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工作中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若水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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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工作中如何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对于脱贫工作有怎样的意义?对于从严治党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下面就是关于脱贫工作中学习从严治党心得体会,请参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各种艰难曲折中奋起,带领人民夺取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关键就在于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确保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坚持挺纪在前,提供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纪律的维护和保障。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严明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是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证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以落实。加强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追究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到位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保证脱贫攻坚不走样、不偏航。把纪律教育作为重要基础。把纪律教育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党章党纪党规教育,使党员干部搞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进一步坚守党员本分、厚植党员底色。把激励保护作为有力支撑。在推进脱贫攻坚过程中,需要包容无意过失,允许试错和容错,为敢担当的干部负责。要切实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让想干事的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敢于自我加压,“跳起来摘桃子”。
持续正风肃纪,提供作风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好作风出生产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把作风建设的成果体现到脱贫攻坚实践中。大力弘扬严实作风。脱贫攻坚战是一场硬仗,必须践行从严从实的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坚决克服盲目乐观、信心不足和工作一般化的倾向,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在工作布局上,统筹谋划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在效果评判上,注重在“精准”上做文章,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让群众自己评判。
坚决整治“为官不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政治生态正在不断改善,一些党员干部却担心在纪律红线面前,干事就会“出事”,陷入“为官不为”的思想怪圈,这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极为不利。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压缩相互推诿的模糊空间,切实发挥追责问责的震慑力,倒逼党员干部一心一意抓落实,大力促进勤政有为。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脱贫攻坚点多线长,必须严防形形色色的“跑冒滴漏”。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与贫困群众有关联的地方和单位,完善巡察制度安排,严肃查处无中生有骗取、欺上瞒下冒领、层层盘剥克扣、巧立名目索取、优亲厚友偏袒、独断专行任性等“微腐败”。
夯实基层基础,提供组织保障。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确保“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有序推进。压紧党委主体责任。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要抓住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抓住追责问责这个“杀手锏”,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避免责任虚化空转。通过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拿出“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气概,鼓起“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减贫、民生、生态方面的指标权重,考准考实干部脱贫工作业绩,切实营造干部能上能下新常态,确保有为者有位、不为者挪位、不廉者丢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贫困群众感受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第一扇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好村支部书记选任关,严格发展基层党员,落实村级干部廉洁履职相关规定,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的“尖兵”作用,通过给予生活补贴等激励措施,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各种艰难曲折中奋起,带领人民夺取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关键就在于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确保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坚持挺纪在前,提供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纪律的维护和保障。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严明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是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证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以落实。加强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追究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到位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保证脱贫攻坚不走样、不偏航。把纪律教育作为重要基础。把纪律教育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党章党纪党规教育,使党员干部搞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进一步坚守党员本分、厚植党员底色。把激励保护作为有力支撑。在推进脱贫攻坚过程中,需要包容无意过失,允许试错和容错,为敢担当的干部负责。要切实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让想干事的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敢于自我加压,“跳起来摘桃子”。
持续正风肃纪,提供作风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好作风出生产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把作风建设的成果体现到脱贫攻坚实践中。大力弘扬严实作风。脱贫攻坚战是一场硬仗,必须践行从严从实的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坚决克服盲目乐观、信心不足和工作一般化的倾向,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在工作布局上,统筹谋划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在效果评判上,注重在“精准”上做文章,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让群众自己评判。
坚决整治“为官不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政治生态正在不断改善,一些党员干部却担心在纪律红线面前,干事就会“出事”,陷入“为官不为”的思想怪圈,这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极为不利。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压缩相互推诿的模糊空间,切实发挥追责问责的震慑力,倒逼党员干部一心一意抓落实,大力促进勤政有为。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脱贫攻坚点多线长,必须严防形形色色的“跑冒滴漏”。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与贫困群众有关联的地方和单位,完善巡察制度安排,严肃查处无中生有骗取、欺上瞒下冒领、层层盘剥克扣、巧立名目索取、优亲厚友偏袒、独断专行任性等“微腐败”。
夯实基层基础,提供组织保障。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确保“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有序推进。压紧党委主体责任。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要抓住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抓住追责问责这个“杀手锏”,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避免责任虚化空转。通过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拿出“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气概,鼓起“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减贫、民生、生态方面的指标权重,考准考实干部脱贫工作业绩,切实营造干部能上能下新常态,确保有为者有位、不为者挪位、不廉者丢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贫困群众感受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第一扇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好村支部书记选任关,严格发展基层党员,落实村级干部廉洁履职相关规定,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的“尖兵”作用,通过给予生活补贴等激励措施,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