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注意征求
我了解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个人的智慧是有限的,我需要一个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党来领导我给我指引前进的方向,而这个政党,就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注意征求,来欣赏一下吧。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怎样理解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的条件呢?
第一,年满十八岁的劳动者。“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一是,规定“年满十八岁”为申请入党的年龄,是因为一个人年满十八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树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二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外国籍公民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三是,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第二,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党章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之间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自愿组成的战斗集体。党的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它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以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的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纲和党章的这种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党的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员承认党纲党章,是党在组织上一致的前提。
第三,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领导和监督。积极为党工作,是指党员除了从事社会职业以外,还有义务担负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且尽力地把它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群众工作和党的政治工作。例如,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内教育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参加发展党员的工作,参加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等。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并给以检查和指导。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和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执行党的决议。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个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党员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或阳奉阴违的态度。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事,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所以,申请入党者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是十分必要的。不执行党的决议的人不能入党。
第五,按期交纳党费。为什么把“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呢?因为,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帮助党,而更重要的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
对于党章规定的上述内容,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正确理解并且真诚地愿意这样做。当然,这些条件只是对申请入党同志的起码要求。他们还需要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严格考察,只有真正达到了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才能被接收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