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我成长小学作文5篇经典例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形象地告诉我们,生活没有规矩是多么可怕。相反,如果没有法律,社会该是多么混乱!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律伴我成长小学作文5篇经典例文,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伴我成长
人的一生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法律,如《人民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刑法》等多种法律。
这些各式各样的法律无处不在,一直陪伴我们长大。
多种的法律中大家最熟悉的应该就是《人民交通法》了吧,毕竟我们从小学老师让注意交通安全到长大以后学驾驶都离不开它。
《人民交通法》在2007年12月29日发布,在2011年4月22日成功确定。《人民交通法》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当然,《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与我们息息相关。它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比《人民交通法》发布得早许多,它是1991年9月4日颁布的,因为我感觉它要比《人民交通法》重要一些,它关注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祖国的未来。
一些人可能不知道我们身边有这么多法律,但正是这些法律守护了我们的健康与安全。我们要谢谢这些法律,没有它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好生活。光有这些法律是没有用的,还要遵守法律。所以,让我们来遵守法律吧!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
这个周末,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中我似乎摸到了法律无形中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影子,它带着光芒,是一个天平,时刻用来衡量青少年与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七章,第一章是总则,说明此法律所保护对象与实行原因;第二则是家庭保护,讲明父母应对孩子的正确义务;第三则是学校保护,是学校对我们应尽的义务;第四章是社会保护,社会对我们的义务;第五章是司法保护,是司法对我们的教育义务;第六章是法律责任,是对我们的利益保护;第六章则是附则。
其实,早在学习这个保护法之前,我就了解到了不少关于未成年人被殴打、拐卖、威胁甚至被要去了性命的新闻。我那时在想:那么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在哪里呢?这不,我通过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白了它的神圣与公正。但同时,我还了解到,法律的意义是宽容不是纵容,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国家当然有义务保护我们,但与此同时,我们仅仅受到的是保护,不是遮掩犯罪事实。这就要我们自身的自制力,尽管外面的社会多么丰富多彩,但是也处处充满陷阱。更让我明白,法律是申诉公正的武器,一旦有人触犯法律,你要及时上报,用法律惩治他们,而不是做无谓的挣扎。一旦受到严重家庭暴力、学校暴力或利益损失,请不要做小羔羊,你要勇敢地说不,勇敢地用法律解决问题。法律永远会站在对的那一边。
那么就让我们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触碰法律的光坏!
法律的自我应用
法律,是上天赐予国家,国家给予人民帮助的权利;它,公正无私,秉公行事,为民除害,绝无一点包庇之心。
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最有帮助的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才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保护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的;像平常,一些成年人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专门抢劫、殴打小孩子的,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派上用场了:第四章 社会保护的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这一条专门针对各个阶级的人欺负虐待未成年人的保护法,是未成年人值得信赖的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家庭保护、司法保护、学校保护、法律责任等,它们使广大未成年人受益,帮助保护未成年人,是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蕾开满祖国大地,点缀万里长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法体会
在20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的文盲十分的多,中国处在“一穷二白”的处境中。大多数人没有书读,只有一些孩子能读得到书,导致一些人二三十岁了,大字不会几个。而如今的21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则使许多人免费读上了书。
我在书上学习了这一法律,它不算附则共六十条,此法要求了国家要有九年义务教育,使每个人都有文化,只要是中国国籍,都可享受这一政策。并且规定国家要支出钱来改善一些穷苦小学,家长也理应让孩子受教育,抚养他们。
企业不可以招聘童工,学校要给学生良好的教育……这些政策使中华人民的花朵绽放的更美丽,中国的“一穷二白”时代已经结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我体会到了国家对我们这些小苗十分重视,国家渴望栋梁。
当然,为了让我们在阳光的环境下读书,国家不准学校向学生推销上辅导班和其他东西。这都是为着我们。
所以中华的少年们啊,在这环境中茁壮成长,用这国家给予的九年义务教育,成为百年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
我衔上一朵栋梁之花,走上了成为大树的道路。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形象地告诉我们,生活没有规矩是多么可怕。相反,如果没有法律,社会该是多么混乱!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9时30分,报业·国贸大厦七楼会议室里座无虚席,焦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力女士为我们与会的校园记者讲述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件案例让我记忆深刻。
某所学校里,同桌两位同学因为口角动起了手脚,其中一个同学打了另一个同学一耳光。恼羞成怒的那个同学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向那一个同学的脑部、腹部连刺三刀,致使这位同学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因为失手的那个同学不只是杀了那名同学,也毁了自己的一生和两个家庭。
一名原来成绩不错的中学生,因为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渐渐开始旷课,打架、抽烟、喝酒、泡网吧……最后因为没钱上网去抢劫而陷入犯罪的泥潭,最终毁了一生。
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值青春年华的他们在冲动和金钱的驱使下,忘记了法律,失去了人的秉性,造成了终身遗憾,这就是血的教训!当我们忘记法律、走进违法犯罪的万丈深渊时,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离我们远去。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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