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吃为话题的高考作文
人们都说:“民以食为天。”千古以来有许许多多由“吃”引发的事情,列如:在19世纪人们都没什么吃的,有的人竟然吃起来了树皮……就在今天,我家里就发生了一件不平常的“事件”。一起来看看关于关于吃为话题的高考作文,欢迎大家查阅!
关于吃为话题的高考例文1
在今天吃晚饭的时候,我的表弟来我家做客。我妈知道表弟是个小吃货,而且很爱吃汉堡包(我也一样)。于是,妈妈干脆也不做晚饭了,拿起手机开始订餐。现在的人都喜欢用手机订餐又快又方便。
不到10分钟,晚餐就来了。这时,我和表弟正在房间玩《王者荣耀》的游戏,现在正是高潮。妈妈叫我们吃饭,我正想说:“再玩一会儿的。”可表弟眼疾手快地捂住了我的嘴说:“我们马上驾到!”
于是,我只好放弃了攻关退出了游戏,跟着表弟一起来到了餐桌前,心里想:“表弟是一个吃货,已经完全被“吃”收买了。”只见桌上放着汉堡包、可乐、炸鸡腿……应有尽有。我们的口水早就已经飞流直下三千尺了。我们正想伸手去抓,这时,妈妈二话不说拦住了我们的“虎爪”说:“去洗手!”我一步三回头地向洗手池走去,表弟更是恋恋不舍。
洗完了手,我和表弟飞奔向汉堡包。汉堡包的香味好像一曲无字的歌谣,我们的手不住地抓着食物往嘴里塞,三下五除二就把汉堡包吃完了。
于是,我们又虎视眈眈地望向那几包炸鸡腿,说时迟,那时快,顺手抓出一根,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过了不到10分钟,一桌的食物就被我们洗劫一空了。
后来,我给表弟称了一下体重 :109斤!这个数目对我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呢!因为这个体重比我还重了呢!我才“89”斤,我表弟只有6岁,满脸的肥肉。一走路就一抖一抖的,一跑步满脸的肉就一上一下地动着。吃完了110元的汉堡包还不饱,我擦了擦嘴,说:“表弟去吃自助餐一定不亏。”表弟摸着自己的肚皮,满脸的笑容。
民以食为天。但我宁愿七分饱,三分饿,也要保持自己的苗条身材。
关于吃为话题的高考例文2
君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跟随着祖国腾飞的步伐,经济蒸蒸日上,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就是想吃就吃,但自从一庄庄触目惊心的食品案接连爆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问题越来越关注了,转变成了想吃而又不敢吃的问题了。
有幅对联说得很对:“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生命只有一次,健康是人生最重要的财富, 没了它就如同行尸走肉,但是仍旧有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去一些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小摊上买东西吃,可是他们在品尝的同时,也许这些“美味”已经严重地威胁到了自己的健康。
现在每天放学后,学校附近的小摊上,同学们总是蜂拥而至。摊主嘹亮的吆喝声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学生,里三层,外三层。看到同学们吃得这么津津有味,我也情不自禁地走上去凑热闹。“老板,我要……”还没等把我把话说完话,他就说:“你等一等!”说着,她用抹布随手一抹,便摆弄一些油炸食品。不经意中,我看到:油腻的抹布上停着苍蝇,在同学们手上的除了油炸食品就是三无食品,所谓三无食品,也就是无生产场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每每看到这个场景,我都想冲上去大声说:“你们别吃了……”,可是看着同学们吃得津津有味,我怯步了。
我看过一部名为《给我最大号》的记录片,在这部记录片中,年轻的美国导演摩根•斯普尔洛克用自己的身体做了一个实验:连续30天,他三餐只吃麦当劳的食物,只喝麦当劳的饮料。结果,在拍记录片之前,身高1米9的斯普尔洛克身体健康,体重不到84公斤。在试验了两个星期之后,医生说他的肝受到严重损伤,应当停止试验,但他没有听从医生的劝告。三周左右,他的心脏开始异常,一个月后,他的血压大大提升,体重也增加了11公斤。中国营养学会理事李庆天指出,第一大“杀手”就是炸烤食品,炸薯条之类的油炸食品是导致心血管疾病的元凶。而烤鸡翅等烧烤类食品含大量的致癌物质,会加重肾脏、肝脏负担。有研究说,1个炸鸡腿等于60支香烟的毒性。高脂食品尤其会损害孩子正在发育的神经通道,可能对孩子的大脑和思维素质造成永久性的伤害。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雏鹰,是祖国的新新之火,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只有健康是我们生命唯一的选择,决不能让危害健康的食品在我们身边有一席之地!零食问题相当于冰山一角,可这一角不留意了也能撞沉铁达尼,我们在卫生监管部门的大力整治时,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毕竟,我们管不了别人的良心,就只好先管住自己的嘴巴。
关于吃为话题的高考例文3
《礼记·檀弓下》中有这样一段文字: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何施而得斯于民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由这个故事引出一则成语“嗟来之食”,意思为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成语也常被后人引用,《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是尊严重要还是性命重要?
我们很容易想到韩信胯下之辱的故事:《史记·淮阴侯列传》 “淮阴屠中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胯下。’于是信孰视之,俛出胯下,蒲伏。一市人皆笑信,以为怯。”
故事中韩信选择了忍辱负重来保全生命。
这么一来大家就疑惑了,是不食嗟来之食的齐国人错了呢?还是韩信错了呢?其实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尊严重要还是性命重要,而是“大前提”重要。
要弄懂中国文化,就一定要了解“大前提”思想。说了半天,什么是“大前提”呢?说得直白些,就是判断一件事好坏或者对错要放到当前的政治大背景中看。注意哦,是当前的大背景。不少老外觉得中国人复杂,就是不懂这个“大前提”。
举个例子说吧,人们应该爱好和平,谴责战争。我们痛恨小日本的南京大屠杀,经常提要牢记这段历史,化悲痛为力量等等。30万人,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没错,不过再早一些,有个80万人被屠杀的扬州十日在中学历史课本的边边角角都找不到。这就是大前提不同了,因为满汉在当前被定义为人民内部矛盾,而抗日战争中的中日是敌我矛盾。
再举个例子,我们说希特勒给欧洲乃至世界的人们带来了灾难,不过说起成吉思汗就是伟大的征服者了。同样因为大前提是我们是二战中的受害国,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自然应该同仇敌忾;而成吉思汗那是某些史学家眼中的先祖,“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就是如此。
好了,回到主题。如果谈起抗击外族侵略或者人民解放运动等问题,那嗟来之食是一定不能吃的。例如朱自清,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民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
而到了二十一世纪,受西方思想侵袭,越来越注重个体价值与生命价值。当大前提也转向关注个人价值时,那就变成了以性命为先,甭管是嗟来还是捡来,先吃饱了再说。
关于吃为话题的高考例文4
《嗟来之食》出自《礼记》,大部分人在初中语文课本上就读到了这篇古文。依稀记得故事大意:一个有骨气的乞丐都快要饿死了,却不愿意接受别人带有侮辱性的施舍,终不食而死。
近日又读到了这篇古文,却有了新的认识。我个人理解:一个傲慢的乞丐快要饿死了,却不愿意接受他自己认为是侮辱性的施舍,终不食而死。
先来分析一下施舍者。并不是每个富人都愿意施舍,所以我们必须肯定这位施舍者是富有同情心的,更何况他“左奉食,右执饮”,即左手拿着装有饭菜的碗,右手端着汤碗。在动作上还是表现出了他的诚意。仅仅是说了一句“嗟来食”,无意中流露出了富人的傲慢和轻侮,我们可以把他的这句话理解为一个直率富人的不经意,也可以说这个施舍者是一个口无遮掩、不顾及别人想法的有钱人,如果一定要说他错了,也只是说错了一句话,充其量只是表达的问题而已。
再来分析一下这个所谓有骨气的乞丐。首先做为一个乞丐要对在自己行乞过程中可能遭受的羞辱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并为之付出尊严的代价。生存是人最最基本的权力,为了一句“嗟来食”而将自己饿死,这个乞丐未免也太矜持了吧!其实他还可以不死的,因为他有个台阶可以下,在施舍者说完“嗟来食”之后意识到自己的唐突,就“从而谢焉”,即主动追上去向乞丐道歉,这说明施舍者确实是富有爱心并有错就改,而此时的乞丐居然 还 放不下他那高傲的自尊心,“终不食而死”!
我想送这个乞丐四个字:死得活该!
一个人连生命都没有了,尊严真的还有那么重要吗?子曰:小不忍则乱大谋。苦痛的中华民族自八国联军入侵至新中国成立的近百年沧桑岁月里,如果英勇的中华儿女不堪屈辱放弃了当时已是千疮百孔的中华大地,那还有如今日益强盛的中华民族吗?
“嗟来之食”不吃而饿死,本来就是不珍惜生命的表现;再言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一句话就将自己饿死,就是不孝!
“嗟来之食”该吃,留下自己的生命,或许可以创造一个奇迹!
关于吃为话题的高考例文5
有个嗟来之食的典故:春秋时齐国闹饥荒,有个叫黔敖的人在路边施舍食物。当一位饿得昏昏沉沉的人走来时,黔敖一手拿着吃的,一手拿着喝的,大声说:喂,来吃!那位饥饿的人说:我就是不吃嗟来之食,才饿成这个样子的。最后他终于饿死了。
我生活的年代尽管十分艰难,但还没有饿到要夺去性命的地步,不知道饿得快死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感觉。也无法感受饿得快死的时候,别人用不礼貌的语言对我这个饿得快要死的人说,“来,拿吃的东西”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心境。更不可能知道饿得快死的人不吃对自己不礼貌的人叫:“来,拿吃的东西”时的心情是何等凄苦。我也就说不清楚饥饿之人该不该吃嗟来之食。
但我想,如果把这个饥饿之人该不该吃嗟来之食拿出来在人们之中进行讨论的话,一定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说该吃的人一定会说:你就是个饿得昏昏沉沉的人,就是一个饿得快死的人了,有点吃的就可以救你的命,你还那么多事,你还讲究别人说话的语气,你要命还是要面子?还是现实点,管他礼貌不礼貌,把东西拿来吃掉,保住性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你救了命,有了出息,才想办法去折腾那个对你不礼貌的小子。
说不该吃的人,一定也会有他的道理。人要有骨气。士可杀,不可辱,就是再饿,就是饿死了,也不能因为饿死而受你的侮辱,我宁愿饿死,就是不吃你的嗟来之食,这就是做人的骨气。我不吃你的嗟来之食,被饿死了又如何?饿死了也是一个有志气,有骨气的饿死鬼。
要我说两种意见都有他的道理,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味道,最终要我选择的话,我还是会选择不吃嗟来之食。人毕竟是人,人要有骨气,有精神。我们这些平常的人就是啥也没有了,也还是应该有些骨气,有些精神的,那怕是被饿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