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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书中考满分作文900字

若水分享 114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便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喜欢的书作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也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可医愚。”我觉得十分在理,现代的社会虽然科技发达,但仍有一些人热爱读书。

当我们打开书的封面,我们就像进入了童话世界,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在书中你可以去了解各种民族的风俗环境,自然的奇奥,名人成长经历,去学习坚强不屈的精神,这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说到书,你想不想知道在千万种书里我最喜欢哪本书呢?先不告诉你,要想知道请看下文。

我最喜欢的书叫《简.爱》,这可是一本世界级的名著,它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书中主人翁是简.爱,但我觉得他描写的就是夏洛蒂.勃朗特成长十分艰辛和对命运的不甘,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这部小说不仅是一本著作,更是对世人的宣告:人都是平等的,都可以追求美好的生活,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

《简.爱》讲述了一位叫简·爱的少女,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寄养在舅父家里,舅父去世后,简·爱过了十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简·爱经常和舅母作对,所以舅母把简·爱送到了孤儿院,孤儿院的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摧残。简·爱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肺病去世。简·爱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她就是简·爱的学生。后来,罗切斯特爱上了简·爱,几经周折,有情人终成眷属,简·爱与罗切斯特终于走到了一起。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但又包含了我对简·爱的景仰,在一次次的困难面前毫不害怕,一次又一次的跌倒,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们要多读书,多学习书中那些传奇人物的精神。

最喜欢的书作文2

我有一本书,它是一本童话故事,读起来绕有趣味。它叫《我不怕作业魔王》,这是我在读书节时换来的。

这本书是这样的一个故事:金明道是一位小学生,他爸爸认为金明道是个有才气、有创意的人。班上的同学还称他为:“舞台王子”。但是,金明道又是一个不爱写作业的孩子。班上只要有同学没写完作业,老师就会发电邮给家长,所以明道必须每天按时完成作业,更糟糕的是,妈妈给明道报个培优班和买了好多好多的练习册,金明道还发觉,培优班的作业可以做完,妈妈买的练习册又可以做完,可学校的作业却做不完,老师还说:“除了发电邮给家长之外,没写完作业的同学还得罚值日。”这简直让金明道忙得不可开交。有一天早上,金明道在操场听见几个高年级的哥哥在聊天:“老师说每天晚上都会有一群作业魔王悄悄地到课室里帮同学们写作业”。金明道回课室时把这件事告诉全班同学,大家都认为这只是老师骗同学们而已,不必太高兴。

金明道放学回家后,就开始写作业了,夜晚八点多,他实在是太困,于是让妈妈三十分钟后叫醒他。明道立刻趟在床上,不料!作业魔王出现了,作业魔王们叫醒明道,作业魔王们添油加醋地把当作业魔王的好处一口气全说了出来,只要每天晚上做完“印章老师”布置的作业,早上就可以尽情地玩耍,一年后就可以一辈子不用写作业。金明道想:只要坚持一年就可以啦,既可以开心地玩耍,又可以让爸爸妈妈不用对我不写作业而发脾气,干脆就当一年吧!就这样,明道正式成为作业魔王。突然,金明道想上厕所,可是当作业魔王不可以放屁、拉屎、拉尿。金明道顿时愣住了,生气地说:“你们没有说这个规定,我一定要去,我快不行啦!”“哪怕你在一年的最后一天放一点点屁,拉一点点屎或尿都得重新开始”!语文魔王说。金明道反驳:“我一定要去,我快不行了”!数学魔王一把将明道拉走了,明道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明道立刻冲进厕所。不久“嘭!吱——”!的拉屎声让明道舒服得不能再舒服。从此以后,明道每天都认真写作业。

书中的金明道不爱写作业,被作业魔王“教训“一番后,成了一个成绩优异的同学,在有这本书前,我也是一个不爱写作业的学生,看了这本书后,我也成为了一个爱写作业的孩子,我要向明道学习。这本书同时告诉我一个人生哲理:做作业就是学习。学习既不用保家卫国,又不用打工赚钱,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所以写作业是学生理所当然应该完成的事情。正是因此,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喜欢的书作文3

“其实所有纠结选择的人心里早就有了答案,咨询只是想得到内心所倾向的选择。最终的命运还是自己一步步走出来的。”

只要将写下来的烦恼投进店门口的牛奶箱里,第二天就会收到回信。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月兔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松冈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互相通信的人来自两个不同的时间,他们之间相隔了将近半个世纪,但信两头的人,都怀揣着真诚的善良。这,就是《解忧杂货店》。

来咨询的人通常都像迷路的羔羊,他们手上都有地图却没有看地图,或者说他们的地图是一张白纸,即使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却不知道怎么走,不知道路在哪里。面对着这样一张白纸当然会不知所措,但换个角度来想想,正因为是白纸,所以通向目的地的路有无数条,而且不论怎么画都取决于你。这样的未来很自由,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我们所踏出的每一步,都无怨无悔,我们可以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在通往成功的路上我们并非是一帆风顺,即使如此,却依旧是不忘初心,一路前行。

这本书中,克朗和他的父亲做了一个男人之间的约定:“我也好,鱼松也好,都还没有脆弱到需要你照顾的程度。所以你不要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再去全力打拼一次,在东京奋战一场。就算最后打了败仗也无所谓,至少你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做不到这点,你就不要回来。”克朗的转折点,也是从这里开始。之前的他,虽然追寻着自己的梦想,但并不顺畅,再加上父亲的老去,他想回来继承家里的鱼松店。父亲的这一段话是对他最大的鼓励和爱,才会有后来的《重生》。如果自己不想积极认真的生活,不管得到什么样的回答都没有用。

既然决定好梦想是什么了,那就绝对不能打退堂鼓。即使这是一场败仗,但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至少,你曾经来过。面对眼前的失意请不要悲伤,最黑暗的时候也是离光亮最近的时候。

何以暖心?唯有真诚的善良;何以治愈?唯有,《解忧杂货店》。

最喜欢的书作文4

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失败之后不气馁》,它是著名作家乐多多的系列作品之一,我读了之后深有感触。作品中胡小闹在竞选学生会会长中失败了,他受到了同学们的侮辱和嘲笑,从以前的“学校明星”跌到了现在的“不过如此”,因此整天无精打采,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但在一位新来的心理老师的帮助下,胡小闹终于打开心结,发奋图强,逐渐重新找回自信!“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越挫越勇,最终成为一个打不败的“小不倒翁”。

我觉得这本书告诉我的精神很可贵,让我想到以前我也碰到过与胡小闹类似的事情。记得我才刚刚学会骑自行车的那段时间,有一次就找朋友来场骑车比赛,谁赢就得到对方的奖励。比赛开始了,我的朋友一马当先,像一只迅猛的猎豹,一下就把我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我拼命地追赶,可却赶不上他骑了三年的技术。就这样还不算完,由于我的技术不熟练,骑的太快重心不稳,结果一下子摔倒在地。最终人家赢得了糖果,而我却垂头丧气的空手而归。

回家后,我很伤心也很沮丧,情绪低落了很久。老爸发现了,就笑着问:“金雨,发生了什么事让你这样不开心?”于是,我就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给老爸说了一遍。爸爸听后把我搂在怀里,问道:“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很多很多的事情,而事情的结果往往就是成功和失败这两个。成功了当然很开心,可失败了我们怎么办?是一个人偷偷哭泣;还是对这件事从此放弃;或者振奋精神,努力从头再来呢?”爸爸看着我思考的样子继续说道:“有句话叫胜不骄败不馁,失败不可怕,只要我们找到失败的原因,努力去改进,总会成功的,是不是?而你失败的原因就是你的骑车技巧还不熟练,只要你努力地练习,我相信你一定会赢的!”听了爸爸的话,我顿时恍然大悟,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努力地练习骑车。终于再一次和我朋友的比赛中,因为我的不气馁精神和坚持努力,而赢得了比赛,也赢得了我朋友的称赞!

所以在我读《失败之后不气馁》这本书后身有感触,书中的胡小闹不就是有失败之后不气馁的精神,才最终收获了成功的吗?就因为有这本书的存在,我才不会忘记这种“失败之后不气馁的精神”。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如果我找到了1000种会失败的方法,那其实我也并未失败。我不气馁,因为每一个错误尝试的否定都是向成功更迈进了一步......”,而“胜不骄,败不馁”我认为这绝对是最有智慧的一句成功古训。所以我们每一个同学都应该保持自信乐观、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失败了决不气馁,风雨过后才能见彩虹,相信失败后的成功一定属于我们!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失败之后不气馁》,你们喜欢吗?也跟我一起来读一读吧!

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瑞典的一个叫林格伦的作家写的,书名叫《淘气包埃米尔》。

埃米尔是一个任性、脾气倔强的人。他长着一双水灵灵的蓝眼睛,红彤彤的圆脸蛋,卷着的棕色短发,一切都给人听话的印象。但你可别忘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一次新年来临之际,埃米尔因为好奇爬上了礼炮台,结果一不小心把它点燃了,最后飞到了自家餐桌上,把妈妈吓得胆战心惊,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他也有聪明的时候。有一次他们全家去赶集,埃米尔很想买好吃的,可是兜里没钱,怎么办呢?埃米尔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站在路边,把帽子放在地上,然后单手倒立。行人立刻被他吸引过来,争先恐后地往帽子里投钱。就这样,埃米尔开开心心地玩了一整天。

他还把头伸进了汤罐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了旗杆上;把猪血扣到了爸爸头上;把妹妹的脸涂成蓝色;把青蛙放到了咖啡篮子里;把爸爸锁进了茅厕里。他也做过许多好事儿,给敬老院的老人们念报纸;把生病的哥哥送到了医院,因此他的淘气也被人们所原谅。

我喜欢埃米尔,还因为他有一颗善良勇敢的心,虽然他总是好心办坏事儿,虽然他总是搞砸事情,但我依然喜欢他……你们不要以为埃米尔没有做过好事儿,他曾经做过一件大好事:有一天阿尔弗雷德得了血中毒(患了这种病的人,如果不及时治疗,会死掉的),当时是冬天,外面下着大雪,积雪有五六十公分,马车也出不去。正当大家没有办法时, 埃米尔挺身而出:他在凌晨四点多钟驾着马车,带着阿尔弗雷德,利用他娴熟的驾驭马车的技术,在大雪上艰难前行。他用尽一切办法,终于将阿尔弗雷德带到了医生那里。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常常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引得旁边的爸爸妈妈莫名其妙地盯着我。这本书也让我成了同学们眼中的故事大王、开心果。每当下课的时候,我总会给他们讲述埃米尔的故事,我的身边处处充满 了小伙伴们开心快乐的笑声,这种笑声赶走了同学们疲惫的心情,也带给了我极大的满足!

淘气是孩子的天性,可现在家长去把孩子管束的像机器人一样。如果能让孩子们无拘无束地去玩,世界上肯定会多出现几个爱因斯坦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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