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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5篇

若水分享 1159

人无癖不可交也,无癖便无痴。我喜欢有痴的人,他们心中的“痴”,会成为支持他们走过长夜、踏破黎明的信念。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以痴为话题的高中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痴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1

总有一个音符,会让你看见之后对她怦然心动;

总有一段音律,会让你熟悉之后对她念念不忘;

总有一首歌曲,会让你听到之后对她情有独钟。

我迷恋音乐,因为她的旋律可以安抚人心。

每天清晨,我会被《暮光之城》那轻柔又欢快的琴声唤醒,她可以带给我新一天的希望,还会洗濯我昨日的烦恼,偶尔在夜间,我会在枕边播放《天空之城》,让她唤起我对生活的向往。又难过的时候,静静地听一首歌曲,就好像有一个朋友,她会很好的替你分担,会用心安慰你,让你一步步走出黑暗。在得意的时候,她会替你高兴,但她也会用旋律提醒你,让你顿悟,让你很好的反省。音乐的旋律是不会让人觉得腻的,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像春风轻拂脸颊的柔,像月光洒向大地的轻,向母亲怀抱的暖。是永不抛弃你的朋友。

我陶醉音乐,因为她的歌词可以唤醒人心。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有隐形的翅膀。”不管在何时,我听到这句歌词时心中都会澎湃,因为她总能鼓励我奋发向上。歌词拥有一股力量,不管你在多深的低谷,她总能帮你拉回顶峰,的她更像是面对面和你说话,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把所有心事都与她分享。歌词是一篇优美的文章,当她碰上优美的旋律时,就可以唤起你所有的回忆。歌词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歌词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歌词是灯,照亮人生的路。音乐是为你指路的导师。

我痴迷音乐,因为她的精神让我勿忘初心。

只有在许多节目中才可看到这些热爱音乐的人的付出,被他们对音乐的热爱所打动。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我看不到利益与勾心斗角,能感受到的,是歌手对音乐的忠诚,因为他们在彩排时,无论任何状况都全力以赴,为了给观众更好的听觉效果,甚至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也不计其数。我着迷与音乐,是被这种享受音乐,努力拼搏的精神所感染了。音乐如此,我也需如此。其实生命就像一场音乐会,我必须仔细每一个细节,在准备过程中,有些突发状况会让我措手不及,但我必须冷静面对。准备过程是漫长的,但是一心想到为了更好地效果和最初的梦想,我又会热血沸腾。这是音乐教会我的:努力奋斗,勿忘初心。

音乐充满在生活中,她时刻感染着我们,音乐流淌在血液中,她就是我们灵魂的一部分。

以痴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2

大千世界,总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使万物为之痴迷。大鹏痴迷于翱翔万里蓝天,鱼儿痴迷于畅游五湖四海,花儿痴迷于吐露十里芬芳……痴迷是万物品质的表现和情感的表达。然而,痴迷也是有讲究的。

当有一天,雄鹰不再痴迷蓝天,而钟情于大地,那么我们无法想象一只鹰如一只鸡一般在地上觅食的情景。所以说,痴迷也要看对象,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事物,正所谓痴迷要有道。大凡人生在世,要想有所成就,都要达到痴迷。西汉时期,一介布衣班超,因痴迷军事而放弃了文学,遂投笔从戎,钻研军事,后来终于参悟了行军打仗的精髓。在日后的作战中,班超凭借自身卓越的军事才能,屡立战功。正是因为班超对军事的这份痴迷,他最终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点——万里封侯出玉门。

痴迷也有不慎的时候。后唐国主李存勖可谓是个百战百胜的军事奇才,他继承父亲李克用的遗志,四处征讨,统一了北方建立后唐政权。可不幸的是,正当应该稳定民心,恢复生产的时候,他却不理朝政,痴迷于伶人的管弦呕哑,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以至于伶人乱政,“激六军之怨”,最终国破身亡的。如果李存勖放弃对戏剧的痴迷,在政治方面有一番作为,何以会落得如此下场,对痴迷的不慎,他最终被三月泥沼淹没。

痴迷要有道,同样得有度。凡事都有个度,对事物的痴迷也是如此,适度则成事,过度则败事。

春秋时期,战火纷乱。范蠡和文种共同辅佐越王勾践,帮助他复国并进一步称霸春秋。两人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但二人的结局却截然不同。范蠡深知越王的可以同苦难,难以同甘,世人谁不痴迷名利权位,可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和功高盖主皆殒身的教训,范蠡主动退出,写下了最完美的人生准则。携西施泛舟西湖,散发扁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佳话。而此时的文种被名利冲昏了头脑,被权势迷惑了心智。当他收到勾践送来的利剑时,他才幡然醒悟:是自己过度痴迷于高官厚禄,将范蠡的劝说当耳边风,才落得如此下场。可为时已晚,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他怀着沉痛的心情接过沉重的利剑,倒在了悔与血交织的世界。

凡事不可不痴迷,凡事不可太痴迷。痴迷有道,痴迷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锐意进取,抗拒诱惑,取得成功!

以痴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3

“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于缼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正如巴罗说的这样,爱读书的孩子,就是一个好孩子。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有很多版本,我家的版本不多,所以经常会去图书馆读。记得有一次,奶奶外出有事,把我一个人关在家里。我在家里没事做,便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小书店看书。书店里的人可真多,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这才找到了书架。我在这些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啊找,找到一本新版的《装在可袋里的爸爸》。我顾不上其它的,拿起书就读起来。

书里的内容真是太有趣了,我看得津津有味,连时间都忘记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这本书,仿佛身临其境。看,杨哥的拇指爸爸正在桌子上发明万能打印机呢!每读到这里,我都在担心,万能打印机会被成功发明出来吗?真的能打印各种东西吗?“成功了!成功了!”拇指爸爸成功发明出了1。0版本的万能打印机。我也高兴极了,更期待下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

我接着往下翻,正看的着最精彩的一部分时,突然,不知是谁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才从书中走了出来。转头一看,原来是奶奶,再看看外面,天已经黑了,书店里除了老板,我和奶奶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奶奶把我拉出门外怒气冲冲地说:“你这个孩子也不知道和我说一声,就随便乱跑,害的我到处找你。走,回家!”我扮做个鬼脸,无可奈何地和奶奶回了家。但心中,依然在想着刚才那本书里的内容。不管奶奶再怎么说,也不能阻止我对书的迷恋。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我喜欢极了,每天都会看这本书,已经被我翻看了好多遍。今天早上我刚起床,就拿起放在枕头下的书,坐在台灯下读了起来。刚读没一会儿,吃早餐的时间就到了,我只好捧着心爱的书来到厨房,一边看着书,一边喝着粥。一个不小心,把粥全都撒到地上,这下完了,快跑!在奶奶没发现我之前,我一下逃回房间。

是书,教给了我知识;是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书,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书是一位纯洁的天使,她闪闪的光芒,招引着我们与他前行。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

以痴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4

自然中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拂过大地,唤醒生机无限;她掠过枝头,弥散馨香满园;她遨游天地,粉饰碧海苍穹。她焕发万物光彩,却总是黯淡了自己。她是最美自然风。

社会上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驻足乡野,带来淳朴厚实;她刮过都市,扫除尘世浮华;她遍布人间,装点大千世界。她创造人类之美,却总是忽视了自己,她是最炫人文风。

春风绿了江南,夏风浓了柳荫,秋风熟了枝头,冬风褪了旧累。自然的轮回离不开风的吹送,蓬勃的生机离不开风的呼唤,

你看没在风的帮助下,蒲公英放飞了梦想,他的种子随风飘到远方寻觅新的希望。是风,让梦想拥有更广阔的空间。你看,那大鹏冲到九万里高空向南飞翔,也是借了风的助力。是风,为前行撑开了飞翔的翅膀。你看,黄山松屹立于山巅,终年受着大风的侵袭,姿态愈发苍劲。是风,让生命谱出绝美华章。你看,那西北荒漠的狂风肆虐,经年累月却积起黄土高原的广袤深厚。是风,造就了世界的广博!

自然风创造了自然美,同时给予人类以美好的情思。古代的文人墨客享受自然风:“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而吾与之所共适”。也许念在人们对她的钟爱,风以另的外一种更加飘渺的姿态进入人类社会。淳朴的民风,浓厚的学风,廉洁的党风……这些“风”也备受追捧。

你看,“萧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是陆游笔下的山西村。是淳朴的民风,让生活恬淡静谧。

我们称美好的事物的盛行为“蔚然成风”。而今,越来越多的“风”在人群中刮起。你看《感动中国》对于道德的讴歌,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这是“风”的力量,她于无形中感化心灵,净化世风,创造人文之美,这道德的清风为神州大地每一个角落都带去勃勃生机。你看,党星期的倡廉之风,让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看,民族所兴间的节约之风,不浪费每一粒米勤俭节约的精神为社会注入强劲的动力。这是“风”的力量,她以人心的共鸣,团结一股巨大的合力,助推时代车轮滚滚向前!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故人这般赞美风,可见这是怎样一种无形的神力。无论是美妙的自然风还是我们人类社会所星期的好风气,都无疑将会使这世界更加美好!

曾几何时,我打开《三国演义》的扉页,于日光下攻读,一股清新的风拂面而来。我爱这“风”,唉它的奉献精神!

以痴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5

爷爷对我说,所谓痴迷,大概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

奶奶去世后,爷爷变得有些沉默,同时开始痴迷于旅行。奶奶离开前总想去看一眼西湖,但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很忙,而且那会儿谁家流行旅行啊。于是,奶奶一辈子都没看过一眼西湖。直到她去世后,爷爷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我去看西湖。那一年,我八岁。

当时爷爷力排众议,和我搭着绿皮火车穷游。我们在杭州住那种破旧的抗战防空洞,大门里进去是两个狭长的洞穴,钢丝床和墙上都特别潮湿,还不时有滴答滴答的水声。我用被子蒙住头,有点害怕,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我再也不出来旅行了。第二天起来去西湖,时近正午,阳光炙热,蝉声喧嚣。我们在断桥旁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我很困,躺在爷爷腿上眯着,他就一直给我扇扇子,边喃喃自语:“老太太啊,你看,这是西湖啊…西湖啊…”微风送来湖里荷叶特有的清新气味,前一天晚上的小牢骚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青石台阶上,爷爷牵着我教我唱《送别》。小小的人儿仰着头大的声唱着。对一个孩子来说,送别是什么呢?仅是一支歌而已。

从西湖回来的几个月后,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的第二天,妈妈给我端来一碗面,还是爷爷的味道。我接过碗,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眼泪就不争气地砸进了碗里。

我也开始痴迷于旅行了。大理,我在咖啡馆的墙上留下“爷爷,这里的云可漂亮了”的便签;西藏,我在海拔4700多米的纳木错湖畔望着星空默念“爷爷,哪一颗星星是你”……爷爷,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棒,我去了那么多你想去但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可为什么我好像有些悲伤?

今年,十五岁了,一直没胆去西湖,仿佛我不去,爷爷就能回来带我去一样。几个月前又去了一趟杭州,晚上骑着车绕着西湖转,风吹得人很舒服。我忽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荷花香气。一个急刹,在断桥边我看到了七年前我和爷爷坐过的那条长椅。没错,就是它。青山依旧,物是人非。

对,所谓痴迷,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就像我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步也有爷爷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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