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正红旗下》近代小说的观后感
《正红旗下》是老舍自传体长篇小说。著于1961年至1962年。遗憾的是,因当时的社会动荡,老舍并未完成,就被迫停笔。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有关《正红旗下》近代小说的观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有关《正红旗下》近代小说的观后感1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后一本小说,无论语言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达到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自己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现在读者面前。尽管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只有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与众不同。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遗憾,唯一遗憾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我想这不仅是作者的遗憾,更是读者的遗憾吧。
作者老舍通过描写晚清满族高级阶层铺张奢华,无所事事的生活;中层官员的生活也那么无忧无虑;然而一般汉人百姓的生活却是那么悲惨进行对比,引起了读者们的思考,对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说道:二百年积下的历史陈垢剥蚀了一个民族的灵魂,使一个充满生机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在世界潮流面前,不仅失去了竞争能力,而且也失去了自守、甚至生存能力。是啊,自从清军进关,旗人的社会地位就平步青云起来,直到晚清时期,尽管清政府已经腐败,但是旗人们得生活没有改变,他们骨子里是高傲,散漫,得意的,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自私,骄横,懦弱等缺点。晚清时列强的侵略不得不说与旗人们的文化是有一丝关联的。
文章的语言文笔是轻松幽默的,但在其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整天游手好闲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懦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渐萌发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一直关注着我们的民族,关注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通过自己这个角色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讽刺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其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写还是所御寒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曾看过对老舍先生着作的品论:他的每一部作品,好像都是从生活大树上撕下来的。没错,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老百姓的生活,用最朴实的语言抒写出我们这个民族。也许这就是老舍作品的成功之处。
有关《正红旗下》近代小说的观后感2
想来母亲不是和正红旗下老舍的母亲一样吗,精打细算一辈子,带我活过了十八年的辛酸。
母亲那单薄的身体全然不是一副顶天立地的模样,但确然扛起了整个家的分量。
我该说她什么好呢?她从来都是一副黄牛的姿态,任由公婆的呵斥,丈夫子女的使唤。她的生活太过于简单,以至于我至今不晓得她有何嗜好。她总是早出晚归,爬在地里熬过夏日炎炎,躲在厨房熬过一冬的酷寒。印象中的她少言。亲戚们来了,她就笑着迎出门去,之后钻进厨房,陆陆续续端出可口的饭菜来。要么不做饭的时候,她便规矩地坐在炕沿的一边,让半开的门遮住她半边的脸,然后静静地听他们高谈阔论,脸上始终堆砌着笑容。
母亲在村里没什么地位,不可能有哪家的红白事非邀母亲去不可,顶多是要他去帮忙做饭、洗盘子。母亲也从不拒绝。她不是旧社会看家的妇女,男耕女织的规则在我们这儿不合用。母亲除了忙家里的琐事,诸如喂猪、做饭类,还得种地。村里人对母亲唯一的印象是一身破旧的迷彩服,一把与身长等高的铁锨,一张清瘦泛黄的面容。
至此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母亲的`模样。她总是抚摸着我的头发,给我说一些关切的话,我望一眼她的两鬓,除了黯淡无光如同枯草以外,另有几根银丝在头巾遮掩下显出雪白。()忽然就与她的目光相撞,顿时我像被攫住了一般。母亲的眼眸饱含了诸多情感,有几分对生活的无奈,几分历经沧桑的辛酸,还有几分对儿女的期待,因而显得晶莹,如同宝石,闪亮在漆黑的夜空。
我知道这些年她是何等艰难,十八年前埋没在这山沟的青春,十八年间付出给这家庭的血泪。十八年,我目睹了母亲的年轮清晰地变多,车轮般辗转过山路的曲折,十八年,我从无知地挥霍过渡到感恩地沉默,从懵懂任性变得勇于担当,十八年,当我真得长大成人,我亲爱的母亲,您还能剩几个十八年让我侍奉膝前?
冬日的寒风吹来一场悲凉,幻化成我奋斗的力量。感动如涛声依旧,却带给我不一样的震撼……
有关《正红旗下》近代小说的观后感3
“在太平天国、英法联军、甲午海战等风波后,高鼻子的洋人越来越狂妄,竟看不起清人……”,在老舍的《正红旗下》里将晚清的状况作了生动的描述。
《正红旗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清代末年北京城内满族旗人的生活场景,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五类人: 一类是寄生于八旗制度之下的大姐公公一家和大舅、姑母等人,过着“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把全部生命都“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注死水里。”一类是能够审时度势,想从八旗制度中挣脱出来,为自己重新设计一条生路,如福海二哥等人;另一类是晚清时期进入中国的洋人,他们或着仗着本国使馆的力量胡作非为,或者在殖民地为非作歹;还有一类是当时依靠洋人的“大毛子”、“二毛子”,他们反过来欺凌中国老百姓,如多大爷等人;最后一类是受不了教会、洋人的欺凌,自发组织起来反抗的人,如十成等义和团成员。此外,书中还对清末满族社会风俗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遗憾的是,当时中国文坛出现了极“左”势头,迫使老舍先生搁笔,只写到了定大爷请牛牧师吃饭一节。然而我们仍能从现存的十一章里窥探到清末北京城内飞万千景致。如大姐公公一家,他们能赊就赊,发下银两再还钱。可是还钱之后又所剩无几,只好再赊。福海二哥等人则是“工商兵”一体,并为民族的前途担忧。牛牧师呢,虽然没做什么坏事,但任其信徒们胡作非为。多大爷等人呢,仗着洋人的势力横行霸道,吃饭不付钱,赊账并不还,让人敢怒不敢言。而十成等义和团成员受不了洋人、大毛子、二毛子的欺凌,进行了反抗。在老北京,不但老百姓赊欠东西,连官僚都靠赊欠生活,可见当时社会的黑暗、朝廷的腐败、不同人的不同性格。
老舍的小说显示了他艺术视野的开阔,塑造人物形象的多样和鲜活。小说中人物的身份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老舍对人物注重揭示个性。不过老舍的作品中也有不少对社会、文化的批判,但老舍的散文、作品少不了对生命的感悟。
“看生命,领略生命,解释生命,你的作品才有生命。看,看便引起了心灵的感应,这个感应便是心灵的呼唤。”这段《论创作》中老舍留下的文字,也许就是他作品的精髓所在。
有关《正红旗下》近代小说的观后感4
写了标题,就开始犯怵。小说我已经读了两遍了,但是要落笔为文,写点什么,就一阵头晕目眩。好在天可怜见,今天一大早派一竖子,扰了本书生的贞静,于是文王拘而演周易,闫帅愤而胡乱写。
以下谵妄之语,请勿轻信为幸,也不要擅自对号入座。
正红旗下——老舍的一部未完成的小说。初读,感觉有一种和阿Q正传很相似的幽默感,再读,又觉其似有不同。私以为阿Q这部小说的幽默感,主要来源于人物的愚呆,比如,阿Q赌钱,拿着钱在赌摊烂赌,在嘲哳叫嚷中输掉血汗钱,仍旧不能幡然悔悟,还依依不舍的站在左近,提心吊胆的替别人担心,在这其中也就有了一种讽刺的幽默。而老舍的正红旗下,里面的人物对于真正切要重大的事情,毫不措意,却再微不足道事上面百般讲究,这样一种对比,幽默油然而生。
但这两种幽默也有相同的地方,就是作为主角的蠢——不管他是傻子式的笨,还是精明式的傻。反观生活,身边如是的人,又何啻一二。这其中最受我鄙夷的一种蠢人,容我给他们一个素描:在蕞尔一隅之地,机缘巧合下也有了点“地位”,进而信心庞然,连带着觉得自己人格也伟大了好些,于是仿着别人侈谈弘论。
凡事好为人师,他们把自己经验来的饾饤之得,奉之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矩矱,屁大点事总要煞有介事的让自己的两瓣嘴放些教训人的话来。可惜有眼看人,无眼看己。这些人像极了《第六病室》里的看守人尼基塔,固执双标,从不反思自己的生活,也从不会思考(或许他们还自以为自己思考了)。荒.唐的自信加上混账的思维,偏偏嚣嚣自威,把哲人困顿时的暂时雌伏,看做是自己光荣伟大的实践证明。
老舍是真不幸,碰到了变本加厉的这种人。一代文学大家,让一群乳臭未干红卫兵,百般轻侮凌虐。终于,老舍赍愤跳河自戕了。哲人其萎,留下这部未完的《正红旗下》。读后感·或许当时的那些喑呜叱咤的猘犬,还在为自己的暴行沾沾自喜罢。这里请原宥我把那些人谥之为疯狗,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依此,或许可以说非理性的动物不是人,因此我给此类人定这样一个诨名,到底是不冤枉他们的。
正红旗下是一部讽刺小说,书中有一句话总结的很好“他们的一生像作着个细巧的,明白的而又有点糊涂的梦”。好的作品之所以不朽是因为他们向社会献曝了一些本质的东西,这样的明白又糊涂的戚戚小人,狺狺笨伯,现在也只多不少。不过,有时何妨以哲学家式的高瞻,将他们的丑恶化为幽默讽刺,形诸笔墨,供知己者寓目,也是平生快事。
有关《正红旗下》近代小说的观后感5
《正红旗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清代末年北京城内满族旗人的生活场景,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五类人:一类是寄生于八旗制度之下的大姐公公一家和大舅、姑母等人,过着“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把全部生命都“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注死水里。”一类是能够审时度势,想从八旗制度中挣脱出来,为本人从头设想一条生路,如福海二哥等人;另一类是晚清时期进入中国的洋人,他们或着仗着本国使馆的力量胡作非为,或者在殖民地为非作歹;还有一类是当时依托洋人的“大毛子”、“二毛子”,他们反过来欺凌中国老苍生,如多大爷等人;最初一类是受不了教会、洋人的欺凌,自觉组织起来反抗的人,如十成等义和团成员。此外,书中还对清末满族社会风俗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初一本小说,无论言语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到达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本人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示在读者面前。虽然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初一行只要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异乎寻常。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可惜,独一可惜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我想这不只是作者的可惜,更是读者的可惜吧。
文章的言语文笔是简单诙谐的,但在此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败北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成天废寝忘食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软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步萌生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不断关心着我们的民族,关心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透过本人这个主角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嘲讽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阿谁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此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述还是所御寒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