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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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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一)

  本合同当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 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户数: 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 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 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 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 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 平方米。

  5、 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 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內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 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隨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 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 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 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 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 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承诺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 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 元/平方.月;住宅电梯 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 元/辆.月(一次性交年费 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 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 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 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 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政策依据)。(即 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

  (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承诺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 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承诺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 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內)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3、甲方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个别业主,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每月3%的违约金,经多次催收继续无理拒交的,乙方可针对该业主向人民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购房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物业区域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前期物业管理费为:

  (1)商 业:X.00元/月·平方米;

  (2)多层住宅: X 元/月·平方米;

  (3)高层住宅: X 元/月·平方米;

  前期物业管理费自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乙方入伙之日起计算,如乙方未入伙或未入住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全额承担(本条所称入伙,是指业主或使用人收到书面入伙通知并办理完结相应手续,业主或使用人收到入伙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伙)。

  甲方向乙方收取如下费用:

  1、结构保证金: X元/户;

  2、垃圾清运费: X 元/平方米;

  第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使用费及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收费标准如下:按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0]1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执行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上述停车场(库)使用(管理)服务费后,对车辆及车内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如物业管理公司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车辆及车内物品进行保管的,其保管责任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第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及所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一)经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与之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二)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应达到国家标准,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配套公共建筑、共用设备、设施;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工程竣工图纸和设备资料等;

  (五)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管理方案,并将制定的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书面告知乙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三)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资质等级:

  资质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组织开展社区主题文化活动; 日常业主会所文化娱乐活动。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网点: 元/月·平方米;

  地上车库: 元/月·平方米;

  半地下车库: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法定税费;

  (10)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业主应于入住通知书确定的入住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以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上次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起提前一个月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3‰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八条 乙方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露天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2、地下车库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使用人应按地下车库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市场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补充物业费的不足。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 屋顶、外墙、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雨水管等; 上水下水管道、化粪池、窨井、道路、停车场、绿化、水泵、水箱等; 自维箱变、消防设施设备、智能设施设备、共用照明、排风设备、热风幕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厂家积极解决; 以事前交验事后复验,互签凭据为证。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规划图 总平面图

  住宅区整体移交验收表 房屋公用设施等竣工和接管及产权移交验收交接表 电路及消防工程竣工图 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工程预算报告 工程合同

  2、工程开工、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5、原材料试验报告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书

  8、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

  9、供水试压报告

  10、绿化工程图及清单。

  11、水电、卫生器具、节能设备

  12、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情理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应签订三方书面《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合同》,对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业主入住前三个月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政府相关规定为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由物业公司负责。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由市、区小区办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在房屋超过保修期后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三十六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七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向新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 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____级执行(等级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利用自身所长积极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议,配合好施工,以使该物业交付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写字楼: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若整层办公楼的产权属于一个业主,且该层公共区域内不需要乙方派专人提供保洁服务,该业主与我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时,可按物管费的90%收取,即: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铺销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标准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法定税费;

  (9) 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0)其他符合物业管理支出的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_______支付。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交纳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物管费缴纳时间应在住房业主交房时(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同时支付)。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车位

  1、业主车辆无室内停车泊位,需按月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后领取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

  3、费用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地下停车位

  1、 已出售的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_____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费。

  2、未出售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价位进行租赁管理,乙方收取每车位____元的管理费,乙方扣除税金、管理费用和其他相关维护费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 季度_返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所有权归________,所得经营收入全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金湾·龙城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其他物业管理需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交房前二个月,向乙方提供(占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前期服务管理费用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为乙方接甲方通知进驻之日开始到小区业主办理交房入住之日止。开办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交楼前二个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利用开办费置办的办公用品、维修、保洁、安全、消防用品等应制表登记。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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