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疫情期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疫情期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篇1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杜绝浪费,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后勤物资购买和领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后勤物资的采购
1、后勤物资的采购业务由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采购人员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购买后报销。
2、后勤物资采购业务必须经过请购、审核、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
⑴行政人事部或采购人员或应当在授权范围内,按照采购预算及其他部门提出的请购申请,根据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
⑵财务部门对请购单进行审核;
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人员进行审批;
⑷采购人员在获得请购批准后,按请购单进行采购。
⑸行政人事部对采购回来的后勤物资进行验收、保管。
⑹财务部门对未附请购单或请购单手续不全的物资报销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或结账手续。
二、后勤物资的领用和保管
1、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管理购回的后勤物资。
2、相关部门领用时,必须填制领用单并经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和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人员审批后领用。
3、行政人事部门每月编制后勤物资的购、领、存报表,分部门反映后勤物资的耗用情况,报财务部门作为部门费用核算依据。
疫情期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篇2
为加强全局的物资管理,保证财产、物资安全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范围是指除建筑物、机动车以外的所有物资。包括:由本局购买的物资、长期借用外单位的物资、与外单位交换使用的物资。
二、各种物资在购入、借入或调换使用后,应当立即办理物资入库手续,由主管科室登记物资明细物。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领用物资时,应当凭领料单领取。并按单位或个人登记物资领用明细帐。除了日常消耗的低值易耗品以外,领用物资时应当明确实物负责人。
四、各分局自己购买或从局机关领用物资的,计入该分局的包干经费。
五、实物负责人对物资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负责。如果物资出现丢失或非正常毁损,实物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六、区局定期或不定期统一安排全局范围内的实物盘点。在用物资一般每半年盘点一次,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后,有关单位应向区局主管科室报送盘点表。
七、本局的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调出本局或辞职时,应当在区局要求的期限内清交所保管的物资。逾期未清完毕的,以丢失论处。
八、故意隐匿公共财产,意图据为己有的,按照财产价值不同,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九、各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管理办公经费和物资,加强核算,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如因违犯管理规定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区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疫情期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篇3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概念
(一)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中药品器材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医疗器械设备由器械科统一管理,其他后勤保障物资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应急时启用。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按采购程序采购;紧急采购的应急物资,电话请示分管领导后采购,采购手续后补。
(二)应急物资必须入库统一保管。
(三)应急物资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四)应急物资验收入库,必须一一清点、登记,及时入账。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应急物质库存数量,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补充。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挪用、流失和失效,保管人员原则上每季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储备种类及任务
医院应急储备物质包括:
(一)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如适量的药品器材、生命复苏设备、消毒药品器材与防护用品等。
(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如水与方便食品等。
(三)与医患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领导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长期建立与相关供货公司、供货商、及其他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合同,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随时保证提供医院应急物质的供应(联系电话__)
六、应急物资责任管理
(一)不准私自挪用,占用应急救援物资,一经发现追究责任。
(二)对于可以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使用者需妥善使用和保管好,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库房。如果故意损坏或用后不归,将原价赔偿。
疫情期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篇4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一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人防护物资
⑴、室内工作人员(主要指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人暂不提供75%医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员
A、门卫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B、环卫消毒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里所谓环境特指行政楼、医院、食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大厅、内走廊、电梯等公用空间和地面。配发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一次性口罩:原则上一人一天一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人员且连续工作超四个小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每天一人两只;
2、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人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6、一次性隔离衣: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人员);
7、75%医用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公用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八、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一阶段(2月17日至3月22日)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疫情期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篇5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安质环保部、施工技术部和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现场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和维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应急物资。
五、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应急物资由安置环保部、物资设备部人员负责管理、保养、维修和发放,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应急物质不变质、不变坏、不移用。
七、应急物资应单独保管,并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维修,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购买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通知更换,应急物资要调用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使用时必须签领用单,归还时签写接收单。
八、应急事故发生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九、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由物资设备部提出申请,安质环保部审核后重新购置。
十、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质环保部提出申请计划、主管领导签字、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
十一、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