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制定
实验室,即进行实验的场所。实验室是科学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基地,科技发展的源泉,对科技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制定呢?下面小编就来解答一下大家的疑问。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制定
第一章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悬挂公示。
第二条: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各实验室应设有兼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首次做实验的人员必须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
第四条:在实验室中应积极宣传、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办法
第五条:实验室应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积极表彰先进,严肃查处事故。当发生不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六条:在承揽校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安全责任。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
第七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要有安全通道、严格做到“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查仪器设备)。
第八条: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严格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
第九条: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第十条:实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时,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实验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应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和污染身体,尽量减少人体接受外部辐射的剂量,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扩散造成的危害。放射性废物要按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在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实验室对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认识,对废气、废物、废液的处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计划。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实验室。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实验室确定仪器、安全、卫生责任人,负责实验室仪器、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
2仪器责任人应熟悉仪器的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范围,能熟练操作仪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以免造成更大损坏,责任人还负责保管仪器的技术资料及附件。
4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任何仪器及物品的使用须按照各自的具体使用规则及注意5事项执行。仪器使用完毕,认真填写仪器的使用记录,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因违反操作规程6所致仪器损坏者要追查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7设备、材料应妥善保管,专人负责,远离热源。剧毒、麻醉药品应设专柜,由两人共同保管。8接触腐蚀性、放射性或有毒实验材料要做好个人防护,放射性废物要按有关规定专门处理。
9使用烤箱、消毒锅等加热设备时,必须有人看守,防止意外发生。
10每次实验完毕,应将实验器材物归原处,并及时清除废物,保持实验台面、地面的整洁,用11过的器械必须清洗干净。实验动物尸体要24小时内返还动物中心,统一无公害处理。
12加强防盗意识,严格门禁使用制度,不得将门禁卡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1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实验人员应节约水电,离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和水电,特别是停水、停14电时应专门检查,不得疏忽,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实验室管理条例
一、 本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是: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学者及博士研究生,在能源清洁利用前沿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性研究,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
二、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和学术委员会评审制。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科学家中选聘组成,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负责决定实验室的科研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协调开放事宜,制定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审批开放基金申请,组织论文答辩及成果评价。学术委员会按照《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工作。
三、 实验室主任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工作,根据《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本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工作计划,制定政策,以稳定实验室的固定技术队伍及促进科研人员的流动和学科的互相渗透,努力吸收和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吸收有成就的回国留学、进修人员来本实验室工作,保持本实验室科研人员队伍的合理结构。
四、 实验室主任按照学术委员会确定的研究方向及审定的研究课题负责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定期召集室主任会议落实科研计划的实施和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照《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和技术管理,保证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组织正常的学术交流;检查各课题的季度小结、年终总结和己完成课题的结题工作。实验室主任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在任期内努力把本实验室办成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基地和人才培养中心。
五、 本实验室实行开放式的运行机制,实验室接受国内外科研入员以客座研究人员的身份来实验室工作。本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资助在能源清洁利用领域涉及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凡欲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和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的国内外客座研究人员可以按照《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管理办法》和《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办理基金申请和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手续。
六、 本实验室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如合作研究、科研人员互访和讲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实施计划的具体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 本实验室按照国家科技部要求进行项目信息管理,建立统计报盘制度,配置专人负责统计。统计结果定期公布,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一次统计结果。实验室以简报和年报形式向外界报告研究成果、反映学术动向、交流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经验,以促进本实验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