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地就地过年补贴政策
农历正月初一是春节,俗称“过年”。春节是农历新年的第一天,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已超过4000多年的历史,从虞舜时期兴起。下面是小编收集推荐的江苏省各地就地过年补贴政策,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省各地就地过年补贴政策
泰州市,给予留泰职工专项补贴。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外地员工留泰满7天的,按每人500 元标准给予补贴;留泰外地员工在此期间上岗工作的,再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贴。
昆山市,免费开放全市主要公共文体场馆,开展喜马拉雅昆曲云拜年、云展演等系列有奖文化体验活动。面向外地留昆人员发放共计1500万元新春消费券,用于2021年2月9日(至2月26日在全市住宿餐饮、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指定商户内使用。开展年货购活动,发动商超综合体让利促销,对留昆人员给予优惠。
苏州市相城区,2月11日至17日春节期间,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在相城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安排留在相城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再给予企业补贴。春节期间,企业租用国有(集体)资产类集宿楼、蓝领公寓、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半月房租。
常州市溧阳市,规定以企业作为申报主体,按外来员工留溧过节的数量,以1000元/人的标准奖励给企业。
扬州市,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扬过春节的,按照每人 500 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鼓励企业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留扬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留扬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在给予企业专项补贴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天 100 元标准再给予加班补贴。企业租用国有 ( 集体 ) 资产类集宿楼、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半月房租。
南通海安曲塘镇,对留海过节的外来员工每人补贴500元。
江苏过年习俗
苏州人除夕在饭内放进熟荸荠,吃时挖出来,谓之“掘元宝”,亲友来往, 泡茶时要置入两只青橄榄,谓之喝“元宝茶”,恭喜发财。
春节过年民俗风情解释
农历新年指中国及其他汉字文化圈地区的农历一月一日,传统上称为元旦(与中国现行的公历元旦不同)、岁首、正旦,现在一般称为新年、大年,口头上亦称为过年、度岁、庆新岁;是东亚许多国家和地区庆祝新年的主要节日。越南语称为“T?t Nguyên ?án”(节元旦)、日语称为“正月”(明治维新后改称旧正月)、韩语称为“설날”(此乃固有词,即新年之意)。
现时除了中国、朝鲜半岛、越南、日本之外,蒙古、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都是最重要的节日之一。
一般认为至少要到正月十五(上元节)新年才结束,有些地方的新年庆祝活动甚至到整个正月完毕为止。春节与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汉族的四大传统节日。
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月大为30日,月小29日),称之为“除夕”,除夕晚上全家人团圆吃年夜饭(农历一年中最后一顿饭),年夜饭以后有发压岁钱和熬年夜(守岁)的习俗,表示从农历上一年的最后一天守到下一年的第一天。
一般指除夕和正月初一,是一年的第一天,又叫阴历年。但在民间,传统意义上的春节是指从腊月初八的腊祭或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的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五,其中以除夕和正月初一为高潮。在春节期间,中国的汉族和很多少数民族都要举行各种活动以示庆祝。这些活动均以祭祀神佛、祭奠祖先、除旧布新、迎禧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活动丰富多彩,带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满、蒙古、瑶、壮、白、高山、赫哲、哈尼、达斡尔、侗、黎等几十个少数民族也有过春节的习俗,只是过节的形式各具自己的民族特色。
春节的名称随着时间而变化
春节不同时代有不同名称。在先秦时叫“上日”、“元日”、“改岁”、“献岁”等;到了两汉时期,又被叫为“三朝”、“岁旦”、“正旦”、“正日”;魏晋南北朝时称为“元辰”、“元日”、“元首”、 “岁朝”等;到了唐宋元明,则称为“元旦”、“元”、“岁日”、“新正”、“新元”等;而清代,一直叫“元旦”或“元日”。
1911年12月31日,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在发布的《内务部关于中华民国改用阳历的通谕》中,明确将年节称为“春节”。到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农历正月初一称为“春节”,“春节”之名正式列入中国节日法典。2006年5月20日,“春节”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历史上的不同朝代,春节的时间也不一样。夏代以一月为一年之首;商代以十二月为岁首,周代以十一月为岁首,秦代以十月为岁首。西汉时,汉武帝下诏推行太初历,才明确规定一月初一为岁首,以之为夏历新年。
春节在公历1月21日至2月20日之间游动。立春则一般在2月4日或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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