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5篇
书是奇迹。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再读书。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着你我永远同行!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希望你喜欢。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篇一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篇二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
看书是思维的体操。你读书,这思维是作家的,也是你的。你和作家交流,犹如促膝长谈。你可以与一切伟人对话,接受古今中外一切伟人的熏陶。你会变得高雅,谈吐不凡;看书是灵魂的洗礼。你读书,书让你的灵魂变得充实,洗净思维的垃圾,在慢慢地接受与理解事物的过程中教你做一个正直的人。
从小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伴我走过了十几个春秋,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让我受益无穷。自小我就喜欢沉浸在静谧的夜里,沉浸在书的馨香中,安静的去思索,去与横卧在书中的每一个灵魂自由自在地交流……
小时候我一有空,便捧起《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名着读得津津有味。
从那时起,书就如一根细丝,不经意间与我相连,连住了我的心灵……
翻开《西游记》我犹如进入了一个腾云驾雾,变化多端的神奇境界;翻开《水浒传》,眼前出现了一个个疾恶如仇,除暴安良,集正义于一身的梁山好汉;翻开《三国演义》,我犹如进入一个处处勾心斗角,刀光剑影的战场……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唐诗宋词、文学名着,在细细的品味中,让我体会到了李白送友人时的惜别之情,杜甫的怀才不遇,曹操的壮心不已,保尔·柯察金的坚强……
我认为书是那样富有乐趣和哲理。唐代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因为有书,我的人生的旅途才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安祥的小区里没人,宁静的家中也没人;有没有人与我无关,有书就行。还记得我那小小的房间里,有一排木制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类别的书,我爱读的书,尽管我还不太会分类。每次只要已写完作业,都会取一本来读,从客厅里搬来一把高大的木板凳,放在书架前,右脚踏上去,左手紧紧抓住板凳扶手,左脚再跨到架子上,虽然差一点点,但只要踮起脚尖,总也可以取到我想要的书,我爱读的书。也有时候,翻遍整个书架,也只是为了寻找一本喜爱的书,我最爱读的书。
在那宁静的夜晚里,我总是躺在暖暖的被窝靠着枕头看我那喜爱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皮皮鲁历险记》、《斗罗大陆》等等。每每从我洗完脚大约9点10分的样子开始,快到10点的时候,便有喊声“江世龙,还看呀,都10点了,你明天还要起早上学了”,完了完了,老妈来搜查了!我赶紧收工,藏好书,躺下,拉灯,关门。“啪”,灯亮了,那如同太阳般的强光照在了我脸上,“啊,好刺眼”,我紧锁眉头,假装睡着。老妈看看桌上没有什么书,便又去忙她的去了。我翻身爬起,继续欣赏我可爱的书来,谁叫我爱读书呢!
快乐的小学生活即将走过,热爱读书的景象有如昨日般,历历在目,我还在很小的时候,当别的孩子吵着要这要那时,我总是独自翻看家里琳琅满目的书籍,也许是在那时便养成了爱读书的吧!
热爱是什么,热爱是坚持,是爱不释手,是勇敢的去付出,是纯真的喜爱。能够去热爱某一样东西,你便会永远的去追求,渴望创造,不论事在什么时候。
我的热爱是读书,读好书!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篇三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篇四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书中独有一个大千世界。它带我领略古今中外的历史长河,使我心驰神往。它带我跨越海峡彼岸,让我了解异国的风土人情。
校园里书声琅琅,每一篇课文都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的长生果》让我体验到读书的乐趣;《梅花魂》使我深刻了解了外祖父那颗眷恋祖国的心;《假如没有灰尘》让我知道灰尘的重要性……在我心里,看书就是一种快乐。
书店,是我的乐园。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市新华书店看书。我从书架上挑了一本《青铜葵花》,我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一股亲切的墨香扑鼻而来,我马上沉醉在书中。许久,我大概站累了,一屁股坐在了书堆上。一位管理员阿姨走过来说:“请不要坐在书上,这样会把书压坏的。”我正沉浸在书中,并没有听见她说什么,头也没抬,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下去。管理员阿姨看我没有反应,急了,大声说:“不要坐在书上!”这是,其他顾客的目光都向我投来,我一惊,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站起来继续看书。每当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我有点既尴尬又好笑。
阅读课外文学作品,使我充足。《城南旧事》让我看到了英子的童年生活;《皮皮鲁外传》增添了我的想象力;《夏洛的网》让我明白友谊的真谛……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书带给了我愉悦,也使我的知识面更广。朋友,让我们都捧起书,让书香伴我们而行!
书,是知识的殿堂;书,是智慧的宝藏;书,是通向真理的道路;书,是遨游知识海洋的方舟;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读书给予我无比的幸福!
有人说,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在读书时苦思的刹那;世界上最快乐的一刻,是在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
幼时的我就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名言教育了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长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与书牵手。不仅让我获得知识,还让我从中体会到不一般的快乐与幸福,就如:《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儿童有着美好的心灵,乐于助人的习惯是非常高尚的;《简·爱》让我懂得了心灵的美是无止境的;《十万个为什么》使我认识到外面的大千世界;《三重门》使我领悟了应试教育的残酷……
与书牵手。书是一匹马,让我在知识的原野上奔跑;书是一双翅膀,让我在这奇妙的世界里自由的飞翔;书是一支多彩的笔,映证了我心中的每一幅画;书像爸爸的手,轻轻抚摸着我的头,让我在学习中不怕困难,做一个真诚谦虚的人;书像妈妈的笑脸,幽默风趣的语言,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欢乐;书像老师的眼睛,默默地鼓励我,不要向困难低头;书更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把我带进快乐的游乐园,带进奇妙的动物王国,带进科幻的童话世界,带进充满奥秘的宇宙空间……
书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幸福了。放学回家,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软绵绵的沙发上,拿一本小说充实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呢?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篇五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拜拜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5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