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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作文万能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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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是学生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以下是小编准备的我的自画像作文范文,欢迎借鉴学习。

我的自画像作文1

我的自画像画好了,大家请看:

你看我,高高的、胖胖的,我比哥哥班的有些同学都高。我长着乌黑黑的头发,两道又黑又短的眉毛,炯炯有神的眼睛像大海的黑珍珠,鼻子像一座矮矮的山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小巧玲珑,我还长着洁白的牙齿,一对招风耳,脸蛋笑起来像两个小苹果。我呀,快九岁了,身高1。43米,体重35公斤。

我很喜欢穿蓝色和绿色的衣服,因为这是我喜欢的颜色,穿上去也很酷。同样我也很壮,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拔河比赛,最后的结果是我赢了。

我对科学特别感兴趣,因为可以做实验,发明东西,帮助有困难的人,我的爱好是跑步、跳绳、练字。我喜欢跳绳和跑步是因为可以锻炼身体;喜欢练字是因为可以提高写字水平。

这就是我,一个又高又壮的阳光男孩。现在你们了解我了,交个朋友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2

我叫王之毓,今年10岁了。一张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一对招风耳。

我是一个小男子汉,但表面威风的我,实际上是个“胆小鬼”。我最怕漆黑的夜晚,当我睡觉的时候挂在衣架上的衣服被我看成了一个黑衣人;地板上好像随时会冒出来一个怪物;排水管“咕咕”的响声被我当成怪兽的叫声,躲在被窝里的我总是对自己说:勇敢、勇敢,你是个小男子汉了,要坚强。

虽然胆小是我的缺点,但我也有自己的优点。我是一个小书迷,我阅读课外书时,就一头栽进书的海洋,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人物,跟着主人公一起高兴,一起悲伤,一起冒险……

我与同学们的感情也非同一般,我们一起欢笑,一起玩耍,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他们还亲昵地给我取了一个外号——芋头(因为我的名字最后有一个“毓”字,又当班长)。

这就是我,努力地改正自己的缺点,并从书中学习更多的知识,长大做一位有学问的人。

我的自画像作文3

我是这样一个人。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对小眯眼,单眼皮。我的个子不高,跑步时我不会得第一,也不会得最后一名。我的脸上长着两个小酒窝,一个装着信心,一个装着勇气,使我不停地前进。

我的性格开朗、幽默、经常开一些玩笑,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有时候在家里不满意或生气时爱钻牛角尖,有时还会跟随妈妈顶嘴。在家里我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学校是个活泼、开朗的男生。

我的爱好和优点很多。我对乐器还是略知一二的。我学过一年的古筝,已经会看着谱子弹几着曲子呢!优点是我在班里学习还不错,但不是学习特别好的尖子生;在家里也会帮爸爸妈妈做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最让我得意的是在一、二年级时我经常被数学老师挑出来参加奥数比赛!

我的缺点也不少。比如每到星期天,太阳晒到了屁股才起床;做事粗心马虎,考试时平时做过的题目也会出错。因为这,我可没少被妈妈训。

这就是开朗又马虎的我,你喜欢吗?如果喜欢的话就和我做朋友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4

你们想知道我是谁吗?如果想的话,就看一下我的自画像吧。

我的头发很长,我走路时常常被头发打到,而我跑来的时候头发会随风飘舞,像一条丝带似的。当我的鼻子闻到饭香时,也会一动一动的,好像要把香气全部吸到鼻子里是的。我喜欢穿运动装,因为这样可以更好的走路。

我是一个小书虫,我喜欢看《福尔摩斯》《鼠的月亮河》……有一次我要睡觉的时候在看书,我看的实在太入迷了,看完一本看另一本,是妈妈叫了我好几次我才反应过来。

可是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爱睡懒觉。有一次我从早上睡到下午五点多钟才醒过来。

看,这是我,一个爱看书,爱睡懒觉的我,别忘了我叫宋思源。

我的自画像作文5

我的名字叫雨若,这俩字出自中国一部古代典籍《洪范》,纯粹是我老爸读书时的即兴所得。也的确是一个富于诗意的名字,可因此被人根据谐音取了外号,让我背了好几年“弱智”的名声,这可就一点都不诗意了。

其实,我本也不算是个诗意的人,但大约为了对得起我这名字,父亲从小就要我读诗,王维的《鸟鸣涧》是我的启蒙教材,我爸抄的苏东坡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在家中墙上贴了好几年。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在酝酿了好几年后,我终于在小学三年级时的一个傍晚,在家中卫生间的马桶上,吟出了我生平的第一首诗,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首诗。毕竟年纪小,一切诸如格式、韵脚一类的错误都被原谅后,颇受好评,虽然事实上不怎么样,用我所有的自负来吹牛,叫做“薄具诗味”。现在附在下面,就可知道年纪小的好处了,脸皮厚。

“林中细雨停,地上汇成溪。我在亭中坐,不尽赏雨情。”

我这个人可谓越大越退步,自从一年级时在父亲的逼迫下,背下《岳阳楼记》后,除到处炫耀外,在古文上再无任何建树。《师说》背下了头几句来蒙人,《小石潭记》在墙上贴了六年,直到初二时,迫于考试压力才背下来。从小到大,别人问我怎么那么有“文学修养”,我总是自豪地说:“我自我学的”。事实上,那几年,我唯二自我学会的东西就是吹牛与爬树。

初中三年的语文成绩一直让我大受刺激,大约是小学时代太过好高骛远了,看了一大堆我看不懂的世界名著,以至于不会思考,阅读题向来扣分多多,写作文也牛心,剑走偏锋,不知所言。不过还好,我借此改掉了爱炫耀的臭毛病(其实这篇文章也有炫耀之嫌,不过这纯属兴之所至,无所谓刻意),也明白了做学问不是能背很多貌似很经典的诗文与读很多貌似很著名的小说就能做好的,而且让人佩服也不是最终目的,只有通过思考,把它们消化在自我的肚子中才是最真的。

不过,虽然心中想得很明白了,但好高骛远的毛病一直改不掉。暑假中看的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百年孤独》早读过了)。一个上初中的小屁孩怎么可能读得懂?纯粹是冲着马尔克斯的名气去的,而比这更适合我一百倍的《大卫·科波菲尔》则是在老师布置后才看的,并不是因为作者名气问题,而是《双城记》惹我厌烦,以至于不喜欢狄更斯。

至于我的性格嘛……从我啰哩啰嗦写这么一堆,很自然可以看出我还算活泼,话多,只是不惯于与陌生人大交道,一与陌生人说话就脸红、心跳、结巴,立马变成一个腼腆的小姑娘,所以第一眼见我的人都认为我文静,我想,“人不可貌相”也是这么来的。

我的字写得很难看,老师大概也看出来了。工整的时候稍微好点,写到后来,一兴奋,情之所至,就开始露出狰狞的本来面目了。大概是因为我的性子又急又直,想到的话恨不得都给倒出来,也勉强算个性情中人罢!

我的自画像作文7

人们常说这个小女孩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她的眼神是那样聪颖、敏锐,常常从她的眼神里看到她的心情变化。她高兴时眼睛闪闪发光,委屈时眼睛黯然失色。她就是我!我这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仅是用来看书、学习、还另有大用……

对了!我还有“多动症”,就是一会儿玩这,一会儿玩那,或者是这件事还没有做完,就有想做另一件事,感觉椅子上有针似的,怎么都安静不下来。

有人是歌迷、舞迷、书迷等,而我却是个电视迷,我看电视那劲头甭提了!一回到家,还没放下书包,脑海中就想这一大堆精彩的节目,像《安家》、《黄金瞳》、《双子公主》真是应接不睱,就连要帮妈妈做家务的事,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有一次,我一边做功课,一边看电视(其实是在听着电视里的人物对话),不管妈妈怎么说我做作业时不要看电视,可我都雷打不动地坐在原位。最后,妈妈气得火冒三丈,脸都气红了,冲过来“啪啦”一声把电视关了。我气喘吁吁地冲着妈妈说:“你怎么可以把电视关了呢!我看不到电视里的情节,岂不是更加让我着急,那就更写不好作业了!”妈妈听了这番话,真是哭笑不得,直接回房间去!我也知道边看电视边做作业不太好,可就是忍不住呀,谁让我是“电视迷”呢!

最近,我发现自己的眼睛不再像以前那样的明亮了,黑板上的字有些模糊不清。我逐渐害怕起来,想到我漂亮的大眼睛将要戴上近视镜,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唉,看来看电视也必须要适度才行啊!为了我明亮亮的眼睛,我一定要“忍”住,有节制!

这就是我,大眼睛、爱看电视,但为了自己的健康,我也会暂时“放弃”自己的一些爱好,你们呢?

我的自画像作文8

本人姓杨,名舒昕,身高一米五,体重三十公斤左右。俺老爸年轻时长得可帅了,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那种,人到中年依然风度翩翩,只是私底下肚子有点大哦,呵呵,绝了。若不是老爸长得帅,当年怎么能征服俺老妈呢,老妈中等身材,皮肤白皙,高高瘦瘦的。如此优良的基因生下的女儿肯定不会难看,我体型偏瘦,瓜子脸,樱桃小嘴笑起来弯成了月牙,乃标准的小美女一枚(告诉你,在我家周围,除张雨桐外,没有比我更漂亮的)。

读书的时候,因担心体育课会临时串门,每天运动服球鞋,即便穿着朴素,依然无法掩盖迷人的外表(嘻嘻,是不是有点自恋)。周末,只要天气允许,我会穿上能翩翩起舞的长裙。我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文静,其实是一个矛盾综合体,用四个字来形容非常合适——变化多端。

在老师面前,我是一只温顺的小白兔,上课时乖乖地听讲,回答问题轻声细语,乖巧的我从未惹老师生气过。下课后男生是不敢欺负我的,要是有谁敢逗我玩,就会大发雷霆,如彪悍的猛虎,张牙舞爪破嘴咆哮,在闺蜜面前,简直就是疯子,变成了一个精神病狂,毫不在乎淑女形象。

我的爱好广泛,空余时间静静地看书,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酷爱画画,曾拿到过美院杯银奖呢;还喜欢弹古筝、听音乐。最引以为豪的是成绩那叫一个稳,各科分数均90以上,很少失手,担任班长和大队委。

上帝创造人的时候是公平的,给予每个人优点和缺点,我最大的不足就是粗心,多次数学考试因理解错误与满分失之交臂,呜呜,好可悲呀。上个月语文测试一道简单的判断题都做错,回家后被妈妈美美地收拾了一顿。

这就是我,一个性格多变兴趣广泛的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一定会改掉粗心的坏毛病,为我加油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9

大家好,我是一个非常平凡的男生,长的普通,不大的眼睛,鼻子,短发寸头。但是却是一个很安静的男孩子,我喜欢读书写字带给我的乐趣,以及那一份安静能够让我安心。

我有很多的爱好,比如写字,看书,打球和跑步,因为爸爸每天都会陪我打球和跑步,总是说要多锻炼才可以保护身边的人。但我最喜欢的是写字,我觉得写字可以让自己沉静下来,在纸上一笔一划纵横撇捺写出汉字的雏形,了解文字的魅力。妈妈从来都很支持我写字的,可以锻炼我的写字基础,我一天都可以在家慢慢写字度过。

刚开始的时候,我写的字很难看,老师跟妈妈说影响学习,就让我自己练习好字,我不是很愿意写字,因为坐在那里写字一动不动的很无聊,没有动画片,也没有打球和跑步有趣呢。从刚开始的枯燥无味,到后来我渐渐明白古人说的“眉头无一事,笔下有千年。”我明白写字是有魔力的,它可以让你感受安静,以及中华传统汉字文化的魅力。我后来慢慢的接触了汉字的起源和演变,我觉得汉字很神奇,很有趣。所以我决定了以后要做一个汉字研究者,专门研究汉字的历史。

当然我还喜欢看书,可以了解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想象出森林、湖泊、溪流的画面。读书可以让我掌握更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在同学们眼中我是小博士,只知道读书和写字的小博士,我特别喜欢汉字带给我的神奇。我也很希望同学们可以和我一起探讨汉字文化,了解汉字的魅力。有空的时候和爸爸一起锻炼身体,一起讨论汉字的故事。

我就是这样的我,一个喜欢汉字的小男孩。如果你也喜欢汉字的话,就快来认识我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10

我,一位读六年级的学生。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头乌黑的长头发,一张圆圆的脸,额头上长了许多“小芝麻”。

我的成绩优良,学习方面倒也说得过去。但是,许多人都知道我是一个电视迷。

放假的时候,我经常坐在电视机前面看电视。这时候如果爸爸妈妈叫我,我会因为看得太入迷而听不到爸爸妈妈说的话。总要等他们走过来,强制过关掉电视机才行,这时候我才会回过神来听爸爸妈妈说的话。

我不仅是个电视迷,有时候脾气也挺急躁的。

记得那次,因为是我第一次去学弹吉他,不知道只有坚持练习才可以弹出一首完整的歌由,一直以为很简单,没过多久,我的手都弹破了皮,可还是弹不出一首曲子,我的情绪开始急躁,渐渐开始不耐烦起来。在家里练习弹告他时,渐渐不耐烦起来。在家里练习弹吉它时,只是马虎应付弹给妈妈听。

直到那次听了妈妈对我的开导,她告诉我做什么事情,都必须经过长久的练习,才可以取得成功。我开始静下心来,耐心地练习弹吉他,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弹出一首完整的曲子。

每个人对自己都有不同的评价,我们要取长补短,改掉自己的坏毛病。这就是我眼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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