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对校园及周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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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8月9日专电(记者刘潇)记者近日从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新出台的《西安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对校园及周边食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根据该办法,教育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学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课堂教育。食品药监部门负责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件。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对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县城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五十米范围内的流动食品摊贩予以取缔。公安部门负责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的立案查处。卫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
此外,西安将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建立培训档案,中小学校对学生也将开展每年不少于1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根据该办法,教育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学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课堂教育。食品药监部门负责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件。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对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县城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五十米范围内的流动食品摊贩予以取缔。公安部门负责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的立案查处。卫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
此外,西安将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建立培训档案,中小学校对学生也将开展每年不少于1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