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五篇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以下的内容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仅供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继《活着》后,朋友推荐的《许三观卖血记》,篇幅不算长,叙事性较强,所以,没忍住,两天中午午休时间就看完啦。一看这个书名,卖血记,加之之前看《活着》眼泪没少掉,所以在看这本的时候,整个过程我都是小心翼翼十分谨慎,生怕许三观在哪次卖血时就发生什么意外。虽然这本没有之前的活着给我那么大的心灵冲击,但是看完之后还是感触颇多,所以想记录下来。
说实话,刚开始对许三观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他第一次卖血得了钱后左思右想,做了各种打算,最后把爷爷以及待他很好的四叔排在后面,把娶许玉兰排在第一,当然这也没什么,毕竟娶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在那个时候没钱真的很难娶到老婆。追许玉兰的时候,这一段我印象挺深刻的,她其实已经有何小勇了,许三观说请她吃东西,她去了,吃完小笼包子吃馄饨,接着话梅糖果,糖果还吃了两次,接着又吃了半个西瓜,我在想,她不撑吗,是她食量真的这么大还是觉得别人请客,占小便宜的性格使然。当然,天底下怎么会有免费的午餐,吃完后,许三观说话了,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你什么时候嫁给我,看到这里,我在想,女孩子真的不要随便花男孩子的钱,那些可能是别人的老婆本,除非你愿意嫁给他了。
第二次卖血为了一乐赔方铁匠,这时候许三观已经知道一乐不是他儿子了,其实本来三个儿子他最喜欢一乐,但是这个晴天霹雳,我想一般人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一开始许三观并没有想着去卖血,我感觉后来是因为为了这个家大局着想才去的,这里他对二乐三乐说得那段话我实在无法接受,因为一乐是许玉兰跟何小勇的儿子,然后让二乐三乐长大了去rape何小勇的两个女儿,这是什么教育理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并且用卖血的钱娶到了老婆。此后,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
卖血甚至成了一种惊喜,潜伏在许三观的体内,让他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存就充满了希望。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
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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