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小编特地准备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欢迎借鉴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1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 ……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2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3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
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
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4
又是一个阴雨天,闲来无事,一口气读完了书架里的《许三观卖血记》,两天前花了四元买下了这本电子书。很久没读余华的书了,但他的作品总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不读到最后不罢休。文章笔调诙谐,荒诞,看着看着会不经意间笑起来,但同时又让人觉得心情沉重,戳中泪点。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是跟卖血有关。
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三个孩子里,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但偏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当一乐砸破了其他孩子的头时,许三观说,我不是他的父亲,你去找何小勇要钱吧。读后感.那时,我以为许三观是自私的。但他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对于一乐的爱是无私的。当一乐患上了肝炎,他一路卖血,一路到上海。人们说,血要三个月才能卖一次,但他十天里卖了三次,并且差点因为卖血而死掉。跨越血缘的爱,人性本来便是温柔的啊。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会去走卖血这条路呢?他又如何不害怕死亡呢?
万幸的是,结局是好的,故事没有照着我以为的悲剧去走,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是这种朴实感,真实,并且动人。
年迈时,当许三观因为想吃猪肝再次踏入那里的时候,别人却说,他的血老了,没有人会需要这样的血了。此刻的他哭的像个孩子,内心也崩溃了,因为他的血,救过命啊......
一本值得二刷的书,一篇零零散散的书评,写于这个雨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5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革批斗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6
书架上一本《许三观卖血记》,口评不错,想着最近书荒,余华写的,不会错。谁想一拿起来,就着了魔似地放不下来,没几天就读完了。在这之前,唯一看的关于社会之类的作品也就茅盾的《子夜》。可能是书中时代和现在相隔有点距离的原因,很多地方时代感很重,人物被蒙在时代框架中出不来的感觉,总和现实生活有点距离。一开始也就抱着这种“远处观望”那个时代的故事的心理去看了,但余华的这本书,确有些不同。书中有时代,但还有血肉,更有温情。
整本书以主人公许三观为中心,画卷般展开,向我们展示了他从年轻至年迈,在各种时代背景下所经历的事情。
许三观的父亲早逝,母亲又跟着国民党的连长跑了,是他一个人摸索出城回农村找爷爷,筋疲力竭的时候碰巧被还不认识的四叔捡回了家。后来爷爷和四叔把他扶养长大,他也回到了城里,做了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在那个时代,这样的人遇到生活难题总是难以化解的。偶然的一次机会,年轻的许三观“跟风”和农村人一起去卖第一次血,从此,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的卖血,可能只是出于好奇,但没想到的是,自此以后,许三观又靠着一次次的卖血,才勉强度过生活的难坎。
许三观可以说是命苦的,不仅是在身世上,还是在之后的生活经历上。好不容易结婚生子,最喜爱的大儿子许一乐却不是亲生的。小说中的一乐是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生下的孩子,对于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屈辱。在街坊邻居都在茶余饭后嚼着“许三观甘愿做缩头乌龟替别人养儿子”的舌根时,他没有抛弃这个孩子,只是选择了“认命”,我想很多人会觉得他窝囊,但他其实是在保护这个幼小的孩子的尊严、保护许玉兰的尊严。 许三观对一乐是有偏见的,但这种偏见只源于他的身世,丝毫不影响许三观对一乐的疼爱。许三观不仅在平时甚至在饥荒的年代里也没有少了这个孩子的吃穿,而且在一乐闯祸打伤了方铁匠儿子需要医药费时,他起先刀子嘴地告诉一乐自己不是他的亲生父亲,逼迫孩子去找生父何小勇要钱,后来又豆腐心地自己卖血去赎回物品。
同样地,许三观又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当何小勇被大卡车撞倒后,命悬一线时,当地有一个习俗就是让亲儿子上屋顶、坐在烟囱上喊魂,连着喊上半个时辰,灵魂就会回来,垂危的人就会生还。何小勇与许三观的关系,的确是尴尬的,听闻这个消息许三观也的确有幸灾乐祸,然而在这之后,他并没有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他明白:做人要有良心。于是他对一乐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的爹……”。
许三观是善良的。他一共卖了11次血,其中有7次与一乐这个养子有关的,儿子不是他的,但他总是心甘情愿地付出。他的善良还表现在对他老婆许玉兰的身上,文期间,许玉兰因为与何小勇的往事被当作妓女批斗,被迫剃了阴阳头,每日还要挂着重重的牌子在街上受人们打骂欺负。时期特殊,但许三观并没有抛弃妻子,给她送饭的细节我们就能看到,他把肉和菜放在米饭下面,特意给别人老婆吃光米饭以此来惩罚她、和她划清界限,等人家离开,又悄悄地告诉老婆饭底下藏着红烧肉呢。
许三观是那个时代的小人物,自然也有小人物的思想狭隘、小气、有私心。有一次在饥荒年代,他卖血后要带家人像过年一样去饭店吃面,唯独留下一乐,让他自己在家里买红薯吃。这种巨大的落差感,对孩子的心理又造成了怎样的打击!但最终,还是他的善良战胜了他的狭隘和冷酷,当许三观把负气出走、又饿又困的一乐找回来,背着他慢慢回家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读到这句话,真的泪目。或许许三观一开始对一乐的确无情,但是长久相处的互相喜爱,早已弥补了没有血缘下缺失的亲密。
小说近尾,从生产队回来的一乐得了病,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许三观做了一件可以说有些壮烈的事情:一路卖血一路去上海。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他前前后后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我想许三观早已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会倾尽一切去救的亲生儿子。
他卖血娶老婆、他卖血弥补祸事、他卖血改善伙食、他卖血为儿子打点前程、他卖血为儿子治病……可以说许三观这一生遭遇的坎坎坷坷,都是靠着卖血一次次化解的。卖血成为了许三观生命中无能处理时解救一切的最笨拙的办法、也是最后的办法。在他认为,只要他的血还有人要买,之后的任何祸患都是可以解决的。可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突然想去卖一次血,只为他自己,不为其他任何人!可是,他太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许三观这才真正意识到了,自己已经老了,再也不能卖血救急了。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感到无力,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的沧桑莫过于此吧。但好在,事过时迁,这一家人在经历了苦难之后,终于迎来了好日子,身边,也有彼此陪伴。
纵观全书,我感受到的,还有浓浓的人性的温情。
许三观对许一乐,是无比温暖的父子深情;许三观对许玉兰,是岁月陪伴的夫妻温情;何小勇的妻女拿出辛苦积攒的财产为一乐治病,是特殊的往事的温情;还有许三观四处奔波卖血,在林浦的时候,周围的人看到他那样喝冰冷的河水,后听说了他悲惨的处境,专门给他弄了茶水,送来了盐。他们说:“盐吃不了你就带上,你下次卖血的时候还要用。茶水你现在就喝了,你趁热喝下去。”还有他住旅店时,隔壁床的农村人看到他冷得瑟瑟发抖,主动问要不要把猪崽放到床上给他暖和暖和身子,又担心许三观这样的“城里人”嫌脏,是素不相识的人的温情;还有还有……
其实一开始拿到《许三观卖血记》,相信很多人会和我一样疑惑:为什么叫“许三观”?“三观”这个词和当时的时代总觉得格格不入啊。但读毕,我确实认可了这个名字,“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许三观是那个时代的小人物,微不足道,但他用他人生的闪光点,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叫美好的“三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7
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