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心得体会五篇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心得体会五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心得1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增强社区居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12月4日上午,永清县城区街道妇联组织燕南居委会在德仁佳苑小区开展了“教育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影响一片社会”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我感触颇深。今天,我们的社会有着良好的社会秩序,我们的国家有着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正是有了这些种.种的“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这都是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社区工作者,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社区的和谐,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含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今后,街道妇联还将继续组织各居委会以各种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法治意识,同时,也把更多的法律知识传播给社区居民,争取在辖区内形成人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文化,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心得2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心得3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
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法律。每个人都要养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同时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从小到大,长辈们总会在我们身边教导: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家里,要遵守家里的规矩;而在社会中,更要遵守人民规则,而这个人民规则便是"遵纪守法"了。
以前我一直以为法离我们相隔"十万八千里",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其实法一直都在我们身边。虽然我们非常遵守法,但是,在我们周围的人群中,总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规方面,人们违法的事情特别多,他们常常目无法律,显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骑着小单车,为了贪求速度,竟骑上了人行横道,且偶尔还与机动车玩抢道竞技;还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信号灯已经变成红灯了,可他们却视而不见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辆车惊险地从他后边来了个40度大挪移时,他才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此时已是捏了一头冷汗了;还有些司机,明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可他们仍旧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做了,我就看过这样一则报道-----一名司机洒后驾车,失去意识,摸不着方向了,完全由gps导航带路,结果开进了河里,幸好路人发现将他及时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还记得有一次,我为了要买一本小人书,掐指一算,妈妈平时给的零花钱不够买。"这可怎么办呢?妈妈平时最反对我看这种书籍了,问她要,她也肯定反对了",我自言自语道。我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可还是想不出办法,后来我决定趁妈妈晚上做饭时,偷偷去她包里拿了100元。我乐呵着接下来的两天里,都平安无事,妈妈竟然没发现那100元不见了,竟也若无其事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妈妈聊天时,她却同我讲了一个遵纪守法的故事。听后,让我顿时感到心虚,想到我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拿了妈妈100元时,我感到面红耳刺了,也意识到那是不对的,在法律上来讲,那是范法的行为。或许妈妈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也正是要教导我不要误入歧途吧,不要范错吧!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第二天一早,便拿着剩下的60元向妈妈道歉,可妈妈却笑了笑摸着我的头,说:"要切记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从小就养成好习惯,才会换来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长大后才会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妈妈的一席话,让我毛塞顿开。
记得还有一次科学老师问:如果有人故意谩骂你,你会怎么做?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当然是扁他一顿了,而且还要不留情地骂回他。我听了以后,很为自己庆幸,因为自己没有那样无法律地回答。老师听了,问道:"难道你们只想着怎样报复?其实对于这种人,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去严惩他,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与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心得4
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我市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紧紧围绕“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这一主题,从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接到上级有关文件后,我办工作人员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主任苏柏松进行汇报,苏局长对这一活动非常重视,亲自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起研究活动安排情况,他要求今年的“12·4”系列宣传活动一定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领导要求,我办制定了活动通知,对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印发了专题文件,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本办精心制作大型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市法治化受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二、点面结合,形式多样,增强了法制宣传的吸引力
按照工作安排,我市从12月1日至15日,全市上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通过开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一是集中宣传现场声势浩大。12月4日,市委法治办组织法治浏阳建设部分成员单位干部、局机关干部及法律服务人员等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在现场进行集中展示;布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设置法治心愿箱,收集市民法治心愿;制作“浏阳司法”大型二维码,“手机扫一扫,法制知识伴您走”,动员市民现场扫描关注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社区宣传活动效果明显。12月4日,市委法治办安排组织司法局法律服务专业骑行队到荷花、淮川进行普法宣传,到社区发放普法宣传窗,并沿路发放宣传资料,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三是推陈出新凸显重点。活动当天组织机关干部在才常广场向宪法宣誓,并与学校联动,安排司法行政干警在嗣同路小学升旗仪式上带领师生进行宪法宣誓。并制作守法横幅,发动广大市民现场签名。四是媒体宣传有声有色。为了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效应,在浏阳日报上开辟了国家宪法日宣传专版。12月4日和5日,《浏阳日报》刊登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浏阳”专题文章。浏阳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播放了活动当天现场录制的节目,在浏阳交通广播频道《交通方圆》中安排众议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开展谈话节目,并现场解答听众咨询,此外,市委法治办还与市委宣传部合作,在全市各村设立的《百姓窗》宣传栏统一安排了法制宣传专版,于活动期间张贴在各村进行宣传。四是基层宣传形式多样。12月4日来,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按照要求组织了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了以《宪法》和《宪法修正案》、《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集里街道办事处和关口街道办事处在活动期间向居民免费赠送《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沿溪、社港、永安、镇头、大围山、葛家、澄潭江等乡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户”活动,枨冲、大瑶、达浒等大部分乡镇开展了法制讲座或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极大地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据统计,“12·4”活动期间,我市共印发宣传资料35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举办培训班28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
三、反响巨大,效果明显,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新x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这一契机,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掀起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x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了巨大声势,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反响,同时也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如在12月4日城区集中宣传现场,上千名市民来到现场领取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各乡、镇、街道的宣传活动现场也吸引了大批的群众,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市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很多市民向举办单位建议以后多开展此类宣传活动,丰富市民学法的形式和途径。各市直单位也利用这一活动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心得5
新世纪的到来,是“法”洗去了一些污秽的外衣,全新的法律再向我们走来。它代表了我们的利益,是一项真正服务人民的规章制度,它也无时无刻不保护着我们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要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让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如何守法!这是我们青少年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都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一支部队的战士不遵纪,就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国家就可能灭亡。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法律知识,不遵守法律制度,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牢记在心,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把“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仅仅作为口诀背诵,而是将其像烙印一般负载思想的尖端,促使你的人格在崇高的火焰中锤炼,使坚韧的意志与高尚的品质伴随你一生。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与生活吧!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宪法在我们的心中,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而有力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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