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演讲稿初中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有的国家因此就把宪法称为根本法或基本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宪法日演讲稿初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1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公民权力通过《宪法》确认,人民通过《宪法》赋予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我们的社会从“人治”走向“法制”,用法律这把“利剑”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使我们能安居乐业,使我们能够在平等、和谐、自由的环境中学习,追求梦想。
“我们作为一名初中生,一名未成年人,宪法与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相信在座的同学中肯定有过这种想法,甚至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想的。说实话,在没有学习《宪法》之前我同样存在这种天真的想法。同学们!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那么,我们有许多保护青少年、未成年的法律条例,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知法犯法呢。请记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但是,我们同学中有不少“知法犯法”的,比如抽烟、打架斗殴、迟到早退、旷课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而校领导根据学校规章,对那些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做出了处分,这就是“依法治校,违法必究。”而进入酒吧、歌厅、网吧、购买烟酒等行为,对于未成年来说都是触犯法律的。近年来未成年的犯罪行为逐渐增多,手段残酷,影响恶劣。今年四川一名13岁少年小武为抢劫手机,将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女教师,女教师被烧成特重度烧伤,这一事件让人瞠目结舌;又如15岁的魏明,在同学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带他吃喝玩乐,因为缺少父母陪伴,魏明把王大哥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对他说:“有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方便出面,你帮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不认识你。”被这么一教唆,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对方头部受了重伤,而15岁的魏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我们可以看出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我们很多学生缺乏法律知识还不自知。同学们,学法,我们才不会因为世界好奇而盲从、盲动,才不会在外界美丽外表诱惑下受到伤害,才不会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我们才懂得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2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____"。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3
宪法,伴随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不断演进着;宪法,为国家迈出了崭新的一步;宪法,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中,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靓丽的色彩。
“唉,这书怎么这么多错字啊?一看就是盗版的!这还让我怎么看啊?”朋友在座位上大声嚷嚷起来,旁边的同学无奈的说:“行了行了,反正也都买了,又不好意思跟人家说,你就凑合着看吧。”“这怎么能行?”另一个朋友站起来喊道,“出售盗版本来就是算违法的,怎么就能这么轻易的算了呢?书是有益的,是帮助我们心灵成长的好帮手,如今却变成了有害的,绝不能一走了之啊!最起码要让他知道这可是犯法的,让他知道这是作物的行为,让他知道这种书是不能卖的呀!”是啊,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就在这里清楚的摆在这里,是选择利益还是原则与道德品质呢?有很多人选择了利益,走上了错路,可他们没有改,一错再错,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选择利益的一刹那时候,放弃自己的原则和道德品质的一刹那,就已经注定要在牢中度过了。只要心中有法,不去触碰一些与犯法相关的事情,就不会落入犯法这张大网。正如博莱索所说: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也就是说,人离不了法律,离了法律就没有了公平和平,那么我们将无法生存。只有法律才能拯救或改变那些丧心病狂的人。只有我们自觉遵纪宪法,依法行使宪法正确享受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宪法规的义务,维护宪法权威,同一切违宪作斗争,只有我们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自己心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只要我们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领会宪法所表达的精神实质,以宪法为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自己自觉去遵守宪法,细心学习法律和宪法,才是一个真正的青少年该做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宣誓: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一起发扬宪法知识!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的信仰”。
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1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国家的“法制宣传日”,并在此基础上,将这一天升格为“宪法日”。
这意味着不仅要树立宪法信仰,而且要以一种新的、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这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的规则。依法治国“法”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构成的完整的法律体系。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一项根本国法。
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已得出这样一个启示:宪法是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执行宪法,是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保证。忽视、弱化甚至破坏宪法,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得不到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必将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它的实施。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高高在上”的宪法已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
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维护宪法和适用宪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
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深深扎根于人民心中,尊重宪法是一种社会信仰。这对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和实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纵观世界各国的法治,取得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更好地坚持了法治的总体理念与本国具体国情的创造性结合。
在中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对此有明确规定,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这是基于中国土壤、基于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和智慧选择。不同于西方的“宪政”,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走上建设法治国家之路;以宪法为基石,才能实现党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5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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