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高一写人的作文
我的同桌是一个天真活泼、性情开朗的女孩,名叫张燕。她圆圆的、白净净的脸上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闪闪发光;小小的嘴边有两个小酒窝;她一张嘴,你就能看见她缺了两颗门牙。她经常穿着一条雪白的连衣裙,脑后梳着一条乌黑的辫子,像个“马尾巴”。她爱说爱笑,爱蹦爱跳,爱打抱不平。班上的同学都说她像《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一起来看看关于我的同桌高一写人的作文,欢迎大家查阅!
我的同桌范文1
在501班的教室里有一个引人注目的身影。上课时,他总会模仿别的同学拿出一本笔记,用那歪歪扭扭的字摘下了老师上课所讲的内容。下课时,他总是会与别的同学一起玩拍手游戏,或者坐在位子上补一补作业。他总是能和周边的同学打成一片,而他那傻里傻气的模样经常会被同学们当做是笑柄。他就是我的新同桌----邱超凡。
和邱超凡做同桌的第一天,我就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呆邱”。他长得是眯眯眼,笑起来眼睛就变成了一条缝。而他最喜欢笑,同学嘲笑他时,他笑了;老师表扬他,他笑了讲一个笑话,他笑了连老师批评他,他也还是笑,笑中还带了一点傻。他总时会做出什么动作,使全班哄堂大笑。他的经典动作,就是左手托着下巴,咧着嘴,露出他那洁白的牙齿,用右手轻轻刮着牙齿,眯着眼睛,摆出一副侧耳细听的架势。也许,着实我给他取“呆邱”的原因之一吧。
邱超凡不仅样子呆,而且在学习上也有点反应迟钝。不是我夸张,这对他已经是一种安慰了。他的成绩总是全班倒数第一,偶尔考一次九十分已经高兴得不得了。有一次,作业本上出了一道题:写出40以内6的倍数。邱超凡因为没有理解题目的意思。就在作业本上写出了40以内6的因数:1、2、3、6。当老师批改后发下来的时候,他还觉得自己是对的,问我哪儿错了。当上课时老师讲解后,他才服气地“喔”了几声。虽然“呆邱”现在的成绩还补怎么理想,但我能帮助他,和他一起进步。
“呆邱”看上去傻里傻气,但他也有属于自己的闪光点。在他傻傻的模样里透露着一种诚实,一种坚强,一种上进。“呆邱”从来补撒谎,当他说话时的那种坚定的语气,传达给我的是一种信任。“呆邱”能在老师的批评下还带着想倾听训斥的笑容,并不是每一都做得到的。“呆邱”的成绩一直没有大幅度的提高,但这并不是“呆邱”所要的,他也很努力,有时还会提前完成同步练。
其实,“呆邱”不呆,他只是想用笑来代替所有的表情,去给大家讲述一个邱超凡。我很自豪地告诉你们,这就是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范文2
小学生的生活有苦有甜,但是要想把苦变成甜需要调味剂,小学生的生活不可缺少的一个调味剂就是——同桌。
我的同桌名叫李,他长得十分有特点,他长了一双小眼睛,一笑起来就眯成一条线,笑眯眯的十分可爱,让人见了忍不住大笑一场 !
虽然跟他在一起同桌,但是互不往来,有一次,老师说下节课要考试,我翻了翻书包,要拿出文具盒准备考试,结果我翻遍了整个书包也没有看到文具盒的影子,这时我才想了起来,昨天写完了日记,就把日记本装进来书包,而文具盒却没有放进去。
马上就要上课了,我心里想:该怎么办呢?我慌了起来。在我想的过程中,叮铃铃,上课了,我心里紧张起来,这时见到我的同桌急急忙忙的跑回了教室。我想:可不可以找他借支笔呢?可是我跟他处的不好,又不知该怎么跟他说。经过我的一再思考,我说:“李,你可以借我一支笔吗?”这时只见李的眼睛又眯成了一条线,笑眯眯的说:“可以啊!”说着打开了文具盒,拿出了一支笔给了我,我说:“谢谢!”他什么也没说,开始做起了卷子。
经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同学和同学之间要学会互相帮助,这就是我的同桌,同桌这个调味剂将我的苦变成了甜。
我的同桌范文3
我的同桌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封没有寄出信,洁白的信封上没有写地址,只写了“陈小根(收)”几个字。信封里躺着一张压得平整的“金帝”巧克力包装纸,精美的包装纸上甚至还有淡淡的巧克力香味。每当我看到这些,总有一种心痛久久难以释怀。
那还是去年的秋天。开学刚几天,那天我的正在上语文课,校长来我们班上叫去了何老师。过了一阵了,老师领来一个瘦瘦的男孩,个了不高,却很清秀;穿着一套洗得发白淡兰色运动服,脚上的球鞋也都起毛了;他眼睛一直看着地上,双手不自在的摆弄着衣角。何老师对大家说:“这是我们的新同学陈小根,大家欢迎他”。老师说完看了一下教室,最后目光落在的旁边 的空坐上。果然,老师领着他走了过来。老师微笑的对我说道:“安妮,小根就跟你同桌吧,你们以后可要多多互相学习啊”。我扬起头看了他一下,把我的文具盒往我这边挪了挪,算是应了。可心里有些不痛快,要我向他学习!哼!
小根来了不久,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有时把我从第二挤到第三,有时我又从第三掉到了第四,使我想争做第一的愿望又远了!可他从不跟别人多说话。下课了还是坐在位子上。
放学后也总是一个人走回家。有一次他考试没有橡皮,也许是写错了什么,憋到最后才红着脸跟我借的涂改液。
一晃快放寒假了,也是快过年了。同学们总是从家里带来一些好吃的东西,下课的时候,总是三三两两的在一起,拿出自己的东西和大家一起吃。开始我们总也分他一些,可他总是没有分给我们前后左右的。渐渐地,他也不好意思吃我的了。
元旦三天收假了,大家都第一天来上学。大家都唧唧喳喳地说起这几天过得好不好。我呢,爸爸妈妈带我去游乐园痛快的玩了一次。因为前几天是妈妈的生日,爸爸送给妈妈一合金帝巧克力,妈妈把中间的那个最大的心形巧克力送给了我,那个巧克力漂亮极了,它是由十一个小心组成的一个大心,爸爸说那是代表着一心一意。我今天把它带来,准备在第三节体育课时和好友分享,自己也炫耀一下。下了第二节课,大家都出来做广播休操,唯有小根没来,说是肚子不舒服。做完操,我们班的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都没回教室,在等着上体育课。体育课时,我们站站队,老师教了会篮球就自由活动了。我和几个要好的一起回到教室,小根见我们回来了,脸上露出了平常不易见的笑容。我回到坐位上,打开书包,正要拿出我的巧克力与大家分。我手往书包里一伸,没摸到,再拉开点一看,傻了!没了!几个好友都在看着我。我叫了起来:“是谁偷了我的金帝巧克力”!马上有的同学唧唧喳喳地议论起来。最后一个男同学说:“搜”!小根一听,他那早已没有笑容的脸变得不自在起来。这个同学说他没出操,那个同学说他没上体育。
他越发慌了。几个旁边的同学一看,说:“搜!从小根开始!”。小根的手紧紧的按住刚要打开的书包说:“我没有偷,我不让你搜我的”。几个个子大的同学过来抓住他的手,一把夺过他的书包递的我,小根大声的说:“我没有偷!你们不能搜我的书包!”。说完竟呜呜的哭起来。“没有偷怕什么?”有的同学阴阳怪气的。我打开他的书包一看,一个大大的心形金帝巧克力赫然躺在他书包里。
还说没偷!这是什么?我得意地看着他,同学们都起哄了,还有的说要去告诉老师。“我没偷”小根一把夺过书包,哭着大声地说。说完冲出了教室。下午上课也没有来。下午放学了都没看见他。在回家路上,我好友对我说:“想不到你跟一个小偷同桌了快一学期了”,我又笑着去追着打她。
吃完晚饭、作业做完了、少儿节目也看了,该睡觉了。回来自己房间里,竟然发现枕头旁有一个巧克力!根我从小根书包里搜出来的一模一样!我的大脑马上一片混乱,但力马又清醒了:我冤枉了小根!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悔”字,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只想怎样才能跟他说清楚,这“烫手的山圩”又能怎样方式还给他。迷迷糊糊天亮了。我提心吊胆地来到了学校。跟同学们又装着若无其事的说话。直到上课了还不见小根,放学了还是没有!第二天又没来,第三天还是没有来。
在星期六我费了很大周折才打听到他住的地方,原来他是从安徽省宿松来的,爸爸妈妈都去浙江打工了,在他的姑奶家住。他的姑奶家也就两个人,儿媳都在浙江上班,加他才三个。我七拐八拐才在菜场旁边的小巷里找到小根的住处。上前去一问,才知道小根被他的表叔带到浙江去了,老奶奶说:
“小根的爸爸妈妈过年不回来,我儿子回来看看我,就把他带过去了”,“本来要等到放假的,只是小根最近病得利害,时常肚子疼得伸不直腰,所以提前去了”。我把我带来的那个巧克力给老奶奶说:“奶奶,这是小根忘记在学校里的,给他送过来,再来看他怎么没去上课”。老奶奶一看,说:“这是我儿媳回来给留下的,这孩子,捂了几天也没吃,说什么一定要和同学们分着吃,哎呀!你怎么又给送回来了?”我再也不知我和老奶奶都说了些什么,放下巧克力,像做贼一样的逃了回来。
后来我想跟写信小根说清楚,只是一直没有他的地址,只留下一封没有发出的信和那金灿灿的巧克力包装纸……
我的同桌范文4
刚升到五年级的时候,我便在想象同桌会是什么样子。其实早在暑假时我便有想过,只是那时玩得很疯,没有仔细想过。我想他应该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一个嘴巴,一个鼻子,还有头发,最后是一个小头。
开学的第一节课,我终于见到了即将要与我相处一年的人。他个子跟我差不多,戴着一副红棕色的眼镜,挺斯文的。他主动地跟我说话,还有那清新的笑容也很好看。经他介绍,我知道了他叫赖诗鑫,之前是十二班的。起初的前几个星期,他挺安静的,一个人认真地学习。过了一阵子之后,大家逐渐熟悉彼此,他也渐渐地与我们一起学习和玩。
诗鑫最爱的课是体育课,每次他都生龙活虎的,像变了个人似的。我们班很多人喜欢打篮球,还有不少高手呢,诗鑫就是其中之一。他喜欢有事没事就比划一下,在脑中想象着篮框的位置。他最喜爱的篮球明星是特雷西麦格雷迪,常常向我吹嘘麦迪多么厉害,特别是他那飘逸的眼神和动作。诗鑫经常模仿麦迪的干拔,一拔便老高。
诗鑫很开朗,不会计较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乐于帮助别人,别人帮他的时候他会记在心里,再找个机会报答他。跟诗鑫做同桌是我的福气,希望明年还能跟她做同桌。
我的同桌范文5
他是个软骨头,上课永远趴在桌子上,无论你怎样冲他大声叫嚷都不管用,只有唯一的方法才能让他挺直腰板,那就是请潘老师亲自出马。他就是我的同桌——陈正轩。
上课了,他是一滩泥,趴在桌子上,手里总拿着一支笔,在课桌上尽情地涂抹着想象中的咸蛋超人和机器人。如果他心情好的话,会把书上的高尔基变成盲人,把恩科西变成蒙面大盗。作业完不成的时候,他会“哎呀”一声,从我的铅笔盒里抓起一支笔就“吭哧吭哧”地埋头苦干,时不时抬头关注一下“班级新闻”,然后继续“吭哧吭哧”……
下课了,永远是他和几个朋友勾肩搭背的离开教室,而当上课铃轻快地打响,他出现在教室里时,已不跟他们几个一块儿了:他也顾不上哥们关系了,抛开他们,我溜——
中午吃饭了,他总会慢悠慢悠地离开座位,瞟了一眼我们几个女生抬到桌子上的饭菜分别是什么,再瞟一眼汤,最后再以他慢悠悠的速度晃回座位,这一流程大约需要三分钟,让我这个急性子看了就来气。
放学了,他一改平常的慢性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班级的大门,好像害怕老师又想起什么,把他截下。
……周而复始,每天都上演着同样的一幕喜剧。
陈正轩就是这样一个同学,一个慢中带急的,我的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