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悟范文5篇
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表明,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对此,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悟优秀范文5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悟1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文明建设,护航经济发展的重要武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一个强大的国家必定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中国已认识到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就一直在探索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这不仅增强了我们共同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希望,也坚定了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只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让中国梦插上腾飞的翅膀;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继续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才能在时代大潮中让全面依法治国在崭新的神州大地上激情绘就。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面依法治国,宏伟的目标、壮阔的蓝图,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共同建设一个充满生机、成就辉煌的法治中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律纷繁复杂,如何能立善法,让法律成为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利器,这需要大智慧。法治是我们从欧洲国家学习来的产物,但就像社会主义,我们不能生搬硬套,要加工,要取精去粕,然后结合中国的国情,再合理运用,不断跟踪完善;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基础是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所以法律的制定既需要自上而下,也需要自下而上。
总之,以法为帆,法治中国才能破浪前行。我们只有在以上几个方面下足功夫,才能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培树公民的“法治信仰”,才能确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根本上解决我国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才能“强筋壮骨”增强治理国家的水平,并最终建成法治美丽中国,从根本上筑牢国家巨轮的钢筋铁骨。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悟2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古往今来,成功的执政者,无不视立法为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在实现法治中国的伟大道路上,党员干部要当坚定的“践行者”。
坚持立法为民。“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看。”立法要坚持以民为本,党员干部要常怀对群众的敬畏之心,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看法治中国。宪法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才能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长期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党员干部要当宪法权威坚定的维护者,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规干预司法。
强化法制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素养和能力,也是其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把法律法规内化为心,外化于行,积极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做出表率看。提高法治思维既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由内而外地自觉养成,也需要各级党组织由外而内地持续培育,内在同向发力,才能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法制学习,从而使法制思维成为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思维方式。
坚持依法用权。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员干部要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理念,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树立共产党人良好形象。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悟3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均以此为目标,各项司法工作都为此而努力。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法治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和保障。法治中国对现行司法体制进行多方面的改革,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切入点,发挥牵一发动全身的功效,带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次第前行。
法治中国实行司法体制改革一路前行,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法治中国实行司法体制改革一路前行,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和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与权威。
法治中国实行司法体制改革一路前行,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广大群众广泛认可。法治中国实行司法体制改革一路前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建设法治中国,实行司法体制改革一路前行,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但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但要求享有知情权与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与监督权。法治中国实行司法改革一路前行,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总之,法治中国实行司法体制改革一路前行,一茬接着一茬干,不断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利于法治中国梦的早日实现。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悟4
全面依法治国,让群众信法而不信访,必须真正树立起法律权威。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律权威。法律是国家制定,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和共同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具有高度信仰和普遍认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人人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全民守法必须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扎紧制度的笼子,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予不可为,保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履职尽责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真正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守党纪国法,把自己置身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崇尚法律思维,重视法律权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将依法治国的思想传递给人民群众,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典范,时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治信仰。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崇尚法治,对法治有敬畏之心,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执法机关要公正执法、严明执法,要让违法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的代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管用,凡事以法律说了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让群众依法办事不再难、打得起官司、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才能让信法不信访成为社会的共识,依法维权才会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崇法尚德,法治信仰才会深入人心。
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改革需要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民心所向,学法用法守法已蔚然成风。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而来。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坚强领导下,全民守法,崇尚法治正在成为全中国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法治进步必将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个崭新的法治中国必将屹立在世界东方。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悟5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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