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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风俗文化礼仪

若水分享 1147

拉祜族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两岸思茅、临沧两个地区。拉祜族的服饰兼具早期北方游牧文化和近现代南方农耕文化双重风格的特点。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供大家参考。

风俗文化

拉祜族的住房一般有三间,中间一格为客房,进门石方墙角就是神龛(也是供家神的地方)。拉祜族人家一般都有两个火塘,即供老人用的和煮饭用的。到拉祜族人家做客,不得随意触摸神桌和神桌上的贡品,也不能在神桌上摆放东西,特别忌讳放肉类,更不能触动供给家神敬水敬饭的小竹筒。拉祜族人家的卧室外人得擅自入内。火塘是家庭的核心,拉祜族视火塘和神龛一样神圣,火塘上方不能坐人,不能跨火塘,不得踩火塘上的三角架和锅庄石。拉祜族忌吃狗肉。

拉祜族以敬老为荣,每年大年初一抢到的新水,要先给老人洗脸。大年初二,年轻人要到父母、亲友家给老人拜年,并到铁匠、头人家拜年,用温水为老人和长辈洗脸洗脚。每年新米成熟时,拉祜族都要过新米节。新米节时,第一碗新米饭要让老人先尝。重大集会和节庆,要请老人坐上席。屋内中柱旁老人家的座位,年轻人及外人不能坐。吃饭时,第一碗要先添给老人,给老人递烟、酒、茶,必须双手捧上。在拉祜族人家做客,第一位接到主人敬的酒,要把酒转奉给在座的老人或年岁最长者。

信仰文化

新中国成立前,拉祜族崇拜多神,供奉“厄莎”(有的译为厄霞)。认为厄莎是创造宇宙人类、主宰万物、决定人们吉凶福祸的大神。它被供奉在深山老林的禁区,非本族人不得接近。另外,还崇拜地神、司报神、雷神等。澜沧县巴卡乃乡还保留着本民族传统的供奉设施,即在村落广场和各个角落,都矗立着各种形式的标竿,上面刻着几何图纹。

明末清初,大理僧侣杨德渊及其门徒把大乘佛教传入拉祜族地区,使拉祜族的佛教信仰兴盛起来,至清朝嘉庆后,先后在今临沧地区的耿马、双江等县境内建立过四大佛教活动基地,各以一尊佛像为真传;在今澜沧县范围内建立过五个佛教活动中心,各以一部佛经为真传。故拉祜族民间有四佛四尊和五佛五经的说法。当时汉族和白族僧侣到拉祜族地区的传教活动,具有比较明显的反清性质,在几次拉祜族农民战争中,佛教都起了重要的号召和组织作用,并且在双江、澜沧等地,出现了政教合一的局面。由于政教合一,农民起义被清政府镇压后,大乘佛教的地方组织随之解体。但作为宗教信仰,大乘佛教在民间还相当流行。

近代以来,西方--教和天主教先后传入拉祜族地区。据有关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仅澜沧县境内拉祜族、佤族信奉这两教的人数就有25000人以上。其中教徒最多、影响最大、活动范围最广的是--,它以当时澜沧县镇边区(今糯福乡)的糯福为中心向外传播,影响遍及永安、东回、富邦、文东、上允等区乡和沧源、双江等县拉祜族、佤族地区。天主教的活动范围较小。至今,澜沧县等部分拉祜族仍信仰--教,星期天进行礼拜活动,每年公历12月25日过圣诞节。节日期间跳白舞、吹芦笙、弹口弦等,这已经融入到了拉祜族文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拉祜族禁忌

生产禁忌:每月初一、十五、三十早晨不舂米、不耕作;父母亲的忌日不播种;

村中死人,全村停止生产1天;

交往禁忌:大年初一不准外族人进寨,住在家中或接近寨边的客人也不准走,而是用好酒好肉款待他们,节后放行;外人不得随意拨弄火塘,不得从火塘上跨过;

外来男女不能在同一房间住宿;

禁止主人杀鸡待客,客人不能主动拿鸡头吃,如主人拿给客人吃时,客人要接受,不得推辞或转让给别人;禁止打狗杀狗;

生孩子不满3天不许外人进入。

旧历正月布谷鸟叫时不能结婚,认为碰到布谷鸟,结婚不吉利。

儿媳不能同公公、弟媳不能同夫兄同桌吃饭。

接递东西也不能直接过手。

无论已婚或未婚的女子,在长辈前不能取下头巾,更不能披头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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