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当前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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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筹几大关系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追求的是健康、协调、全面、可持续的辩证发展。在文化产业问题上,要实现科学跨越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辩证处理和全面统筹以下几个主要关系:一是统筹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的关系。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是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基本策略。但文化作为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的。文化是国家的“软实力”,没有“软实力”的匹配,硬实力就会缺乏韧性而破碎;没有文化的跟进,经济发展也会缺乏后劲而挫败。没有“软实力”的发展和支撑,任何国家的富强和崛起都是不可能持久的。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经济与文化从来都是在相互交织和相互作用中实现其发展的,文化是经济的派生物,经济需要文化的支撑。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与文化愈趋融合和一体化,文化的经济性、经济的文化性,经济与文化的整合协调、互渗互动,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经济发展需要文化力的推动,就经济发展经济,就文化发展文化,难以实现单个方面的真正发展。唯有二者结合起来,协调发展才能相互支撑,相得益彰。
文化产业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文化产业不仅本身可以作为文化商品和服务获利,而且对于国民经济产生连锁效应,可以带动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带动上游产业的发展,推动后续产业的增长,还会波及网络、金融、通信、交通、商业、饮食等互补性产业。特别是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的发展相辅相成,没有高新技术的支撑,文化产业难以快速崛起。现代高新技术已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文化产业具有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的独特优势和特点,从而缓解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文化产业的发展还能够增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其在世界的影响。日本、韩国就因文化产业的发展而名声远播。而且,文化的发展对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长远的作用和意义。文化的短腿,在当代是谈不上有真正强大的竞争力的。因此,在国民经济产业群中我们应确立优先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思想。
二是统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发展文化产业一个最为关键和普遍的问题是要处理好事业与产业的关系。文化产业与事业首先是相互区别的。
二者要剥离开来,区别对待,不能产业不像产业,事业不像事业。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的研发、生产、营销及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事业是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公益性文化部门。二者生产的目的不同,事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产业则生产进入市场以实现其价值的商品;二者主体的性质不同,事业的主体是事业性文化单位,而产业是文化企业法人代表;二者资金来源不同,事业主要由国家投资,产业则由国有、民营、外资等多渠道筹资;二者运营的机制不同,事业主要由政府财政支持确保其运营,而产业则完全推向市场,自负盈亏;二者的调控方式不同,事业由政府行政直接调控,而产业主要依靠政策法规,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行间接调控。另一方面,文化产业与事业又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和转化。在文化事业中也有部分产业的内容,如高雅艺术、文物博览、文体竞技在某种条件下也是可以办产业的,要克服那种文化事业单位完全不能进行产业运作的观念。文化事业单位对文化的某些内容、形式、载体、项目,完全可以剥离开来,采用市场经营方式进行运作。同样,公益性文化的某些内容的运作完全可以借助产业的载体和形式来达到。公益性文化事业虽然主要由政府来办,但也要鼓励社会参与、允许社会资本的进入。文化产业与事业二者还相互转化。产业在某种条件下,可以转化为事业,构成事业的一部分。事实上,由于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实力的强大,产业中一些带有公益性质的内容已经从产业中剥离出来,由政府埋单,变为群众的福利,如露天电影、送戏下乡等。同样,事业经过改制、发展、剥离也可以转化为产业。如有些高雅文化、民间艺术,由于普及和受众的扩大,可以从公益性事业变为经营性的产业,不走需要补贴的道路。
可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界线是存在的,但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在动态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动的。我们既要反对那种将二者混在一起政企不分、管62办不分的保守倾向;也要反对那种将二者截然对立,产业事业“井水不犯河水”,各自孤立发展的二元对立思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发展事业是文化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是工作的中心。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宣传的“喉舌”职能并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文化工作者必须坚持文化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但另一方面,产业发展是文化发展的物质基础,事业发展要以产业发展作为后盾。文化如果只简单机械地履行“工具”的职能,而不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壮大产业,不仅会失去强有力的物质支持,而且也会失去它在市场竞争中的创造活力,难以达到有效的宣传效果。要坚持两手抓、两加强,以事业带动产业,以产业支撑事业。
三是统筹均衡发展和非均衡发展的关系。任何事业或产业,很少是按照理想模式均衡地发展的,非均衡发展是事物发展的常态和规律。国内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在所有文化产业领域都能处于领先地位。因此,发展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善于从全局着眼,通盘考虑、合理制定文化及其产业全面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在统筹中实现协调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劣势在一定条件和发展过程中可以相互转化,一时的优势可能会变成将来的劣势,暂时的劣势也可能变成明天的优势。如何因势利导,是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设计中的重要实践课题。
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现代化进程呈现一种从东到西、从城市到农村逐步展开的分梯度非均衡发展态势,文化产业发展同样如此。因此,在文化产业发展上,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应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与全球化前沿的领域“接轨”;作为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应该在政府主导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市场建设,整理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文化产业,尽快使文化形成产业,做成产业。我们应区分比较各地的优势、特色在什么地方,作出理性的判断。只有发现自己的特点、差异、优势所在,才能把功夫和精力集中在主攻方向上。共性的、一般的、平常的文化项目缓行发展,个性的、特殊的、优长的文化项目加快发展。云南文化产业的发展,就是以旅游和文艺演出的结合为特色和重点而产生奇效的。
然而,作为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是全面协调发展,这是我们应努力追求和实现的目标。这就是说,在重点发展传媒业、出版发行业、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网络业、影视业等文化产业的同时,要关注和发展下游产业、周边产业、关联产业、衍生产业,推动文化产业链的延伸,加速发展文化新业态,防止“单打一”。
在战略设计上,在政策导向上,一定要考虑平衡发展的问题。当然,我们不要主观地、人为地、一厢情愿地去追求平衡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受市场规律的制约,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常常会是“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突出重点,打造特色,发挥优势,这就必然产生不平衡。在“十二五”期间,各地主要不应过早地追求均衡发展,而应抓住重点领域,“咬定青山不放松”,持之以恒地把有特色的产业做下去。
四是统筹加快发展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我们需要加快发展,但发展必须有后劲,有强力,能够保持永续的发展。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初期,着眼于加快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发展初期如果没有速度,就不能形成规模,争得主动。而初期的发展难免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粗放性,存在数量较大,质量不高;速度快,效益低;品种多,品牌少;市场兴,较无序的现象。
因此,发展中要特别关注发展的质量、效益、后劲的问题,坚持可持续发展。
现代文化产业注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其主要特征是重视产业发展的高端,重视将文化创意与传统产业相结合,以增加传统产业的文化附加值。我们应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将文化创意产业列为文化产业的升级目标,充实产品的创意内涵,把握新的制高点。要坚持有序有利有节制地开发、发展,不能搞“文化大跃进”。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必将最终损害文化及其产业,成为空洞和虚假的伪文化。对我国中西部来说,应该着力于加快发展,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而对东部沿海城市来说,则要更多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发展后劲,实现优质发展。加快发展如果以破坏资源、不顾社会效益、粗制滥造为代价,这种发展就是与可持续发展相对立的;加快发展如果是以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前提,产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这种发展就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李长春.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建设发展中的若干重大关系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J].求是,2010,(12).
[2]王育济等.中国文化产业学术年鉴(2008年卷上册、2003-2007年卷上册)[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
[3]周正刚.文化产业论———湖南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研究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