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聘用合同参考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作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签署以进行投资活动而不另成立法人的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卫生室聘用合同参考,供大家参考学习。
村卫生室聘用合同1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址:
性别:
法定代表人(村委会主任) ;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
雍熙镇村
身份证号:
担负工作:
根据村聘村用原则,为了确立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1年。
第二条 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在乙方在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本村卫生工作服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需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业务培训、指导,服从卫生院的管理。并由卫生院负责安排乙方日常农村卫生服务工作,接受卫生院的日常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工作报酬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排保护、执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开展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委托代理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委托代理人(乡镇卫生院)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其乙方享有工作待遇县财政统一划拨的工资。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解除合同:
(1) 在聘用期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 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医疗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 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同合法权益的:
(4)在聘用内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村卫生室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条例)的。
3、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2)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村卫生员从聘用之日起,必须进驻村卫生室开展工作,不进驻卫生室工作的作解聘处理,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受聘人员负责。
2、村卫生室人员之间必须互相协调配合,完成村级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及乡镇卫生院下达的指令任务。
3、卫生员实行月、季度、年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录入本人档案,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村卫生室聘用合同2
甲方: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人:
乙方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文化程度;_____
专业资质:_____
根据《安徽省村卫生室改革实施方案》和《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村卫生室工作,特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贰年,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止。
二、乙方根据甲方安排,从事以下工作任务:
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4、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与记录;
5、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6、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9、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技术操作规定,保证工作质量。
四、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1、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受到刑罚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村卫生室聘用合同3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对农村广大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优化村医队伍结构,彻底打通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公开聘用52名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医疗卫生队伍。
一、聘用范围及条件
1、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朔州市户籍。
3、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医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义务;无违纪违法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程序
1、发布聘用公告,公布报名条件、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协议。
2、招聘工作在区卫计局统一领导下,由聘用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3、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等工作。
三、聘用办法
1、发布聘用公告
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媒体公布。
2,、公开报名
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提交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4张,报名费60元。
⑵报名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3、资格审查
在聘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
试题总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管理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整个考试过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程序组织进行。
考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工作全部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涉考保密管理参照人事考试相关要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
1、拟定聘用
依据本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拟聘人员。末位出现并列名次,先以学历比较,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执业医师资格比较,高者优先,取得者优先。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2、考核考察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3、公示
拟聘用村医名单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朔城区卫生局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
4、岗位确定
由本人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如出现并列名次,按照本项第一款中的优先办法确定自主选择顺序。
5、岗前培训
正式聘用的村医在上岗前由区卫生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五、管理办法
1、实行村医乡管原则,即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医签订协议,区卫计局注册备案,纳入村医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所聘乡镇卫生院负责。
2、聘期五年,每年考核,合格继续留用,不合格解聘。
六、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村医待遇,外加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补贴。
七、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聘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立山(区卫生和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贾小军(区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刘金兰 谭志茹 刘 梁 张 财 李晓虹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小军兼任。
八、此方案仅限于本次村医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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