的手段来对待他人。
校园欺凌中国现状<四>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 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 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