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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之“理性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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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有利有弊,人们对其毁誉参半。撤点并校有利于整合农村教育资源,降低生均教育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但随之而来的校车安全、农村学生上学难等问题亦不容忽视。因此,我们应当理性看待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问题。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之错在于其导致教育不公凸显、教育责任转嫁、学生发展受损、教育资源浪费、乡土文化断裂等问题。对这些错误认真反思并进行理性纠正,是保证撤点并校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
  
  关键词 农村中小学 撤点并校 理性纠错。
  
  进入新世纪,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减少,出现了大量规模小、生源少、条件差、质量低的“麻雀”学校,这类学校的存在与教育领域倡导的均衡发展、提高效益等理念格格不入。因此,对农村中小学过于分散的布局进行调整显得十分必要。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 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自此,席卷全国的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运动拉开帷幕。这项政策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整合了农村教育资源,降低了生均教育成本,但是随之而来的校车安全、上学难、辍学率回升、教育资源浪费等问题,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
  
  马克思指出: “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正常条件和每一个公民的真正利益”。①目前,人们对于教育公平、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倍加关注。从表面上看,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提升了办学效益,可以为农民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但是,这种教育效益的提高导致入学机会的不公平,有些孩子会因此而失学。很多农村家庭教育成本增加,远远超过免收学费、书本费带来的实惠,农村贫困家庭受到更加不公正的教育待遇。当政府以提高效益为出发点实施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伤害了农民利益的时候,政府就应该启动补偿机制,实现利益关系的重新平衡,确保教育公平。②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并未采取补偿措施,农村家庭享受公平教育之希冀再次破灭。
  
  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 确保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以及教育成功机会的均等。一般来说,人们把这三个层次概括为起点均等、过程均等、结果均等。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导致的教育不公凸显的现象,主要体现在起点均等上。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从一开始就体现着明显的效率价值取向,其最原始的动力是节约办学资源,虽然其中也提到质量和公平,但这是以教育投资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前提的。所以,许多地区农村中小学撤并的速度要远远快于中小学适龄人口的递减速度。由于盲目大规模撤点并校,导致许多学生上学远、上学难、上学贵,致使新一轮的农村学生辍学现象出现。
  
  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不伤害本就处于弱势的农村家庭,保证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正确理解政策。《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同时,也提出了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等一些前提条件。但是,地方政府在操作过程中往往断章取义,导致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曲解化、简单化、形式化和一刀切。第二,进行合理规划。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很多地方政府在进行撤点并校时缺乏对当地实际情况的深入调研和了解,制定的规划不合理,工作中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功利性。比如,有的地区确定学校布局只按照地图上的直线距离,而由于地势崎岖有些在地图上只有一公里的距离,实际走起来可能要三五公里。为了解决因调整而带来的上学难问题,合理的布局规划尤其重要。第三,启动补偿机制。国家应该通过发放交通补贴、生活补贴等方式对农村家庭进行经济补偿,改善其在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上的不利处境。
  
  二。
  
  从普遍意义上说,教育是准公共产品,而义务教育满足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而被归属于纯公共产品领域。③为了保障人们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国家必须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全部责任。我国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大快人心。然而,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逐渐深入,许多农民发现刚刚卸下的担子又重新压在肩上,而且更重。由于合并后上学路途遥远,家长会选择陪读或者让学生住校,由此而付出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和陪读产生的经济负担,远远超过了几年前所交的学杂费。同时,家长还为孩子的上学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有的家长为了孩子上学不惜代价尽力维持,也有的家长由于不堪负重让孩子辍学。政府为了节约资源、提高效益进行撤点并校,而农村家庭为了孩子上学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多,本应由政府、国家承担的责任正悄然转嫁在农民身上。
  
  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政府负有主要责任,撤点并校使农村家庭义务教育支出成本增加,导致农民在公平享受义务教育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需要建立对农村家庭的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农民要比城市居民付出更多的义务教育成本,就会使原本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村家庭生活更为窘迫,处境更加不利。所以,为实现社会公正、教育公平,政府应该对农村家庭因撤点并校而付出的成本买单。
  
  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工作进行中必然有很多学校面临着整改、扩建,而要整改、扩建就需要有资金扶持。因此,设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非常必要。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许多中西部地区的县级政府无力承担,所以该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拨款支付更能确保撤点并校工作的实施。地方政府要制定科学的撤点并校预算方案,管好、用好布局调整资金,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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