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7篇_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心得体会
由中央纪委宣传部和央视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于2017年1月3日晚上播出了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系统,在反腐败斗争中,是监督者同样也容易变成腐败者,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就是通过实例来为大家特别是纪检监察系统敲响警钟,下面是在线学习网为您整理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请参考。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 篇1
这部反腐力作中出现的“落马”官员身份很特别: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据了解,这部专题片中,严重违纪违法、并现身说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共有10余名。
信任是来自客体的一种评价,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美德。信任可以让主体摆脱束缚、放开手脚、大胆创新、奋发有为。但信任并不是没有缺陷,因为信任更多的是依赖主体的表象作为而定,表象有真实的一面,也有虚假不实的一面。因此,客体的“信任”不一定都会换来主体的“诚信”。如何让主体“诚信”,这就需要监督。像刘家坤这样的案例应该还不少,我们相信他曾经的“真实”,但是后期少了许多“监督”。一是少了客体的监督,二是少了主体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监督并不是“老虎”。“省委巡视组进驻恩施”一度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有人期待,有人质疑,或许也有人惶恐。其实,巡视就是一种制度,就是一种监督。对于监督,我们大可不必“谈虎色变”。监督是个“好东西”,是对信任“缺陷”的一种互补,是一种对主体的保护。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国家治理体系会不断完善;通过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必然会不断健全;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执行力必定不断加强。因此,来自客体的监督会不断完善。当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待监督要有良好的心态,要养成接受监督的自觉,要善于处处把自己的行动置身于监督之中,只有这样才不会辜负人民群众和组织的信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作为监督部门,也应理直气壮,大胆履职,这既是履行责任,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更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抵制住诱惑,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先做到,要先做出样子来做表率,换而言之,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党中央反腐的决心和意志,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刻不容缓,只有这样,才能不迷失自我。点这三个具有典型性的前纪检监察干部的名,其意义则蕴含其中。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 篇2
“四个服从”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关键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的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国内外管理实践得出的重要工作原则。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考验其能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员领导干部从接受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那一刻起,就意味着要肩负起相应的责任,也要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信任和监督辩证统一,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背负的信任越多,责任就越重、风险就越大,就越要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在党员领导干部被委以重任时,党组织往往都讲“这是组织对你的信任”,干部接受任命时也往往表态“感谢组织的信任”。委以重任就是组织对干部的培养和考验,就应当要求干部接受组织的监督。如果只讲信任,你好我好大家好,责任就会虚化弱化,加强党内监督就会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为一句口号。监督既要靠组织和有担当的人,也要靠制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是底线思维,必须把这个理念贯穿于选人用人、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之中,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敬畏组织、敬畏纪律。
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着管理和监督。领导,顾名思义,就是既"领"又"导"。"领"就是以身作则、引领示范;"导"就是遵循正确方向、施以明确导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管理和监督都是领导的重要内容。广义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党组织的职责。狭义监督是指纪委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的责任。领导的重要职责是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所以,管理中就包含着监督,离开了日常的管理监督,党的领导就落不到实处。《条例》把党委的监督职责及制度安排作为重点,把任用干部权力和监督干部责任统一起来,通过谈心谈话、约谈督促、报告工作、述责述廉、考察考核、巡视巡察、严肃问责等方式,强化责任、促进担当,使党内监督真正严肃起来。
要把重点放在自上而下的监督上。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是统一的。党内监督的权威,首先来自于上级党组织,谁任命就应当由谁来管理监督。在监督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支持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开展批评。实践证明,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同级监督、下级监督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最终要看上级党组织的旗帜、立场和担当。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软弱乏力,其他的监督就会流于形式,也必然失效。《条例》着眼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上对下的监督,发挥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的作用,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提升党内监督的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重在看方向、看坚持。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准则》和《条例》是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制度利器,推进了新形势下的制度创新。要深入贯彻全会精神,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 篇3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凝练为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中央纪委认真落实党中央要求,创新组织制度,强化自我监督,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委的监督首先在于各级党委。纪委要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制度的篱笆扎紧,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群众期盼。
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制度应起到制衡的作用。制定监督执纪规则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各环节的风险点,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严肃查处,对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要调整岗位,严重的就要问责。制定规则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和加强培训教育的过程。规则要向全社会公布,昭示执纪者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表明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 篇4
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条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第三条进一步明确,“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实践已经证明,有了信任,实施监督就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接受监督就会发之于初心,思之于换位。实践同样还将证明,有了严格监督,给予信任激励就有了基于制度的保证;接受信任激励就有了来自坚强后盾的信心。
腐败案件中的“大老虎”,都是由“小苍蝇”一点点长大的。试想,如果当初充分信任的同时,时时严格监督,会造成如此结局吗?
监督是信任的基石。再值得信任的良马,也要被套上制度的缰绳,不能任其天马行空。头上有了监督的“探头”,做人做事便会想到党规党纪制度的约束,就不至于脱轨越界。
信任决不能代替监督。这是无数案例给出的前车之鉴,亦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逻辑起点。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 篇5
关心同志、信任同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决不能因为信任而放松甚至放弃监督。
从一定意义上说,信任建立在人们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道德素养基础上,离不开被信任者的自律。监督则是一种他律,是从外部对人们的思想与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对干部成长来说,信任与监督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有机统一、不可分割;强调一面而否定另一面,不是科学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就权力运行而言,监督更重要,放弃监督就意味着放任自流,不但信任无从谈起,还会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那么,为什么一些同志不愿进行监督或接受监督呢?一个主要原因是对信任与监督的关系认识不清,把监督与不信任画等号,似乎对谁监督就是对谁不信任;或者将监督片面地理解为“不信任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是故意找碴儿、挑刺儿,是整人,因而对监督不习惯、不情愿甚至不允许。其实,监督与信任非但不是对立的,而且能够增进信任:一个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监督的党员干部,必能赢得组织和群众更大的信任。反之,不讲监督的信任就难免流于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就容易陷入放纵。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心胸坦荡的党员干部,应该而且必然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权力与监督存在一种共生关系。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党员干部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接受监督,这是天经地义的。尤其应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揭露和查处的难度加大;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问题仍然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强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因此,无论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出发,还是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严格监督都不可或缺。
严格监督不能仅停留在嘴上、纸上,而应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这就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让监督的阳光照亮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 篇6
一些干部违规违纪,从主观方面分析,主要是个人丧失信仰,没有敬畏之心,缺乏底线意识,贪欲膨胀;从客观方面分析,则是缺乏有效监督,这往往与组织上对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紧密的关系。王岐山用“子不教、父之过”来打比方,指出“干部犯错”背后的组织责任,既形象又深刻,具有鲜明的指向性。
当前,就我们企业来说,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大部分干部廉洁自律,勤奋工作,但违规违纪问题也偶有发生,比如,利用职务便利损公肥私,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作风霸道,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听不进不同意见,搞“一言堂”;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糙;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报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停留在口号上,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等等。有的组织对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睁一眼闭一眼,你好我好大家好,信奉“多种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和庸俗哲学;有的明知道不作为、乱作为,不管不问、不谈话、不提醒、不纠正,懒于管理,疏于监督;有的自身不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做不到,不敢管、不想管等等。存在这些问题暴露出有的组织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意识不强、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措施不实。
越往后,监督会越来越严,方方面面的“紧箍咒”会越念越紧。对各级干部而言,需要转变思想、改进作风,认识到严管就是最大的爱护,适应在监督下用权干事,把廉洁从业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各级组织而言,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能用盲目信任代替必要监督;要以“干部有问题、组织有责任、领导就有过”的责任感,把管事与管人、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使管理监督由“宽、松、软”变为“严、紧、硬”;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管得住自己,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观后感 篇7
对干部需要信任,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强调的就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个干部的成长,既需要信任,也离不开监督。党组织充分信任,能使干部放开手脚,增强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组织严格监督,能促其勤政廉政,不偏离正道、不走向歪道。权力与监督应该相伴相随。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如果因为信任,就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甚至放手不管、放任自流,他们就有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越轨的火车,做出自毁前程、践踏法纪的举动。
近年来,各级对干部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机制日趋完善,效果也日益显现。但要看到,监督“虚化”、流于形式的问题在个别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在监督环节上,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在监督对象上,重一般干部,轻主要领导;在监督内容上,重日常事务,轻原则问题;在监督时段上,重“八小时以内”,轻“八小时以外”;在监督形式上,重事后查处,轻事前监督。组织管干部的功能发挥不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敢管、不愿管,甚至哄着护着,就可能使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一些落马领导干部反思“组织提醒得太少、处理得太晚”,虽有为己开脱之意,但也说明,组织信任有余而监督不足,后果十分严重。
不辜负信任,不排斥监督,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姿态。对那些自律不严、行为不端的领导干部,监督的必要性自不必说,即使对那些严于律己、品行端正的领导干部,监督也绝不多余。道德修养、党性锤炼不可能一劳永逸,那种视监督为“找茬”“整人”的干部,总有一天会将组织的信任“挥霍一空”。只有把监督当警戒、作镜子,处处对照、时时检查,找出不足、改正缺点,才能赢得组织更大的信任,挑起更重的担子。
“严是爱,松是害。”党组织加强监督管理,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爱,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搞好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发挥监督体系的功能作用;要坚持对上对下一个样、此时彼时一个样、大事小情一个样;要克服好人主义思想,不怕丢选票、不怕得罪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要保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高压态势,对违反纪律、不讲规矩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处理的处理,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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