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同时也催生了不少当事人采取 以委托公证代替房屋过户登记 的方式进行存量房的交易,由于诚信、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因委托公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是不胜枚举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学习。
存量房买卖合同1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南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产权证号: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 双方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套(¥__________元/套),双方约定付款期限、数额及相关事宜如下:(打“√”选择,并填写)
A、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1、其它付款方式
1、乙方于______________时,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自行交付______经纪公司代管;甲方同时将上述房产权属证明原件交经纪公司代管,并在三日内到南宁市房产局对上述房产查档核对,经纪公司于三个工作日内转付定金给甲方。
2、若甲方尚有银行贷款的,则采用第_____种方式解押:
① 由甲方自行还贷,于签订本合同起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还贷并将注销抵押回执单交经纪公司。
② 由乙方同意将首期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甲方提前还贷,由乙方在甲方到贷款银行还贷当日以甲方名义直接存入专用帐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乙方代为还贷后,在贷款银行扣款前该还贷存折及卡,交由____方保管,扣款后三个工作日退还甲方。
③ 由甲方向经纪公司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甲方提前还贷,此款于甲方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后直接存入还款银行专用还款帐号,不足部分由甲方在还款当日补足给银行。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另行以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时,由乙方贷款银行直接将所得贷款转入经纪公司帐户,用于归还甲方上述借款,不足部分,甲、乙方补给经纪公司。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 (①首期房款②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交给____(①甲方②经纪公司代管③办理资金监管)。
4、甲乙双方同意在南宁市房产局受理甲乙双方过户申请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经纪公司将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5、乙方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待_____(①银行放贷②乙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办出)后,且甲乙双方确认房屋费用交接清楚、物业交割完毕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由______(①经纪公司②银行直接③经纪公司扣除为甲方垫付还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后)将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银行放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在伍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给甲方 □D、双方约定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及中介服务费等费用负担约定:
第四条 甲方于__________,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双方将房产过户所需的全部证件及资料,交由经纪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应
当于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向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应当办理领证及缴税费手续。如乙方申请购房贷款,则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后十日内,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如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的,则双方在新房产证办出后十五日内,共同前往土地管理部门另行办理。如甲方及同住人口户籍已落户至上述房产,则甲方应当于在南宁市房产局受理甲乙双方过户申请受理后 日内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第七条 上述房产交付前已发生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房产交付前负责结清,并于房产过户完成后三十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更名手续;除水、电及双方在合同第五条另有约定外,其他管、线使用权随房交付。上述房产权属过户前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八条 鉴于双方为二手房交易,除双方在合同第五条另有约定外,上述房产交付质量标准以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现状为准,甲方自房产实际交付之日起,不承担房产风险及质量瑕疵责任。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房产交付前。以及对室内物品搬迁过程中,不得对水、电、门、窗、地面、墙面及厨卫等设施造成不合理的损坏。
第九条 双方在进行房产(钥匙)、房款、房产证等交接手续时,接受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向交付方开具书面收执凭证。
第十条 双方的义务同时履行或先后履行的,如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之前,另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十一条 为确保交易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上述房地产产权状况予以查档。
双方保证义务如下:
(一)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其交易行为:
1、 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已办理购房贷款抵押除外)
2、 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人同意;
3、原租约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5、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
6、相关产权、身份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7、符合房产交易或已购公房上市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保证其交易行为:
1、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住人的同意;
2、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不按期交付房产及相关证件,或乙方不按期足额付款,或一方不及时履行办证、缴纳税费或货款等各项相关义务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给付房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履行项义务的,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产权过户已完成的除外),则按定金罚则处理,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此后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二) 因甲方违反保证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效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当双倍返定金;因乙方违反保证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效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 如双方无定金约定,则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十计付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或向上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一分,经纪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量房买卖合同2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纪方(丙方)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下列房屋进行交易,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事项,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唯一真实有效合同)。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米。
2、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元。(¥:
3、付款方式:合同公证时一次性付清。
4、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丙方佣金不予退还。
5、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买卖手续,房款交清后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质量以交付为准。今后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及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配合。
6、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该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自觉履行。签合同时,乙方交叁万元押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愿再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还叁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还乙方叁万元押金。并赔偿叁万元。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地 址:金安区三十铺镇铺小步行街
业务咨询:
年 月 日
存量房买卖合同3
出售人(甲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甲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 甲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甲方(及产权共有人 )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若发生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该房屋的下列情况:
1、抵押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设定抵押;
(2)向 抵押,借款 元。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借款。
2、出租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出租
(2)出租给 ,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人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就出售房屋的质量,附属设施、室内装饰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乙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甲方,在明确甲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乙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房产成交价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 )(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 交易定金
为了表示乙方向甲方购房的诚意及保证购房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须于 年 月 日时向甲方交纳 元的购房定金,合同生效后,定金[冲抵房款]、[返还乙方]。
第六条 房款交付
该房屋买卖价款为 元。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甲、乙双方按第 款约定该房交付日期:
1、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3、 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八条 有关税费
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按第 款约定承担: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2、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在房屋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按第 款约定支付:
1、全部由甲方支付;
2、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有关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须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黄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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