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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采购合同范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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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材采购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建材采购合同范本(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柒拾万零伍佰元整(700500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第三条交货地点:山西省阳曲县城内(具体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2015年9月15日-2015年10月20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签收人:郭爱萍 联系电话:13327404666)。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 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余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10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1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30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一式 两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建材采购合同范本(2)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供应的材料名称:马赛克

  第三条 材料品种、数量、价款

  注: 1)上述单价不因市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材料检测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等不可另行追加计算。

  2)最终结算数量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或其他标准约定的,甲、乙方必须约定并在第二栏中给予写清。

  2. 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和替他相关技术质量质料。

  4.其他要求: 。

  第三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和其他相关质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 花色、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质料。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质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乙方属违约,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有权于材料出厂前对材料进行测试检验,乙方必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5天通知甲方。

  5.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7.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9.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第七条 材料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1 )种方式进行: ① 乙方送货 ② 甲方自提自送。

  3、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九条 材料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第十条 材料付款方式:

  1 2、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已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 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3、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 本合同一式 伍 份,双方各执正本 壹份,副本 叁 份。

  6、 其他约定: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建材采购合同范本(3)

  买方: (以下或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住所:(营业执照登记地址)

  卖方: (以下或称“乙方”)

  住所:(营业执照登记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定向甲方提供产品。

  一、合同标的及价款

  1.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

  1.2合同金额: 。

  1.3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包含在以上总价款内。

  1.4其他。

  二、质量标准

  2.1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是全新的、安全的、质量优良的,且技术水平先进、成熟,设备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原厂正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需返还甲方所有货款。

  2.2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原厂商产品说明书。

  三、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3.1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

  3.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3.3 甲方以支票、转账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因支付货款而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由 方承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四、交货方式及日期

  4.1乙方应按规定的日期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 方负责。

  4.2交货日期:20 年 月 日 前安装调试完毕 。

  4.3交货地点: 。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违约责任

  5.1.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1.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2 乙方的违约责任

  5.2.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迟延交货的,乙方应按每日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

  5.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出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派员到场维修。若乙方接到甲方维修请求后, 日内未答复或到达现场维修,每推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六、争议的解决

  6.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首先应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双方在争议发生后 日内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的,则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任何一方有权向西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 文,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②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仲裁费/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6.3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裁判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履行。

  七、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7.1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7.2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承诺内容若与本合同之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7.3若本合同之某一条款的全部或部分被判定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及该条款其余部分的效力。

  7.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范本(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二、 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 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

  2.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三、 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2. 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

  四、 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甲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甲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余款。

  五、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 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准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 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 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六、 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建材采购合同范本(5)

  需方(甲方):

  地址:电话:

  传真:

  供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合同附件一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二条 质量

  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应通过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等。

  3、乙方保证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且该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方法:甲方在标的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组织验收,基于对乙方质量承诺、实力、规模等的信赖,验收方法仅限于数量、规格、表面及包装是否瑕疵及接收相关证书(如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该验收不免除乙方产品质量责任。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乙方应退还货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第五条 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2、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金额小写:74062.61元

  3、结算方式:首付

  百分之五十(叁万柒仟零叁拾壹元),金额小写:37031.30元;货到并经验收通过后付款至 百分之百(柒万肆仟零陆拾叁) ;

  4、付款形式:现金、汇款、支票及承兑;

  第六条 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交货地点:桂林市临桂县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旁标准三号厂房三楼

  3、交货日期:

  4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七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如因工程需要,须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或包装规格等,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变更通知有利于乙方的除外)。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通知乙方进行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或在获知退货通知内容后7天内不予有效答复的,合同解除,双方就此互不担责;乙方有异义的,甲方须承担退货部分 3% 的违约金,合同解除。若退货是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数量、交付日期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有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停工等)、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其他法定原因造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属甲方自提的货物,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送货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无合理理由拒绝接货的,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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