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途径探析
若水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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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规则、主要任务有明确规定,构建了财务管理整体框架,但由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则仍需根据实际自行设计,因此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缺陷,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及对策。
关健词: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的实施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据可循,对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但因体制原因,该规范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由此导致的思维僵化、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业务技能不足与现实需求的矛盾愈加突出,给改革带来一定阻力,因此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很有必要。
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认知不足
现行财务环境下,虽然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正逐步提高,但仍有部分领导不具备财务风险意识,对财务行为把关不严,不注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工作无序。还有些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过度掌控干涉,导致财务部门及人员无力执行合规程序,财务职能作用发挥缺失,影响单位财务的规范管理和能力水平的提高。
(二)预算编制方法简单粗放,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实际工作、人员状况结合不紧密,经费开支与预算执行未能做到跟踪分析。预算编制方法传统简单粗放,程序缺乏规则性,预算执行中经费支出控制不严,公用经费经常挤占人头经费,追加预算时有发生,预算的监督约束作用难以发挥。
(三)财务人员配备不足,财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
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薄弱,财务人员配备不足、财务管理意识不到位,财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无法落实岗位职责分离制度。财务主管执业水平低下,存在误读相关内部政策规定问题,导致财务信息提供不准确、不及时。财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控制约束力较弱。部分单位财务制度只采用通用的制度框架,没有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可操作的财务约束细则,导致某些财务人员操作空间过大,财务行为随意,使单位及他人利益受损。
(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外部监督不力
由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资产由政府集体采购调拨,资金使用及管理需遵守主管部门规定,因此资产的效益性并不显著。部分单位无专门人员分管资产,某些报废闲置固定资产多年不处理,仍每年申请拨付维修专项资
金,且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专款不专用;资产营运未履行审批手续,营运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的自有结余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没有规范使用,造成极大浪费。主管部门监管不及时不到位,资产使用效益、责任追究制度几乎空白。
(五)内部审计不独立、不客观
审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职或由不懂审计的人员担任,内部审计通常只是形式审核,未与工作实际、预算控制标准相结合,未对各经费开支项目进行深层次的追根溯源,保证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的审计目的未达到,不能根据审计结果提出问题及管理建议,内部审计形同虚设,财务监督管理职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关健词: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的实施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据可循,对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但因体制原因,该规范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由此导致的思维僵化、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业务技能不足与现实需求的矛盾愈加突出,给改革带来一定阻力,因此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很有必要。
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认知不足
现行财务环境下,虽然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正逐步提高,但仍有部分领导不具备财务风险意识,对财务行为把关不严,不注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工作无序。还有些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过度掌控干涉,导致财务部门及人员无力执行合规程序,财务职能作用发挥缺失,影响单位财务的规范管理和能力水平的提高。
(二)预算编制方法简单粗放,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实际工作、人员状况结合不紧密,经费开支与预算执行未能做到跟踪分析。预算编制方法传统简单粗放,程序缺乏规则性,预算执行中经费支出控制不严,公用经费经常挤占人头经费,追加预算时有发生,预算的监督约束作用难以发挥。
(三)财务人员配备不足,财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
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薄弱,财务人员配备不足、财务管理意识不到位,财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无法落实岗位职责分离制度。财务主管执业水平低下,存在误读相关内部政策规定问题,导致财务信息提供不准确、不及时。财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控制约束力较弱。部分单位财务制度只采用通用的制度框架,没有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可操作的财务约束细则,导致某些财务人员操作空间过大,财务行为随意,使单位及他人利益受损。
(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外部监督不力
由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资产由政府集体采购调拨,资金使用及管理需遵守主管部门规定,因此资产的效益性并不显著。部分单位无专门人员分管资产,某些报废闲置固定资产多年不处理,仍每年申请拨付维修专项资
金,且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专款不专用;资产营运未履行审批手续,营运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的自有结余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没有规范使用,造成极大浪费。主管部门监管不及时不到位,资产使用效益、责任追究制度几乎空白。
(五)内部审计不独立、不客观
审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职或由不懂审计的人员担任,内部审计通常只是形式审核,未与工作实际、预算控制标准相结合,未对各经费开支项目进行深层次的追根溯源,保证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的审计目的未达到,不能根据审计结果提出问题及管理建议,内部审计形同虚设,财务监督管理职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