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范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今年X月份,我公司和地方检察院联手在公司内部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整顿活动,通过近段活动的开展,我系统、详细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及政策进行了学习,也使我更深一层的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下面汇报一下个人的学习心得。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1、内因。即职务行为人自身的因素,包括职务行为人的素质、修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可以说,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内在可能性。很容易理解,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不高,素养差,追求享乐,贪图名利,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随时随地都会有的;同样,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高,素养好,一切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目前,我国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
以行贿和受贿罪为例,行贿人为办成事,往往认为给受贿人财物是正当的,理所当然的,符合情理的;而受贿人为他人办成事以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往往也认为正常,属礼尚往来。再以挪用公款罪为例,挪用人往往认为“借”公款用几天,随后就还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等等。犯了罪还不知道,反而认为正常,这就是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的具体体现。
2、外因。即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不良社会风气。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小事、大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等等,要想办成,大都得出点儿“血”。其实,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可以说,大家都深恶痛绝,因为我们大家都有求人办事的时候。在此,我们且不去追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源于何时,缘于何因,但论其实质。言及实质,或许会有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人重情义,礼尚往来思想的具体体现。
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犯了逻辑上偷换概念的错误,是走到了偷换概念的误区,或者说是犯了凡事一概而论的错误。不错,重情义,礼尚往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它应是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的,如亲戚朋友之间,私人关系之间等等,而对于公务、职务行为来说就不能再以重情义,礼尚往来去行事了,否则,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投桃报李思想在作怪,对于职务行为人来说是个人官本位思想在作祟,这两种思想都是前述不良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是权钱交界的具体体现。从法律上讲,在这两种思想支配下,必然导致行贿和受贿行为的发生。
二是国家公职人员收入普遍不高。目前,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而社会上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则收入偏高或很高,且有时出手大方,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心理失衡,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或应付工作,失职渎职。
三是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因素。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其正确履行职权具有重要作用;监督管理对于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减少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机会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疏于或不到位的监督管理很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如平时我们所说“小金库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其中的“小金库”实质上就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产物,它也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四是执法因素。反腐败这么多年了,腐败不止,惩治职务犯罪这么多年了,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原因何在?笔者认为除了上述因素以外,执法更是其中一关键因素。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职务犯罪分子更是如此,他们往往认为,凭借其构筑的关系网,犯了罪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而逍遥法外。
这是目前很多职务犯罪分子敢于顶风作案,大肆敛财,失职渎职的心理基础,在这一心理基础支配下,他们敢于以身试法,敢于肆无忌惮。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举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是助长职务犯罪的催化剂。
二、内因预防,强化素质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古人云:“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党风廉政教育,并对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廉政,务实清廉,无私奉献,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和文化的侵蚀,消除导致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内因,永做人民的公仆。
2、加强法制教育。深入普及有关职务犯罪的法律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使之自觉遵守各种法律规范,运用法律来约束自已的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护法、守法,防止领导干部思想上的蜕变,构筑一道法律“高压线”。
3、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领导干部要深刻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积极争取班子成员对自已的批评意见,鼓励班子成员有话讲到当面,有问题摆上桌面,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分清是非,统一思想,修正错误,最终达到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4、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犯罪分子现身说法以及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促使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美色关,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筑牢心理防线。
三、外因预防,多策并举,全面铲除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1、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要以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为重点,遵循公开、民主、竞争、公正原则,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避免人事管理中的跑官、要官、买官。同时,要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此外,要增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任何单位或部门的重大事项都要向上一级组织和领导及时报告,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领导的监督检查。在班子内部,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是减少和防止领导干部一个人说了算的重要途径。凡是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等必须经过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3、建立公开透明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让其行为特别是权力运作的过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避免暗箱操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除不宜公开需要保密的决策外,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领导者个人廉洁自律的有关情况,都要公开,增加透明度,减少随意性,把权力运作过程呈现于人民群众面前,消除权力暗箱操作产生领导干部腐败的条件。
4、坚持和完善“三关审计”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三关审计”制度即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任前审计,把好用人关,严格干部推荐考察任用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把那些政治业务素质高、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的人选拔出来担任领导干部,将有劣迹和不良行为的人坚决排斥在外,严防“任人唯亲”,近亲繁殖。任中审计,把好用权关,防止领导干部权力的滥用和异化,确保权力的健康运行。离任审计,把好退岗关,既要防止领导干部借离任之际大肆捞钱财,非法转移赃款赃物,又要防止领导干部挪用公款跑官买官,要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及有效应用,坚决避免经济上有问题的干部异地做官,甚至升官。同时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每年要定期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自觉接受人大评议和监督。
5、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一些领导同志在重大问题上,特别是在干部考核和选拔问题上,往往只重视下级领导干部的意见,不注意听取副职和群众的意见。这种状况不仅容易造成领导干部高傲自大,独断专行,而且往往导致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内群众唯领导干部意见是从。故设立专门的巡视机构,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加快实现这两种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把下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弥补同级纪委监督不力的问题。同时通过明查暗访,广泛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的意见,针对在廉政勤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起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的作用,对领导干部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
任何职务犯罪都与其周围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都存在于一定的现实生活中,都或多或少地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我们大都痛恨职务犯罪,我们何不很好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洁身自好?又何不很好地行使控告、检举权利,揭露职务犯罪,让其无藏自之地?人人都如此,则职务犯罪将无藏身之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标将指日可待。
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在党和国家日益重视民生,社会各界日益重视教育的今天,教育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
一是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是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贪污、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三是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历史上,每个朝代统治者都对职务犯罪有着深刻的认识,采取了严惩重刑来预防官员的腐败行为。特别是明朝朱元璋制定了许多的规定,惩治官员的各种贪污行为。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更是从立法,监督环节上制定严格完备的制度来预防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行为。改革开放以来,在拜金主义的冲击下,由于体制和制度不够完备,一部分领导干部不注意加强自身休养,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贪污腐败,职务犯罪活动频繁出现。即使在被社会上称作清水衙门的教育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贪污腐败行为。郑州一高校领导利用校建项目,大肆收受贿赂,走向犯罪之路。为此,作为教育界的工作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不能掉以轻心。
预防职务犯罪,个人认为应从以下着手:
一是从体制上改革。目前,我国的体制仍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资源,这就给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等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君不见,每年地方各级官员都要“跑部钱进”到中央部委要项目,要资金。原因就是政府掌握了太多的资金和资源。要继续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放权让利,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减少政府掌握的资源,铲除腐败温床。
二是健全制度。要让政府的权力在动作过程中透明,减少暗箱操作,加强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重要内容,国家投入逐年增大,校建等重大项目工程、重大资金项目都要从制度上完善审批和监督程序。要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是要完善法律。从法律上厘清各级政府的权力,完善监督,惩治犯罪。
四是加强教育。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理想教育、权力教育、守法教育。
五是提高个人修养。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要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于的,自觉履行党员干部的职责,立党为公,清正廉洁,防微杜渐,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
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XX月XX日我们学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证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我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激发自己的热情,使自己有不断的长进,并视之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不断的释放出自己的创新能力。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表现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来激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取。
做好本职工作是自已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为校为生多做事、做好事。
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6月3日下午,我县第一纪工委组织所联系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到我县监狱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的参观教育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参观了羁押犯罪分子的监室,听取了监狱管理人员的报告和狱情介绍,以及二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体会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我在听取三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中体会到,不能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还是将要退休、晚节不保的老同志,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放松了学习”。不能在利益的诱惑下,保持自己的信仰,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最终走向犯罪。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规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
二、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特别是当今世界格局不稳的情况下,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更迭。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加强自身的修养,防微杜渐,杜绝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权、慎钱、慎情”。必须正确的使用权力;正确的分配财物;还必须分清情与理,情与法,防止滥用权力,乱伸手,防止在亲情、友情面前,忘记党的纪律和原则,为情所累,被情所困,以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加强自身修养外,最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权力面前要有原则,财务面前要公私分明,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上要有底线。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上级、同事、群众的意见,进行认真反思和整改,在工作中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监督有时也是一种关爱,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作为领导干部只有接受监督,始终把自己置身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制度办事,才能最终禁得住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以上是我对这次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一些体会和感言。很不周详,请各级领导批评指正,以利今后的工作。
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20XX年7月28日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有幸聆听了昆明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给我们作的关于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的宣讲报告会,宣讲团成员以案为鉴,提醒我们警钟长鸣,我们听完报告后如醍醐灌顶,受益非浅。
宣讲团李处长首先向我们介绍了职务犯罪的定义,广义职务犯罪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它是伴随阶级、国家、职务、法律出现而衍生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引发职务犯罪案件的频率较高,一旦在建筑工程中出现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会随之在其它领域牵出一连串的职务犯罪案件。
职务犯罪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的大量出现,既影响到国家机关的声誉,又影响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有可能会变相的影响的工程质量。关于建筑工程领领域职务犯罪频率较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建筑工程领域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较多。近些年,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等项目工程的大批量投资建设,大量的工程项目带动了大量的资金流动,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坚守,在利益面前抵不住诱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进行非法寻租活动;或者玩忽职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做出了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以致身陷囹圄,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
建筑工程领域的特殊性引发职务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
1、时效短,销赃快。发生在建筑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往往是在一项或数项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一旦结束,款项结算完毕,职务犯罪行为随之实施完毕,具有时效性短的特点。犯罪分子实施职务犯罪行为后,赃款赃物消化迅速,不留任何依据,消除隐患,事后无据可查,这也给查处该类案件带来较大的困难。
2、多以现金交易为方式,且数额较大。建筑工程中产生的职务犯罪,除少数收受礼品和其它物质外,多以收受现金方式,且涉案金额较大,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
3、亲朋参与,充当第三者。发生在建筑工程中的职务犯罪,虽有一一对应,双方直接交易的情形,但近年来出现了双方不直接见面或接触,犯罪交易通过第三者加入中间环节实施,有的是通过犯罪者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等,有的是通过朋友转手完成。如搭线或经手人不配合,将会给案件的查处带来诸多不利。
4、内外勾结,共同分赃。建筑工程中出现了内外串通,分工“协作”,共同分赃的趋势。即利用建筑工程中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派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内外勾结,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5、行贿次数多,一损俱损。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长期从事建筑工程的人,由于时间长,经历的多,往往行贿后伴随而来的是事业上的“成功”,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国家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的加大,许多建筑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被查处,成功查处一件建筑工程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会牵出多起案件,许多干部高官也随之落马,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其次,建筑工程引发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监督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如下:
1、施工者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建筑工程中的承建方经办人或项目经理等人的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是法盲。由于受社会上“有钱能使鬼推磨”思想的影响,不少人认为在建筑工程中送红包是常规,是普遍现象,只要能拿下工程,能找到钱,不惜重金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另一方面有的国家工作人员,甚至部分单位领导,法律知识缺乏,法制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没有作出有损单位利益的事,收受承建方的财物没有关系,甚至于认为这不是职务犯罪行为。
2、生活奢侈、开支大。建筑工程中行使职务的人员,有的由于受金钱至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的影响,生活不检点,吃喝玩乐、打牌赌博,样样俱全,平时的支出多,工资又不宽裕,没有正常支付奢侈生活的资金来源,在头脑中不时滋生了找“外水”补缺的念头。
3、权与利交易多。建筑工程建设中,除个别没有过多为承建方谋取利益,一般都是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了职务上的主管、经手、管理的事项,与承建方的利益发生关系,体现在职务权力的行使与承建方利益的交易上,即非法收受承建方的贿赂,是为承建方谋取利益,此种利益合法与否,实现与否在所不问。
4、选人用人不当,滥用职权。建筑工程对建设单位来说,几十年或许就只有一次,犹如唐僧肉一般珍贵,一旦机会错过,永无再现之日。很多人都希望能与建筑工程或多或少地沾亲带故,谋得些许利益。建设方对建筑工程中可能涉及的职务人员在选择上尤为关键,一旦选错了人,职权滥用后造成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5、监督不到位。在建筑工程中,建设方与承建方对工程的价格和质量,工程的进展情况等方面关注的较多,而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会发生职务犯罪的问题关注的少,或根本没有加以重视,没有建立或健全相应的监督措施或制度,没有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预警机制,加以防范。使得工程建设双方都有机会无所顾忌地滑向罪恶的深渊。
建筑领域是经济犯罪的多发领域,值得人们深思,要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必须从内因方面下功夫,只有不断提高职务行为人的素养,提升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职务行为人具有良好的素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堂堂正正做人,一身正气做事,而不是想着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牟取私利,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制止职务犯罪,才能达到预期目的。预防职务犯罪除了优化、强化内因以外,还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预防建筑工程引发职务犯罪的对策:
1、建立检察机关与建设单位的长效联动机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预防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是其职责所在。检察机关的职务预防部门应创新思维,主动走出去,与税务、工商、安全监督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等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所在区域的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的预报制度,开创性的试行单位与检察机关签订预防建筑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协议书,将预防职务犯罪预防针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之前提前注入。
2、建立建设单位“一把手督办”制度。一是建设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在确定建设项目后,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对建筑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职务权力分散,减少副职或其他领导利用机会钻空子,防止其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加大一把手对具体行使建筑工程职务的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一把手不仅要做好经常性的廉洁教育工作,而且要及时督办检查行使职权的情况,发现职务犯罪苗头及时纠正,将其扼制于萌芽状态。
3、建立建设单位“一把手自警制度”。建设单位一把手既然是单位的行政领导,就要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建设单位一把手的自警建设在预防职务犯罪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把手不仅要有自警意识,而且要有自警行为,具体应包括:一是一把手与所在单位签定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二是一把手个人出具预防职务犯罪保证书;三是一把手自愿接受监督的决心书;四是一把手将其在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决定事项自觉置于监督之下,民主决策,保证监督不流于形式,取得监督实效。
4、建立规范的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最佳承建方,对招投标的每个环节做到环环有监督,事事皆规范,防止建设单位与承建方的串通行为,禁止建设单位或相关职务人员与承建方的任何不正常的私下交涉,接触、聚会等,从制度上预防建筑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5、建立逐年财产申报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财产逐年申报制度,每年将其个人收入进行申报,经核实后,予以公示,使其个人财产的增长与法定和合理的收入相符合,与其年终的廉政建设相联系,并与个人的职级和奖惩挂勾,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使其“灰色收入”无正常途径可寻,从而放弃或减轻贪欲之念,从制度上预防建筑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6、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的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使监督制约名副其实,使建筑工程建设中行使相关职务的人员认真、乐意接受监督,为预防职务犯罪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建立一支监督制约专业队伍,培养和提高监督制约人员的专业技能,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于监督,起到监督建筑工程中职务行使相关人员之效,使其“虽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此次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对我们项目部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领导干部来说意义重大,对我们来讲,这是一次灵魂的震撼、是一次心灵的洗涤、更是一次思想的净化和升华!它使我们项目部领导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它是我们一次重要的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它使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增加荣誉感、自豪感,我们要把思想认识转化为积极的行动,讲求实效,提高工作水平,为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切实做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