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安全是所有场所活动的第一准者。为做好各种安全工作,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团体企业要签订一份安全责任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全责任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责任书范本(一)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 。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九、特装展台不得超过限定高度。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号馆:限高6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提供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公司名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及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火灾和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害事件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管理的责任,各负其责,互相协作,签定施工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甲乙双方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随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证对全体施工人员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了了解全体人员的来历、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保证施工人员不打架、不盗窃、不诈骗及不发生火灾事故。
4、乙方必须成立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并受甲方安保部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认真执行施工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各施工部位。乙方确定一名现场施工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制定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制度、防火、灭火技能等其它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2)服从消防机关的管理,协助处理火灾事故。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准则: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摆放足量灭火器及明显防火标志。
(2)施工现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3)施工现场如需动用明火,需向甲方安保部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如未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严禁动用明火,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动火施工。
(4)甲乙双方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制度。
四、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条款:
(1)因施工需设的临时设施,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未经物业批准,严禁擅自动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系统设备,特别是消防、水、电气系统设备。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动用明火(电气焊)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凭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据当日动火证,并应注明时间、位置、作业内容、动火人、看火人,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能离开。
(4)装饰装修施工用电应采用合格的插头,严禁将电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或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私搭、乱接电线,必要的临时电线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高空作业要有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施工机具必须合格完好,禁止使用无完整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的清洁卫生,施工区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设备。
(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小区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着装整齐、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严禁在非施工区域穿行、逗留;随地吐痰、抛洒废弃物;严禁喧哗、打闹、赌博、酗酒。
(6)每日施工完毕,检查消除一切可能引发的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执行,并确保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待其按要求整改并予以恢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负全部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安全责任书范本(三)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之建设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责起安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第一条:出入甲方厂区作业规定
1、 凡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需出示个人身份证相关证明在甲方门卫室登记、测量体温(按甲方红外线测温仪不超过36℃为正常)后方可进入甲方厂区作业。离开时通过门卫检查后,才可出厂。
2、 携入厂区使用之工具需由甲方门卫室人员清点并出具清单证明后方可携入厂区作业,携出时应主动将证明文件交由门卫室人员校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3、 非工作所需物品或有危险之物品不可带入厂区内,甲方门卫室有权监视各携入物品和拒绝携入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4、 进入厂区作业期间,工作人员除在指定吸烟场所吸烟外(宿舍内),绝不可在其他场所吸烟。违者需无条件按甲方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因导致灾害时,乙方愿负相关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5、 进入厂区作业期间,愿意接受甲方管理单位或门卫室人员就有关厂区安全、管理事项之检查、督导。
6、 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作业人员需统一着装、配戴胸牌,严格遵守甲方防疫消毒制度进出。
7、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需遵照甲方之规定在制定施工区域内施工,按照甲方防疫路线行走,严禁在指定区域外走动。
第二条:乙方个人管理
1、 乙方应对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应负生活管理、安全及投保应投保险之责任。
2、 乙方应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厂区各项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第三条:防火防爆采取之措施
1、 在任何地区烧焊、切割使用明火作业时,需事先向甲方申请,经核准后才可施工;乙方在使用动火时注意人身安全及防火安全。
2、 施工使用明火时,应注意防范可能引起的火灾,并依火灾类型危险程度配置适当灭火器,施工后应专人检视余火使用情形。
3、 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应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不得有漏气现象。
4、 乙方存放于甲方场区易燃物料应指派专人看管,如发生非甲方人员人为引起的火灾,乙方愿负相关责任
第四条:防止坠落采取之措施
1、 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之虞时,应配置安全帽及其他防护具。
2、 作业高度在两米以上时,应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应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索。
3、 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应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禁止高空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 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应依照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第五条: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 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物品时,应备手套、安全帽、安全鞋及防护面具供作业人
员使用。
2、 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严禁超载 ,除人员配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
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 巨型庞大物品搬运时,应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指挥。
第六条:防止触电中毒之措施
1、 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需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可施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
接用电源。
2、 电气线路检修时,应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告牌。
3、 搬运或使用铁件时,应注意不可碰触到电气设备。
4、 在槽、桶或密闭容器从事清洗、油漆、焊切作业,需事先配戴就绳索并指定专人
看守。
5、 现场电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得任意挂接于电器管路上。
6、 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得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第七条: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应就现场紧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第八条:过失责任
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除应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外,对于各项工作安全规范落实遵守并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工程进行中乙方需指派富有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导管理施工及要求工程质量。本工程甲方负责最后工程质量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得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施工期间置工程安全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书范本(四)
工程名称: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我校各部门使用外来人员在校内从事承包工程、借租场地、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单位,必须做到: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持有两证(身份证、居住证)。
4、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5、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6、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自觉遵守安全防火制度,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加热器,严禁私自动用明火。
8、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加强对工地内的安全管理,对所有的施工材料、建材落实专人保管制度。如果缺失自行负责。
10、严禁居中赌博、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0元。
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即生效。
单位责任人:学校基建处或后勤管理处:学校保卫处:
日期: 日期: 日期:
安全责任书范本(五)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经监理审批后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要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包括新入场工人(或进入新的岗位)一级教育、经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签发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作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甲方下发的管理程序,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企业资质证书和委托书等原件经监理审核后将复印件(总监签字的复印件)送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3)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甲方一级和乙方二三级)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并写出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项目技术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2)乙方在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3)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4)施工单位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落实情况。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
5、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和设备
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2)乙方应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并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2)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3)现场严禁垂直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禁止将工具、配件及物 件上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及其他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4)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乙方必须设专人监护。
(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施工需要用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需 要甲方配合的或提供帮助的必须在甲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6)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有序,保持施工现场的美观整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四、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签订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