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桌的初三作文800字记叙文
初三了,初中的生活已经临近尾声了,在这段即将成为历史的时间里,我们收获了同学带给我们的欢乐、感动,还有满满被同学关爱的幸福味道。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同桌的初三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同桌的初三作文800字记叙文1
在一次换座位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自由选同桌,没有人选择我这个人粗鲁,动不动就教训人。(因为我是小组长,检查组员背课文,错一个字就狠狠教训,不过我也只是吓唬他们。要是把我惹生气,吃苦的是他们。)但是没想到有一个人——李宇飞,竟然在同桌大挑选中选择了我。
李宇飞,号李子居士,字宇宙,和李嘉浩,李浩霖,李梓浩,合称“喜怒哀乐”四组合。他是老三,他的成绩虽然谈不上名列前茅,但也能考到80分以上,再加上我的教导,他的语文成绩就稳定在了85到90分之间,真是不亏待我的良苦用心呀!
忘记说他的样子了,他有一双永远睁不大的眼睛,一张嘴总是往下弯着,像是有了苦恼事,每次我问他时,他总说:“没事儿。”
他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上课不好好听讲。
有一次上数学课,当时上的课是《小数的加减法》,他把头低下来,用那充满哀伤的自动笔把一块彩色橡皮“大卸八块”,场面“惨不忍睹”,就因为他这个彩色迷晕橡皮吸取了我大半精力,让我分了神,好你个李宇飞,自己不听讲还不够,还把我给拉下坑,真是的。
快到期中考试的时候,数学老师让我们把做练习题当做考试前的复习,讲卷子的时候,他拿着一份不知是谁的卷子,但是上面写着他的名字,我一眼就认了出来,那不是他的字,何况他的笔芯是零点几的,卷子上写的是0。5再加粗的,而且他写的数字是小的,非常整齐,但是卷子非常潦草,一眼望去简直不堪入目,我也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没多管,他也就瞒混过关了。但是他发誓以后绝不在偷卷子了,我当然得对他有个基本的信任,所以我也没有告诉老师。果然他吸取了这次教训,再没有偷拿过别人的卷子,没带就是没带,挨训就挨训,都无所谓。
不过他也不是没有优点的。在品德课上,我那没有穿衣服的品德课本没有消息地失踪了,完蛋了,品德老师最恨不拿课本,而且不背的人了,我们班从古到今,从没有过不带课本的人,就算最后排的同学,也和课本不离不弃,糟糕了!我难道要做第一个未拿课本的人吗?我的身上冒出了晶莹的汗,就在这九死一生的关键时刻,李宇飞,把课本交给了我,老师刚刚进门,看见李宇飞空荡荡的课桌,不仅没有生气,好像还若无其事,和平常一样,津津有味地上起课来,也许老师根本就没看见。我的心舒了口气,他也舒了口气,我们面对面,心灵的笑声响彻云霄。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不但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还在伤心的时候让我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我愿和他做永远的同桌!
关于同桌的初三作文800字记叙文2
“从前的日子都远去……我会给她讲同桌的你……”一首《同桌的你》曾经风靡全球,无数人因这首歌而想起了自己的同桌。每个人生命中的学业都有自己的同桌,同桌给予我们帮助,也给予我们一段真挚的友谊。
是你,在苦难的时候帮助了我;是你,在难过的时候安慰了我;是你,快乐的时候陪着我笑;是你在失败的时候鼓励了我,谢谢你!
小学五年级时,我们有幸成为了同桌,你是一个活泼开朗、热情的人,还十分喜欢帮助别人,你帮助过我很多次。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是你的标志性形象。
记得有一次在科学课上,老师让我们两人一组,你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我。老师说今天要做了一个简易天平,实验器材只有两个纸盘子和一些长长的小木棍,需要线的去台上领。我们俩思考了一会儿,讨论着:“应该先用线固定好棍子”“不对,不对!应该先固定盘子……”争吵的声音络绎不绝,大约过了三分钟,大致的计划确定下来了,老师一声令下,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冲上讲台,又快速地剪下了一段很长的线,然后返回了座位。我用小刀在纸盘上戳了三个洞,刚准备好,你拿来了线,用线穿过洞,再打了一个死结,如法炮制,很快,另外俩个也好了。在你打结的时候,我把线的另一端全部系在一起,绑在棍子上。这些步骤听上去很简单,其实不容易。但我们互相配合,动作很快。
十分钟后,我们的天平就做好了,我们俩迫不及待地拿给老师看,耶!第一名!我一颗提心吊胆的心终于放下了!我激动极了,与你一起击掌,一起欢呼,一起迎接这来之不易的荣耀。你那灿烂的笑容是人群中的亮点,让我印象深刻。我的胜负欲很强,你却如蔷薇那样不在乎输赢,只注重努力的过程,你教会了我怎样去宽容,怎样包容别人的缺点。四月的本月花是蔷薇,像你一样,你的脾气很好,有时霸气万分,像你的星座狮子座一样,有时文文静静,宛如一只沉睡的小羊羔。
青涩的校园,天真的我们,铭心的记忆!时间永远不会为了某个人而停止,你是我的同桌,更是我的闺蜜、好朋友……因为有你的关心和陪伴,我才能不留遗憾,谢谢同桌的你——曹扬!
关于同桌的初三作文800字记叙文3
不知道是不是天意,我和同桌又分到了一起,又成了同桌。
“同桌”是我对李佳城的称呼,开学一共换了四次位,第二次就和李佳城成了同桌。他长我两岁,个子却比我矮点儿。“其貌不扬但也和气,为人也不惹事生非”这是我对李佳城的评价,他就是一个小人物,但与他相处却不甚惬意,他整个人都是干净的,就像一张崭新洁白的纸张,仿佛没有惹人讨厌的时候。
开学有半年了,想起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就停不下自己的笔尖,在你的生命总会遇见一两个特殊的人,同桌便是。他整个人不慢不恼,接触他的赶时间里总是令人感到放松惬意,整个人坦白的很,担得起一个“真”字。我想我是第一次没有用任何华丽的语言来写一个人的,但同桌的单纯让我感觉无需用虚情与假意来形象,在纸上几笔,就以经足够勾勒。
在记忆中,他好像从来没有惧怕过什么,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他一次没有哭过。永远是乐呵呵的,我甚至想象不出他哭泣或愤怒的模样,好像在最黑暗的海底,他身上也能带起一片阳光,躲开那阴云密布的天空。
同桌的和气我写了很多遍,还记得那天他把玩着他新买的小刀,好巧不巧地被我撞见,好巧不巧的入了我的法眼,待他借我玩后,我干脆就把那东西抢了去——把它穿在了我的钥匙链上。当时是费了好大力气的,没想到三两下便被他解开了,于是惊讶、失望、焦虑、担心等等一齐涌上了心头,后来我惊诧为何当时那么在意这把只不过造型奇巧一些的小刀,原来是在无意识地试探同桌的气度,试试他会不会为此生气。但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很容易地诓来了那把小刀,事后他竟然又买了两三把。我对于同桌的看法也好了很多。
如今我和同桌又成了同桌,心境有喜悦也有复杂,喜的是与同桌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复杂的是以前的记忆被拉扯出。事实上,我与他分开或在一起的时间一直很短暂,但他在我脑子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单从性格脾性上来讲,他要比我好很多,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好人”。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光芒,那是我所没有的,善良?宽容?单纯?或许这些都有。我很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幸运能成为他的同桌,因为从他的身上,我可以看到人性的本质。
关于同桌的初三作文800字记叙文4
那是x年级的时候,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背着小书包来上学,在临近迟到的最后一秒,我踏进了教室。我的“冤家”同桌就开始挖苦我了:“哟,我的模范同桌,你又快迟到了!看看你都带的啥头儿呀!”看着他幸灾乐祸的样子,我就想揍他。想当年我可是班里,会打、会斗、会装哭,学习成绩又好的女“学霸”呀。
让你讽刺挖苦,让你幸灾乐祸!不一会儿我就开始揍他了。凳子被我撞到了,他人也跟着凳子倒了。“噗通!”声音很响,惊动了老师。老师连忙走过来问道:“代x,你在干什么呢?不知道这是上课吗?”同桌一脸冤屈地揉着摔疼的屁股说:“是我同桌把我推倒的。老师,你可要为我做主呀!”
老师一听,有点不相信,就反过来问我:“你打他了?”
“没有啊,我根本就没碰他,是他自个儿在那儿晃呀晃的,晃着晃着然后就倒了。”我装作无辜的样子。
“就是、就是。”旁边的同学都纷纷给我作证。
“我们都看见了,是他自己晃倒的。”
听了这话,老师揪着他的耳朵说:“你还学会了骗人了,真了不起。”就在这时,我偷偷地冲同桌做了鬼脸。在老师眼里,我可是个乖乖女哟,老师当然向着我了。再说了我成绩还那么好,老师不护我护谁呢?人缘很好的我很受同学们欢迎,所以大家虽然没看见事情的真相,但还是很“仗义”地向着我,为我“做证”。同桌也无力反驳了,被请到办公室“喝茶”了,我终于可以清静一会儿了。
过了一会儿,同桌黑着脸回来了,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全是火呀!他坐下来后一直在不停地小声骂我。我正做作业呢,还有,因为我也有点理亏,所以也懒得理他。谁知他得寸进尺,骂了好长时间,越骂越凶。我实在忍不住了,本来还想揍他的,可一想到众目睽睽之下,让大家发现我这么“剽悍”,有损咱“乖乖女”的形象,就使出了我的绝招“装哭”。我趴在桌子上,不一会儿眼泪就出来了,啪嗒啪嗒往下掉。他一见我哭就不骂了。我越哭越凶,越哭越厉害。他心慌了就哄我说:“别哭了,我给你买一个棒棒糖怎么样?”哼,一个棒棒糖就想收买本小姐?我才不理他呢。“两个,两个怎么样?”我仍然不理睬他,哭得更厉害了。他更加着急了,又加一个,直到他加到第十个的时候,我才抬起头不哭了,回了他一句:“成交。”在他的目瞪口呆中,我蹦蹦跳跳地去和朋友们一起玩儿了。
“女人真善变呀!”同桌沮丧地自言自语道。
哼,跟我斗,你还嫩了点!
关于同桌的初三作文800字记叙文5
“我就静静地看着你的所作所为。”
作为上完半学期的初中生的我对这两句话的主子有着很深的友谊。她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没有“沉鱼落雁,闭回羞花的外表”,没有装着星辰大海的眼睛,只有一副普通的外表。但,我最在意的是她的头发——总是乱乱的,当然她给了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前面的头发太短,扎不上去。
我为什么会在53人中和她相遇?是因为老师让我和她做同桌。但我相信就算不和她同桌,我也会和她玩的很好,毕竟“缘分”这东西不是瞎说的。此后,我们每天中午都一起走,她收拾东西的速度特别慢,所以每次都要“求爷爷喊奶奶”式让她快点。希望你看了这篇文章后,可以改一下你的“龟速”。她比较喜欢穿红色,粉色的衣服,我觉得就真该给她配个绿包,大红大绿,多喜庆!有次,她因为收拾得特别慢,是又带英语书,又带语文书的,让我急得发火。我以为她会和我一起对骂,然后我们俩就“恩断义绝”。但她没有,只是很歉意地跟我说:“抱歉,你别生气,我们走吧。”我为有这样的同学而感到骄傲,或许我该学学她那超出常人的气度。
如果她的气度使人敬佩,那么她的文笔更应如此。
她是一个古风圈的人,而我?我就是个“小垃圾”——就前脚跨进大门,后脚就准备停在那儿不动了。她曾写过一篇读书笔记,叫做《物物皆有情》,可能在别人眼中这个题目很普通,但在看过《哑舍》的我来说,这名字非常适合,哦,不,或许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吧:既概括了这本书的大概内容,又掺和了一点古风的味道。真不知道我写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时,会不会将名字取的这么合适而又不失风雅。还有她自己写的古风句子,都让我叹为观止。所谓“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她——季鸥俐是独一无二的人又是我理想中的朋友,她的出现为我的初中学习生涯中分增添了一缕色彩。既然“缘分”让我们相遇,就希望我们一起的时候能怡悦就行。
“当我走向你的时候,原本想收获一缕春风,你却给了整个春天。”我现在这话像是为我们俩贴身打造的。那么,季同学剩下的日子,还请你那多多关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