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集团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模式
若水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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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集团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企业集团日益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其资金集中管理也逐渐成为理论和实际研究的焦点。如何减少或消除货币资金管理中的错弊行为,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机制,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合法而有效的进行就成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从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控制模式入手,进行比较分析,对财务公司的特点及功能进行分析,提出财务公司模式更适合目前发展形式的论点,并对财务公司的具体操作和创新问题进行了阐述,对财务公司将来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企业集团; 资金集中; 财务公司
企业集团,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是以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个在资产、资本、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单位为外围层,通过产权安排、人事控制、商务协作等纽带所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货币资金,它是企业集团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由于其流动性强、易于变现的特点,要减少或消除货币资金管理中的错弊行为,除了依法加强外部监督外,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对货币资金流转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和事后的评价。
对企业集团来说,资金控制涉及集权与分权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在企业集团内部所属各子公司或分部是否有资金使用决策权、经营权。由于资金控制的目标是防止企业发生支付危机,更好地组织和运用资金,并通过现金流动有效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获取最大收益,所以,资金控制的集权与分权的程度、集团组织设计的变化、战略等,都会影响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平衡,影响企业集团经营和财务活动的效率。因此,确立什么样的资金控制模式在企业集团中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控制模式
一般而言,集团公司货币资金有三种主要控制模式:
(一)设立结算中心方式
结算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公司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
结算中心有以下主要职能:集中管理各成员或分公司的现金收入,各成员企业或分公司收到现金收入时,都必须转账存入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得挪用;统一拨付各成员或分公司因业务所需的货币资金,监控货币资金的使用方向;统一对外筹资,确保整个集团的资金需要;办理各分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计算各分公司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核定各分公司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
(二)设立内部银行方式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一般依附在企业集团总部的财务部。主要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闲散资金,调剂余缺,统一调配,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
(三)财务公司方式
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经营范围除抵押放款以外,还有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我国的财务公司大多是在集团公司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由人民银行批准,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的,所以,它还担负着集团公司的理财任务。财务公司向集团提供金融服务,追求集团整体效益是财务公司的第一目标,壮大自身利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
财务公司的定位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应体现“两个立足”,办成“三个中心”。“两个立足”:一是立足集团内,依托集团、服务集团;二是立足法规内,严格按照《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经营。“三个中心”:指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和资本运作中心。
首先,财务公司要主动为集团服务,与集团财务部门一起为集团公司设计一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将企业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内部资金结算体系和价格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办成“结算中心”;其次,财务公司吸收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提供贷款、投资服务,提供买方信贷、消费信贷、担保等业务,办成“融资中心”;再次,利用财务公司这个金融平台,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连接起来,为企业发行债券,管理上市资金,为成员单位兼并、重组提供服务,协助证券商推荐集团成员单位上市,办成“资本运作中心”。
随着国企股份制改造步伐的加快,财务公司对企业集团的重要作用日趋明显。财务公司应以资金为纽带,实现在信息、人才和管理上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 企业集团; 资金集中; 财务公司
企业集团,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是以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个在资产、资本、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单位为外围层,通过产权安排、人事控制、商务协作等纽带所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货币资金,它是企业集团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由于其流动性强、易于变现的特点,要减少或消除货币资金管理中的错弊行为,除了依法加强外部监督外,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对货币资金流转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和事后的评价。
对企业集团来说,资金控制涉及集权与分权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在企业集团内部所属各子公司或分部是否有资金使用决策权、经营权。由于资金控制的目标是防止企业发生支付危机,更好地组织和运用资金,并通过现金流动有效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获取最大收益,所以,资金控制的集权与分权的程度、集团组织设计的变化、战略等,都会影响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平衡,影响企业集团经营和财务活动的效率。因此,确立什么样的资金控制模式在企业集团中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控制模式
一般而言,集团公司货币资金有三种主要控制模式:
(一)设立结算中心方式
结算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公司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
结算中心有以下主要职能:集中管理各成员或分公司的现金收入,各成员企业或分公司收到现金收入时,都必须转账存入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得挪用;统一拨付各成员或分公司因业务所需的货币资金,监控货币资金的使用方向;统一对外筹资,确保整个集团的资金需要;办理各分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计算各分公司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核定各分公司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
(二)设立内部银行方式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一般依附在企业集团总部的财务部。主要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闲散资金,调剂余缺,统一调配,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
(三)财务公司方式
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经营范围除抵押放款以外,还有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我国的财务公司大多是在集团公司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由人民银行批准,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的,所以,它还担负着集团公司的理财任务。财务公司向集团提供金融服务,追求集团整体效益是财务公司的第一目标,壮大自身利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
财务公司的定位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应体现“两个立足”,办成“三个中心”。“两个立足”:一是立足集团内,依托集团、服务集团;二是立足法规内,严格按照《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经营。“三个中心”:指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和资本运作中心。
首先,财务公司要主动为集团服务,与集团财务部门一起为集团公司设计一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将企业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内部资金结算体系和价格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办成“结算中心”;其次,财务公司吸收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提供贷款、投资服务,提供买方信贷、消费信贷、担保等业务,办成“融资中心”;再次,利用财务公司这个金融平台,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连接起来,为企业发行债券,管理上市资金,为成员单位兼并、重组提供服务,协助证券商推荐集团成员单位上市,办成“资本运作中心”。
随着国企股份制改造步伐的加快,财务公司对企业集团的重要作用日趋明显。财务公司应以资金为纽带,实现在信息、人才和管理上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