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有感心得五篇精选
《十二怒汉》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接下来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十二怒汉》观后有感心得,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十二怒汉》观后有感心得一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杀了自己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他们最后用牺牲自己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但是很欣慰。
《十二怒汉》观后有感心得二
这是1957年的电影,我看了突然很自卑。
我一直认为西方鼓吹的所谓民主应该是放之四海皆适用的,既然这是一种先进的制度,我们没有理由不引进,但现在,我隐隐觉得,这种先进的制度,未必真的适合我们的国情啊!
我们姑且把民主肤浅的叫做人民当家做主吧,什么叫人民当家做主?就是人民要自己决定自己过怎样的日子,可是这在我们这块土地,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任务。说的不好听,国人越多越没主见,如何为未来决策?如何为未来负责?中国人的标签是什么?中庸;忍耐;明哲保身;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此之种.种,且不要说《十二怒汉》里一对十一的翻盘,就不要翻盘那么高难度了,我们一小部分只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或底线,60年代的那10年就不可能发生太多事。
一直以为因为互联网的出现,中国民智大开,民主进程应该是一日千里,但现在看来,仅仅有智何足道哉?没有立场,没有信仰,这种智永远只能是在蝇营狗苟中苟存的小聪明。而现实中,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除了四大发明,更多的就是为人之道,帝王之术这些如何在人群中左右逢源的存活之道,说白了就是如何活下来,现在看来,这真的十分原始,我们认识人性完全是围绕着“自己”这一中心。当然,到现在为止,我认为,在官场上,的确是没人玩得过国人的,君不见国人群体中智商最高的基本都扎堆在公务员队伍里。我们很多人都鄙视公仆,但却背地里都挣破头的要加入他们。我们只是没信仰而已。
用我现在的通用经验来说,十二怒汉里的挑头质疑者,就是一sb。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却要无端的得罪那么多人,浪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听电影里说的,陪审团成员一天三美元,实际上只需要大家一致投票通过,拿钱走人不就完了?演戏也不用做足全套吧。固然,作为电影,我觉得还是有些美化了当事人了。现在很多人,辛辛苦苦发一帖子才5毛,价格是低了点,的确没必要过于较真,否则一天都很难拿到三美元,你说咬谁我就冲就是了,要再考虑什么人性,信仰,一天估计也赚不了几个五毛的,这个我倒是觉得可以理解。
关于电影本身,个人也不想说太多,也许还有很多我没看明白的呢,但也不准备再去了解,这年头,太明白了反而会更累,也危险。
还是推荐一下,这个1957年排名imdb前十的电影之一《十二怒汉》。
《十二怒汉》观后有感心得三
美国1957年的电影《十二怒汉》,带给我从未有过的观影体验。这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从头至尾几乎在一个场景里拍摄,节奏利落,结构紧凑,主题严肃,丝毫不因故事场景的局限性而显得沉闷,反而将一个深入探讨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法律正义的故事拍出了浓厚的戏剧性,深深地吸引了观众,让人不得不感叹导演西德尼•吕美特魔术般的艺术表现力。
这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讲述的是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被指控谋杀生父,法庭有确凿的证据及目击证人,这些都对他极为不利: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讨论案情,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在第一次表决中,除了一名建筑师陪审员之外,其他十一名陪审员都裁定疑犯有罪。这位建筑师陪审员坚持己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最终,陪审团裁定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这部影片为观众呈现了陪审团定罪的过程,其中的辩论紧张激烈、精彩纷呈,不禁让我对陪审团制度加以思考。
影片中,十二名陪审团成员是随机抽取的,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自身更关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经验,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他们不受任何人操控,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本来不懂法律,似乎也没必要懂得法律,因为他们不过是在法律强加的义务之下而被迫来到法庭的。就是这样的十二个人来作案件的最终裁决,他们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只要有一位陪审员提出异议,案件都不能了结。全体一致裁决原则避免了多数人的暴力。对于民主社会中“多数人的暴力”这一问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其著作《论自由》中有精彩的论述。民主并非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要给任何人说话的权力,要服从于事实和理性,即使是真理只在少数人甚至是一个人手中。电影中,目击证人的证词和所有的证据都在指向青年有罪,而建筑师陪审员凭着自身的良知和对他人生命的珍重,以一己之力对抗其他十一位陪审员,并最终说服了大家,挽救了一个少年的生命。当然,这个过程是严守程序公正的,每当有人提出要投票时,都组织表决,没有因为观点对立双方人数的悬殊就省去必要的步骤。
然而,我们在影片中也能够明显地看出来陪审团制度的缺陷。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影片开始时,除了那位建筑师陪审员,其他人都认为对于这个铁证如山的案件,裁决有罪应该是板上钉钉。根据法律,他们只要一致表决通过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驱使他们尽快作出裁决的更重要的理由是:这些陪审员实在已受够这拖沓的审判了;他们被锁在这间闷热的小屋里,汗流浃背,焦躁不安;有人还惦记着自己的生意或晚上的球赛。总之,这些更重要的理由归结到一点就是,这时的他们还没有真正进入“陪审员”的角色,所谓以公正法律的名义、所谓根据证据,不过是他们只想例行公事,然后赶快回家的托辞。在讨论过程中,各个陪审员的私念和偏见都或隐或显地展示出来。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责任以及所做行为的长久意义。
影片最后,陪审团判定被告人无罪,正义的力量最终获得了胜利。这也让我认识到陪审团制度虽然有利有弊,但它的必要性却毋庸置疑。
《十二怒汉》观后有感心得四
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人是正义的,也有人仔细的分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一些贴吧论坛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些人偏执的要死,什么都看不过眼。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其实最不缺乏的就是声音和意见。
那我们和美国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在对法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辛普森杀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是最终打动陪审团的并不是辛普森的美元,无论陪审团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们最终的酬劳都只有三美元。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就搜查辛普森的家,在无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就取证。这看似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实际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而在中国,法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到大清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各项法案。法条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糟糕。
在美国,法律保护每个人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保护公平的每一丝可能,所以,即使只有一个人有不同意见,那么案子就要重新开始。而这种民主的思想深入每个人的骨髓,他们每个人不管高低贵贱从来不放弃追求自己公平公正的权利。在中国,这样公平的权利似乎保护的力度不够,人们更看中正义和权威。有多少案子,为了早日破案,都不走法定的程序。有些时候正是因为警方的权利被滥用且无人监督,才导致了重庆那样的黑恶势力和经方的无耻勾结、才会出现刑讯逼供黑牢层出不穷。而这样的风气也深入一个民族的骨髓。对于权威,人们都顶礼膜拜,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说看《新闻联播》好,为什么?因为新闻联播是中央的,中央的就是权威,权威的就是正确的。难道《新闻联播》就不会错吗?难道中央就一定对吗?而更重要的不在于对错之间,在于我们对于不正确的事情有没有言论并且通过言论改变不正确事情的通道和对通道的保护措施。
也许将的太多太复杂了。对于我们普通人,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和改变。总之,当我们要做决定他人命运事情的时候,请大家都放一放手边的.事情,慎重再慎重的考虑考虑。因为当你被人决定命运的时候,你也同样希望别人慎重再慎重。
十二怒汉。一个国家的精神,更是这种精神造就了一个国家。
《十二怒汉》观后有感心得五
此部影片中十一票赞成,而一个人因为发呆就投了反对票,其实他的本意只是对生命的尊重.(人文主义)因为他在反应过来之后,:这也太草率了,我们需要讨论一下,我并不是反对而是你们都投赞成,那我就反对吧.就此拉开了十二怒汉的讨论.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大家都一个看法,一个观点,似乎没有问题,而这恰恰是最大的问题.其背后一定有原因,(请你支持WWW.HaOWORd.com)大一点就是独裁,小一点就是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特色.此时我想到了春秋战国时的百家争鸣,那是为一个白马非马都能争得昏天地暗,多么幸福的争论呀!而现在我们应该怎样让言论名副其实的自由呢??我想大学生应该承担起这个任务,作为未来的主人,我们应该学着批判,为社会送入一股新风!像蒋方舟那样。现在这样算什么呢?我看到我的高中都组织了反日钓鱼岛游行,而我们却被教育好好待着,别出去乱跑,内心不免悲哀……
而随着剧情的发展,就知道了原来大家都是在赶时间,所以就匆匆投票,有的人是为了参加歌剧,有的是为了接女朋友,而这些却成了他们忽略一个生命的理由,而现在的我们呢?中国的社会呢? 苏丹红鸭蛋、孔雀绿鱼虾、三聚氰胺奶粉及牛奶、甲醛奶糖、带花黄瓜、爆炸西瓜、地沟油……私人性极大的发展,利益至上已经吞噬了作为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 小一点,我想到了红绿灯,我们中国式的过马路,把自己的生命都那么不在乎,那别人的呢????外国人说了一个不过马路的理由当你要闯红灯的时候,你要想到此时恰好有一个小孩子在注视
着你……我们是否也需要这些呢?利益的腐蚀性不亚于权力的腐蚀性,我们社会什么时候能摆脱呢?或许说状况再轻一点呢?
第二个反对的人是一个犹太人,讽刺的是他是在厕所里思考的,因为在那里他思维才更清晰.这时候他说了一个词:理性.而理性思考恰恰是公民社会所需要的。孔子的一位学生颜回在煮粥时,发现有肮脏的东西掉进锅里去了。他就连忙用汤勺把它捞起来,正想把它倒掉时,忽然想到,一粥一饭都来之不易啊,于是就把它吃了。恰巧这时孔子走进厨房,还以为颜回在偷食,就把他狠狠的教训了一顿。经过解释,孔子才恍然大悟。孔子非常感慨的说:“我亲眼看见的事情也不确实,何况是道听途说呢?” 理性是什么呢?眼见不一定为实,耳听呢?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的就是理性了。我找到了一些,或许大家都知道,所以我们所需要的更多的是去act。尽量超脱于自身的地位、身份、利益,必须讲公共理性,学会换位思考。俗话讲,“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 摆事实,讲道理,实证数据和逻辑分析相结合,而不能以感觉代替事实,用直觉判替逻辑推理。直觉对我们理解现象是重要的,但通常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严谨的逻辑分析,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由直觉导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
思考越多问题也就也多,这些思考希望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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