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林地流转合同样本
林地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解决当前我国集体林区林地细碎化、实现林业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对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林地流转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林地流转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学习。
林地流转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转让。
二、转让期限:50年,即20_年 月 日至2059年 月 日。
三、转让标的: 亩林地的使用权(其中天然林地 亩,退耕还林地 亩),地名、坐落、四至界限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四、转让林地的用途: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乙方按叁拾壹元/亩给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元为林地转让金;乙方在转让林地上营造的林木所产出的原木,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作为转让林地的补偿,用现金付给
甲方。市场价格以县级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下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享受原已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助及其他相关惠农政策。
(2)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林地约定的收益。
(3)转让林地在乙方未开发利用前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补偿(扣除乙方已支付的转让金);转让林地在乙方开发利用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成材林木补偿的10%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
2、义务
(1)确保所转让林地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不是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搞好转让林地上的森林资源管理。
(5)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的使用权和自主营造的林木及产品的所有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所营造的林木及产品。
(2)有权享受除国家惠农政策以外的优惠政策和扶持。
(3)林地转让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所营造的非成材林木补偿的100%或成材林木补偿的90%。
2、义务
(1)维持转让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除外)。
(2)依法抓好转让林地的林木采伐和植树造林,落实补植和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合格。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措施。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应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持本人申请,凭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到咸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3、乙方因生产经营使用甲方的道路、水源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护。
4、乙方在基地建设中若需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转让林地的林农。
5、甲方在其转让的林地内所必需的宅基地、墓地,乙方应无偿同意。
6、转让林地上原有林木的处理约定:
(1)杂灌木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或者由甲方依法自行处理;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给甲方予以补偿。
甲方需要生活烧柴,可依法自行砍伐。
(2)商品材
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依法处理,或者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扣除砍、制、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成本后给甲方予以补偿。
(3)自用材
甲方需要自用材,由乙方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甲方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树种、数量自行砍伐。
7、乙方允许甲方拾取经营采伐利用后的剩余物用于生活烧柴。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并经发包方签章同意后即生效,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废止。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发包方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或向咸丰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处理结果或仲裁结果不服的,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若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甲方不愿继续转让,乙方在流转林地上营造的林木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流转标的和确认
甲方同意将位于 亩(大写附小写)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租赁给乙方。本次租赁的林权为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林权证编号为 。 林地坐落具体位置: 、小地名: 、面积: 、小班: 、林种: 、主要树种: 。
二、流转方式及流转期限
原经营方式为家庭承包经营,本次流转方式为 。
甲方原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日止,共 年;本次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林权流转价款。
2、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森林、林木。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流转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4、非经特别约定,在流转经营期内,有权获取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属于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政策补助资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流转林权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不得非法变更、提前终止或解除流转合同。
3、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明或林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以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享受国家鼓励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资金及相关补贴。
3、流转期满后,甲方继续就该林权进行流转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承担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
2、依法履行造林、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责任。在发生乱砍滥伐和乱占滥用林地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上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4、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森林经营的管理和监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对二次流转的特别约定: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流转期内,在不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可单方面进行二次流转,二次流转的时间及使用范筹不得超出本合同对该林地的约定。
2、对流转林地上现有林木的处置的约定:
如甲方有临时釆伐需要,可与乙方进行沟通解决;针对该流转林地上新增加的林木或种植物乙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如发生林地征用,乙方有权获得新增部分的政策性补助;在合同期满后,乙方针对新增部分有完全的处置权。
3、对流转合同到期时地上修建的附属设施归属的约定:
对于乙方由于生产经营所修建的附属设施,如鸡舍、猪舍、工人房等,乙方有完全的处置权。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对该部分也同样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性补助。
4、合同约定本林地乙方主要从事发展林下经济。
四、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流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采取固定总额使用费形式:总使用费为每亩 , 合计: 。 支付方式: 。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 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1%滞纳金,逾期1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有关林权。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须退还已收的林权转让金。但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此种情形发生的除外。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林权,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总流转价款的1%违约金,逾期1个月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流转后,若乙方发现流转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经济纠纷,并书面告知甲方处理,逾期1个月甲方没有处理妥当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缴纳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流转期内,若甲方单方违约终止流转合同或以其它方式主观上迫使乙方无法执行流转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对于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须经发包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3
甲方(出让方): ;住址: ;
乙方(受让方): ;住址: ;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以下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 山林的基本情况
1、地址:
2、面积:
3、山界: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转让期限:
2、转让后的用途:
三、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总价格为 万元整(¥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支付总价格的5%作定金,金额为 万元整(¥ )。其余金额待甲方办理好林权证,并把林权证交给乙方时,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额交付给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笔款项时,乙方要出具已收款凭证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3、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来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应向对方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资产,已付款项不再退还。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未经甲方同意该林权证不得抵押不得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其他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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