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罗马法教案
公元前509年(前6世纪末与克利斯提尼改革同时),罗马共和国在意大利半岛上建立起来,后向地中海地区扩张,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一起看看高中历史罗马法教案!欢迎查阅!
高中历史罗马法教案1
一、教学目标
【课程标准】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
生活中的价值。
1.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2.认识罗马法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
3.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体会法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考试说明】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二、教学过程
(一)背景: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
公元前509年(前6世纪末与克利斯提尼改革同时),罗马共和国在意大利半岛上建立起来,后向地中海地区扩张,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P10示意图)。
(二)主要内容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习惯法:罗马共和国早期,贵族垄断着立法和司法大权。当时罗马只有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
(2)《十二铜表法》:
A.背景:① 当时的法官多由贵族担任,常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已,损害平民利益;②为争取自己的权利,平民不断地与贵族进行斗争。
B.特点:内容相当广泛,条文比较明晰。
C.作用:①《十二铜表法》使得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的利益;③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3)公民法: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所以被称为公民法。在公民法下,罗马公民受到法律保护,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原因:①伴随着罗马的扩张,海外行省的不断设立,民族矛盾显现,被征服的民族需要法律保护;②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也产生了许多新矛盾。公民法已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
(2)措施:①帝国的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他们颁布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组成部分;
②法学家积极立法,进行法律解释,以充实罗马法律;③为巩固统治,帝国对行省上层阶级大量授予公民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3世纪,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完善--《民法大全》: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罗马法的主要内容:罗马法发展过程中依次出现的几个重要的法律文献名称:《十二铜表法》(前5世纪中期)、公民法、万民法(3世纪)、《民法大全》(6世纪)。罗马法的主要内容是:保护私有财产和奴隶制度。
(三)作用与影响:
1.对罗马:维系和稳定了罗马帝国的统治。▲实质: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
2.对后世:罗马法是欧洲历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典,影响广泛而深远。①罗马法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当代很多法律制度中的原则和做法,都可在罗马法中找到源头;②近代,资产阶级利用和发展了罗马法中的思想和制度,作为反对封建制度、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力武器;③日本和中国清末,民国时期民法都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为什么?
●史论共享
罗马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的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针对国内各地区和不同民族之间的实际差别,万民法以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较好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三、本课问题检测
1、回答下列有关罗马法的问题
(1)罗马共和国何时建立?帝国呢?
(2)罗马法发展过程中依次出现的几个重要的法律文献(注意时间及标志性意义);如何分类(分形式上和整体结构上)
(3)《十二铜表法》颁布时间、背景、有何特点、作用?
(4)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何在?公民法如何发展为万民法(原因?措施?)
(5)评价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对罗马和对后世)?实质?
高中历史罗马法教案2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十二铜表法》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民法大全》(查士丁尼组织编纂)标志着罗马法律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
两大准则: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局限性: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妇女权利受限
性质:罗马法是欧洲历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影响:维护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是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是反封建和
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有力思想武器。
影响深远的原因:1.统治范围广,传播远
2.比较完善,系统性,逻辑性强,法理精深
3.有一些人类共同准则
4.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之不断修正
5.其发达是罗马统治者尊重法学,尊重法学家的结果
高中历史罗马法教案3
罗马法的发展历程
(1)公民法: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2)万民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于是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3)国法大全:查士丁尼皇帝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背景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罗马法是一种反映罗马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专保护奴隶制的剥削关系,巩固奴隶主阶级在国家机关中的统治地位以及对奴隶的无限权力的社会规范体系。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基本内容
1、公民法,适用于罗马城邦境内罗马公民的法律,主要由元老院法令、元首命令、大法官告示以及被公民大会认定具有法律效率的习惯法组成。2、万民法,适用于整个罗马帝国疆域内公民以及外邦自由民的法令,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具体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十二铜表法》、《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