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规范化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会议规范化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会议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或触犯下列任何一种规定,一经查出,将受到纪律处分
1.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接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3.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任何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
4.擅取或干扰公司的财务;
5.在公司楼房、车辆、轮船或工地内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赌博或使用侮辱语言;
6.企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组织,社团或工会;
7.违犯任何安全条件或从事任何是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8.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9.无故旷工;
10.在任何时间内,出借工作证;
11.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工作;
12.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制命令或检查;
13.未经总经理允许而为其它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16.总经理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它情况。
会议规范化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目的和实用范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加强纪律管理,强化工作作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农业局直属各站(股、室、所、中心)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上级通知执行。
第四条 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签到2次,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签到算迟到、9:31分后签到算旷工,下午17:10前签离算早退。凡未签到,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考勤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站(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实名签到,不准代签、补签。如站(股、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学习、开会等)、下乡、病假、事假、其它假及周末、节假日临时安排加班等情况,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于考勤表上注明清楚,并将相关通知、假条等附在考勤表后作附件备查。
(四)职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隐瞒、包庇,一经查实,按照职工受罚标准,对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等处罚。
第五条 考勤报送时间 。各站(股、室)考勤每周统计一次,由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分管领导复核签署意见,于每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没有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视为该站(股、室)本周集体缺勤。
第六条 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办公室进行一次汇总统计,考勤结果于下月第一周进行公示(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职工对考勤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如统计错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到局办公室进行核实,逾期不核实视为认可。
第七条 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员任督查组组长,按值周排班,组成人员为3-5人,由办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职工考勤进行督查,每周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须有记录,每周督查情况于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
(二)督查时人员出勤情况与考勤登记情况不符的,尤其是发现弄虚作假的,由该站(股、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并以督查结果为准执行考勤纪律。
(三)督查组不认真督查或不按时报送督查情况的,视为失职,本周督查组成员集体算旷工2天。
第八条 领导出勤告知。局领导公出(含非班子成员的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开会、出差等),需于每日上午9:00前告知办公室登记(告知电话:8933239),临时外出临时告知,不告知者视为在岗,被督查组或领导发现不在单位办公活动区域的按旷工计算。
第九条 请假、销假。
(一)职工请假:职工外出30分钟以上必须请假,1天以内的,由站(股、室)负责人审批; 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安排好请假人工作接交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二)站(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 3天以上(含3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三)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请假一周以上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主要领导请假报县委、县政府政府领导审批。
(五)请假一律以审批后假条为准,如因特殊情况,事后3天内必须补交审批假条,无审批假条的霸王假一律以旷工计算。
(六)请假结束必须向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延假,须先征得审批人口头同意,事后3天内补交审批后延期假条。
(七)请病假3天以上2个月以内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单位领导在批假时必须注明请假期限,超过时间未到单位上班,又无批准的延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八)请假条一律用信笺拟写,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作为考勤统计主要依据;复印一份作为考勤表附件备查。
第十条 奖惩。为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考勤结果实行奖惩制。
(一)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工资50元,早退或旷工半天扣发工资100元、旷工1天扣发工资200元。
(二)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含3次),每累计3次算1天旷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的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10%);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30%),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一个月连续旷工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者,取消当年目标考核奖。
(三)特殊情况,连续事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50%;连续事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40%;连续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工资。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22天以上不满44天的,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44天以上的,除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及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个月为标准,加扣月总工资的50%,个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除因公负伤、特种病人(癌症、麻风、精神病)经批准的以外,连续病假超过二个月不到六个月的,第三至六个月期间,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的90%,工龄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总工资的60%,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70%,工龄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80%,工龄30年以上的发给总工资的90%。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发放。连续病假达到扣工资人员,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六)零星病假全年累计不足44天的,工资照发;累计病假44天以上的,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事假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进行年度考核、不兑现年度有关奖励。
(八)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报组织人事部门辞退。
第十一条 私自损毁、涂改考勤记录或考勤设备的,报县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被记大过处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照个人年终考核、缓调工资等处理。
第十二条 每月考勤统计结果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执行。年度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励和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第十四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工作交流讨论除外)。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上网看电影、炒股票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十七条 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状态。
第十八条 严禁在工作中以慢、拖等方式吃拿卡要;严禁借工作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要求服务对象用车辆接送、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
第四章 违反工作纪律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被局督查组或领导查到违反纪律的,旷工一次扣发工资400元、早退一次扣发工资200元、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职工大会公开检查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待岗、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处理。累次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作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二)被上级作风检查组查到并在全县通报,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正常工作,发1200元基本生活费。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待岗期满后,视待岗期间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恢复工资或加重处罚(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会议规范化管理制度篇3
为明确会议内容,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要建立会议考勤制度。部门级的会议,由各个部门负责考勤。
(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席会议者,每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会一次。
(三)全校性或各级部召开的学生会,由教导处和各级部负责考勤和纪律检查,并公布结果。其他部门召开的学生会(或学生干部会)由召集部门负责考勤。
二、会议组织
(一)校级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部门级的会议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二)各类会议的召开应事先在校长办公会上通报,尽量避免召开临时性的会议,如确有必要需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基本内容等提前通知办公室。
(三)校级会议会场安排由办公室负责,部门级会议会场布置由各部门负责,必要时可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四)各类会议的召开均须做充分准备,重要的会议由有关部门作会议记录,建立会议档案。
(五)需照像、摄像、扩音等设备的各类会议,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人须在会议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统一安排。
(六)会议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将会场卫生清理干净。
三、会风管理
(一)各类会议均应求真务实,以少讲空话,多办实事为原则,会前做好准备,会后抓好落实。
(二)会议召开应紧凑有序,主题明确,会议负责人要事先准备讲话稿或讲话提纲,切忌闲侃式的讲话或发言,重要会议发言稿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审定。
(三)与会人员须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切忌谈笑、看书报、杂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会议规范化管理制度篇4
第一条 会议原则
会议是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有效沟通的重要方式,召开会议应坚持确实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召开会议,会议应做好充分准备、要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等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如公司班子会议、公司行政办公会议、部门例会等。
第三条公司班子会议
公司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一名班子成员提议召开。
公司班子会议是进行集体决策的重要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公司秘书参加,必要时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议、决定和批示;
(二)讨论和决定公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公司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培养和管理;
(四)研究制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重要管理制度;
(五)讨论决定各部门请示公司领导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其他需要公司班子会议审议的重大问题。
公司班子会议事规则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第四条公司行政办公会议
公司行政办公会是传达上级重要精神,通报公司工作情况,讨论公司日常问题的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定在当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三上午8:30)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召开的由公司办公室事先通知。
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公司经营状况,互通工作情况,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汇报前两周工作完成情况,包括细化分解明确的工作内容;重要工作的起始和节点;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完成情况;代表公司参加重要会议的主要精神(经分管领导同意需要传达的)、突发事件、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四)讨论、完善公司行政办公会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公司行政办公会议程,由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公司办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签发执行。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每周例会
各单位(部门)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周一上午进行,具体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会议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召开,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由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公司行政办公会议精神;
(二)总结本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
(三)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探讨新思路,研究探讨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和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四)协调落实周例会决定的相关事项。
各单位(部门)分管公司领导要定期参加各部门例会,广泛听取员工建议,深入了解公司情况。
会议规范化管理制度篇5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二条 公司会议。归纳为四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扩大)会、公司副总经理会、全公司干部会、全公司班组长会、全公司职工大会、全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车间召开的工作会(如部门办公会、车间员工会等),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会议: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组负责人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三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四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生产、营销、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公司的重大问题。
(2)副总经理办公会: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公司职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车间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部门、车间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班前会:对前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公司管理委员会;
(3)经理联席会;
(4)生产管理委员会;
(5)生活福利委员会。
4.科技成果发布会:
(1)QC成果发布会;
(2)科技成果发布会;
(3)信息发布会。
第五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单位经部门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室每周五应将全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车间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七条 凡总经理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理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八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九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与记录
第十一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与会人等)。
第十二条 会议召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 本公司所有与会人员必须自备工作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回到个部门、车间后落实会议内容,必要时将落实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