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库 > 学习资料 > 教育新闻 >

8类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上海中考

若水分享 1147
  本报讯 日前,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本市常住户籍的应 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报名。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 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的应届初三学生等8类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的8类考生包括: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 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满2年(2017年起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  《上海市居住证》 须满3年);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 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 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 考生持本市公安 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等。这8类考生将根据《通知》 具体要求到指定区县进行报名。
  《通知》 说明,符合报名条件 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3月11日。其中,在学籍所在区县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 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14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本市往届初中毕 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4日—11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14日。

    相关推荐

    热门图文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