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的字面意思是提供解决问题的帮助。从广义上讲,任何涉及到请教、询问、商议等意思的双方问答事件,对于问方来讲,都可作为咨询服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供大家参考学习。
实用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深圳市龙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社区保安街4号 法定代表人: 曾庆廉
项目联系人: 叶新灵
联系方式: 28627499 28627466 电 话: 28627466 传真: 28627118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要求如下:
1.服务的内容:为甲方提供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一次,书面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现场指导甲方隐患整改一次;员工安全教育一场次,人数不限;复查一次,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书。
2.服务的方式:上门服务。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1.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
2.服务进度: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三条 双方确定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书面确认完成。
第四条 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服务费用总额(人民币): ,不含税;
3.支付方式和时间:
(1)签订合同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及违约赔偿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服务期间甲方仍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2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常规接待;
1.3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
1.4及时阅批乙方提出的有关文件;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有关书面建议和整改意见,并认真整改;
1.5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提交给甲方资料与文件;
1.6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和责任
2.1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其服务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乙方因人员失职而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相关责任;
2.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的生产工艺、过程等予以保密;
2.3参与甲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对甲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意见。
2.4指导甲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5指导甲方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每天按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 付给乙方;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退回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七条 技术成果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第八条 在服务期间,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 ;乙方指定叶新灵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沟通有关信息;
2.为双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约定服务项目完成或者服务期限到期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实用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新三板及企业管理等相关咨询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为乙方提供优秀的新三板上市服务机构——主办券商、律师所、会计师所、评估所。并牵头与这些机构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监督检查上市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协调解决上市辅导期间甲方与上市服务机构的合作关系,使双方密切配合,高效工作,确保按照计划操作。
因新三板上市需要解决存在的障碍因素,乙方配合甲方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尽可能减少甲方的经济支出。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协助甲方与当地上市办、发改委、环保厅、工商局、税务局、海关进行沟通。
按照上市机构提出的意见,乙方配合甲方整治公司现有的影响上市的各种问题。法律方面的、管理方面的各类问题。
对帐务处理、财务管理、税收核算等进行梳理规范,建立合规、有效、完整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适应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减少内部控制疏漏,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为甲方提供一整套的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对所处细分行业进行调研分析,协助甲方梳理战略定位,推动商业模式优化,提升主营业务产品结构、盈利模式等的竞争优势,建立明晰、突出的主营业务。
协助甲方进行新三板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及申报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处理工作,直至甲方获得新三板申报的挂牌核准文件。在开展梳理规范及申报相关工作的同时,根据甲方私募融资工作的需要,进行投资价值分析、商业模式咨询、市场分析、核心竞争力分析等,撰写完成融资商业计划书;协助甲方与投资机构谈判,筛选合适的投资机构,设计修改及协商确定可行的框架性融资协议与具体融资条款,直至甲方和投资机构签署投资协议,融资资金到位。
三、乙方工作方式及要求、协作事项
1、为保证项目成果质量,实现合同目的,乙方保证在甲方现场(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0小时/人。
2、如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参与甲方相关事项的讨论,乙方应派遣适当人员参加。
3、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咨询工作,甲乙双方应指定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就咨询项目进行沟通交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由乙方组织的上市咨询机构必须是具有为新三板上市服务资格的公司,直到甲方正式挂牌为止,总的服务费用不超过155万元.不包括工作人员来公司的交通费食宿费。
四、保密条款
1、乙方保证对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第三方泄漏及提及。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报告进行保密,不向第三人泄漏。
3、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复制、摘抄、传递或携带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中透露报告内容,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报告内容,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报告。
4、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及其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经营方面的一切信息进行保密。
5、乙方的员工或乙方的受托人违反上述保密条款,视同乙方违反保密条款。
五、纠纷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订立、解释和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实用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3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内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2.咨询要求:
3.咨询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3.其他: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包含评审费用)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技术咨询费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过一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造成技术咨询工作停滞、延误或终止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合同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编制方案不能按时完成、返工或评审未通过,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3、甲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按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_]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印花税票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1)2.登记材料:
(2)技术合同登记(3)技术合同登记证3.合同类型:技术咨询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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