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制度范本5篇
校园安全跟每个同学息息相关。每个人只有思想上重视安全了,才能有效地避免或减少安全隐患,保证自身的校园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安全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制度范本1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缷教学设备,每次完成教学任务后,作一次检查,并作好记载工作。
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十一、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通道追逐打闹,携带利器和其它危险物品,不在高压电器附近活动,经常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火用电安全。学生校外游泳必须家长陪同。班主任要经常的向学生传授自护自救的安全常识。
十二、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检查督促食堂按规定定期定时消毒。
十三、学校教室,寝室要经常通风,离开时要关灯,关电扇,关闭门窗。
十四、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制度,严禁学生带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十五、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功能室教师组成,为分管工作和功能室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和各任课为任课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
十六、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领导,并要形成书面报告,对学生旷课出走或失踪,班主任必须了解清楚情况,有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校长再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学校安全制度范本2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若干名保卫人员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置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对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6、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7、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员和临时工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间值班。
学校安全制度范本3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及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做好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制度范本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
第三条学校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落实要求。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应当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制度,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
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安装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学校应当进行签收,签收结果记录在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中。
由教育行政部门采购交由学校使用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将采购安全台帐同期交付。
第九条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籍档案管理。学生新入学,应当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学校负有保密义务。
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第十条学校应当主动公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等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常规要求
第十一条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应当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
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饮水、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具有安全风险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结束后应当屏蔽保存或专门保管,不得处于学生可自由使用的状态;不便于屏蔽保存的,应当有安全提示。教师自制的体育器材,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安全需要或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和报废相应的体育器材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
第十九条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及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仲裁小组,对事故进行公平、公正的调查,提出仲裁意见,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6月1日起实施。
学校安全制度范本5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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