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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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证券市场 会计监管 措施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很不成熟的阶段,对于会计监管的规定还很不完善,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对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能否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有助于克服各种证券市场缺陷,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透明与效率,促进证券市场的机制运行和功能发挥,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全,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的不断发展,屡禁不止的会计造假事件严重地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了极其消极的影响,加强会计监管迫在眉睫。本文根据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现状,提出了一些改善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一些措施,主要是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完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改变政府监管的思路,进一步完善退市机制,并加强社会监管的力量 。
(一)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会计信息是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可靠与否,是会计信息使用人能否做出正确决策的关键。经济活动越复杂,会计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就越大,然而,由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与会计信息生成系统自身因素的影响,已使会计信息不可靠成为一种社会痼疾,并对整个证券和资本市场及整个经济社会产生巨大影响。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生活中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已成为上市公司、投资者、中介机构、证券管理部门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以1996年琼民源事件为起点,从红光事件、郑百文事件到银广厦造假案再到东方公然造假案,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丑闻接连被暴光,中国的会计信息失真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这么多的会计信息舞弊事件,使人们不得不再次思考会计信息出了什么问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日益突出,因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尤为重要。
(二)完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我国会计准则只要求披露关联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和定价政策,但忽略了最根本的问题,即关联交易对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的信息,没有要求披露。因此,应对《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其他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不仅应对这些交易予以披露,而且应该披露其影响程度,制定有关重要性披露实施细则,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力度。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对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予以适当的关注,并恰当地表示审计意见。
建立独立财务顾问制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制度是我国上市公司从海外比较成熟的证券交易市场特别是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借鉴而来的。目前我国尚没有单独成文的独立财务顾问制度,仅在上市规则中对于关联交易的披露和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时规定需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应的规范制度或指导意见,对独立财务顾问的地位、职能、从业资格、职业操守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格式、主要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充分发挥独立财务顾问在保护中小股东即独立股东利益方面的独特作用。
(三)改变政府监管的思路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发展模式曾长久的站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舞台上,这种政府干预为主的思想在经济发展中已根深蒂固,监管者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政府不敢也不想过多放手于证券市场。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中,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被弱化。政府对会计信息的监管要逐渐从过程监管转向结果监管。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管重点是对会计信息生产的过程进行控制,政府监管作为一种外部监管,重点在于以企业财务报告为载体的结果信息。我国政府传统的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管,容易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过程监管"的思路,眼睛紧盯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以及处理这些会计资料的方法,喜欢对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行为指手画脚。这样做一方面损害了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也难以适应企业日益复杂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业务,监管效率低下。因此,政府监管应当逐渐转变思路,转向企业以财务报告为载体的结果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退市机制
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都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作了规定,为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出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运作的时间不长,是在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系上建立起来的,留下了很多不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理念或规则,尚处于很不完善的发展阶段,因此,与成熟证券市场的退市标准相比仍有较大的缺陷,也存在着与实际操作矛盾的困窘,成为我国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迟迟不能施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作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完善的退市制度一方面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优质企业,另一方面有效遏制市场过度投机与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创业板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制度的建立健全,将与发行制度的深化改革形成良好互动,有利于实现更为科学合理的估值与定价,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与基础制度建设根本方向。
(五)重视发挥社会监管的作用
社会监管主体主要是注册会计师从业队伍及广大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我国社会监管的历史较短,经验尚浅,监管的力量较弱,就当前来说,我国的社会监管主体是会计职业团体。通过建立一套自律监管机制, 依靠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实施监管。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监管的核心力量,在会计信息的外部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开展业务中还处于较为被动的买方市场,其审计的独立性容易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影响甚至左右,其"经济警察"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今后我们应当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同时不断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建设,在这方面需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注意发挥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约束作用。
完善注册会计师监管结构,应当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同时不断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建。在这方面需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注意发挥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约束作用。卡尔斯克森说过:"自由经济真正的敌人是道德相对主义,每一个人的良心才是真正管用的市场警察。"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超越市场、政府的"第三层次"的力量,能够对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总之,无论是对上市信息披露监管还是对其违法行为的监管其落脚点都是会计信息的监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存在不少弊端,股票行情背离国民经济发展现状,背离股票内在价值暴涨暴跌,虚假会计信息泛滥,中介机构道德水平低下等。面对这种情况,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对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操作中,监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和自律机构相结合,政府同时应该给自律机构更大的权利,从而使监管是实质的而非形式上,真正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汉文 证券市场与会计监管[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孟焰 论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问题[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4,(02)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很不成熟的阶段,对于会计监管的规定还很不完善,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对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能否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有助于克服各种证券市场缺陷,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透明与效率,促进证券市场的机制运行和功能发挥,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全,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的不断发展,屡禁不止的会计造假事件严重地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了极其消极的影响,加强会计监管迫在眉睫。本文根据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现状,提出了一些改善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一些措施,主要是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完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改变政府监管的思路,进一步完善退市机制,并加强社会监管的力量 。
(一)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会计信息是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可靠与否,是会计信息使用人能否做出正确决策的关键。经济活动越复杂,会计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就越大,然而,由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与会计信息生成系统自身因素的影响,已使会计信息不可靠成为一种社会痼疾,并对整个证券和资本市场及整个经济社会产生巨大影响。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生活中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已成为上市公司、投资者、中介机构、证券管理部门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以1996年琼民源事件为起点,从红光事件、郑百文事件到银广厦造假案再到东方公然造假案,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丑闻接连被暴光,中国的会计信息失真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这么多的会计信息舞弊事件,使人们不得不再次思考会计信息出了什么问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日益突出,因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尤为重要。
(二)完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我国会计准则只要求披露关联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和定价政策,但忽略了最根本的问题,即关联交易对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的信息,没有要求披露。因此,应对《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其他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不仅应对这些交易予以披露,而且应该披露其影响程度,制定有关重要性披露实施细则,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力度。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对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予以适当的关注,并恰当地表示审计意见。
建立独立财务顾问制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制度是我国上市公司从海外比较成熟的证券交易市场特别是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借鉴而来的。目前我国尚没有单独成文的独立财务顾问制度,仅在上市规则中对于关联交易的披露和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时规定需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应的规范制度或指导意见,对独立财务顾问的地位、职能、从业资格、职业操守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格式、主要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充分发挥独立财务顾问在保护中小股东即独立股东利益方面的独特作用。
(三)改变政府监管的思路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发展模式曾长久的站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舞台上,这种政府干预为主的思想在经济发展中已根深蒂固,监管者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政府不敢也不想过多放手于证券市场。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中,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被弱化。政府对会计信息的监管要逐渐从过程监管转向结果监管。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管重点是对会计信息生产的过程进行控制,政府监管作为一种外部监管,重点在于以企业财务报告为载体的结果信息。我国政府传统的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管,容易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过程监管"的思路,眼睛紧盯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以及处理这些会计资料的方法,喜欢对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行为指手画脚。这样做一方面损害了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也难以适应企业日益复杂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业务,监管效率低下。因此,政府监管应当逐渐转变思路,转向企业以财务报告为载体的结果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退市机制
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都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作了规定,为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出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运作的时间不长,是在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系上建立起来的,留下了很多不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理念或规则,尚处于很不完善的发展阶段,因此,与成熟证券市场的退市标准相比仍有较大的缺陷,也存在着与实际操作矛盾的困窘,成为我国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迟迟不能施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作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完善的退市制度一方面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优质企业,另一方面有效遏制市场过度投机与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创业板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制度的建立健全,将与发行制度的深化改革形成良好互动,有利于实现更为科学合理的估值与定价,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与基础制度建设根本方向。
(五)重视发挥社会监管的作用
社会监管主体主要是注册会计师从业队伍及广大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我国社会监管的历史较短,经验尚浅,监管的力量较弱,就当前来说,我国的社会监管主体是会计职业团体。通过建立一套自律监管机制, 依靠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实施监管。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监管的核心力量,在会计信息的外部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开展业务中还处于较为被动的买方市场,其审计的独立性容易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影响甚至左右,其"经济警察"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今后我们应当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同时不断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建设,在这方面需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注意发挥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约束作用。
完善注册会计师监管结构,应当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同时不断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建。在这方面需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注意发挥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约束作用。卡尔斯克森说过:"自由经济真正的敌人是道德相对主义,每一个人的良心才是真正管用的市场警察。"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超越市场、政府的"第三层次"的力量,能够对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总之,无论是对上市信息披露监管还是对其违法行为的监管其落脚点都是会计信息的监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存在不少弊端,股票行情背离国民经济发展现状,背离股票内在价值暴涨暴跌,虚假会计信息泛滥,中介机构道德水平低下等。面对这种情况,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对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操作中,监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和自律机构相结合,政府同时应该给自律机构更大的权利,从而使监管是实质的而非形式上,真正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汉文 证券市场与会计监管[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孟焰 论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问题[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