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1000字5篇
宪法日的设立是为了宣传法律意义、提高守法意识、强化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宪法之大,可涵盖国之大事;宪法之小,可监督百姓权责。当今时代是法治时代,我们要顺应时代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5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范文一
点亮“法治之光” 形成“燎原之势”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员干部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又是示范者、引领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在学法普法用法守法上作表率,点亮“法治之光”,推动形成全面依法治国“燎原之势”。
学法为先,蓄积“法治之能”。学法知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也是为官干事做人的基本要求。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谋划推动工作,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必将流于形式、成为空谈;党员干部缺乏法律法规有效规范和约束,必然增加触碰红线、踏足雷区的风险。党员干部要着力蓄积“法治之能”,通过“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个人学”“向理论学+向实践学”等方式,全面学习掌握基本的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将法治贯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各方面。
普法为基,唱响“法治之声”。全民普法是全民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是打好“十三五”收官战、赢得“十四五”开门红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参与“七五”普法、“法律八进”等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知识,当好普法宣传员,唱响法治最强音。要依托“双报到”、挂包驻帮、调查研究等,下沉基层一线尤其社情民意复杂、法律意识淡薄地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易于接受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群众感受法治温暖,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用法为本,行稳“法治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党员干部示范带领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用好法治武器,才能行稳走好致远“法治之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始终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着力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把依法行政、依法用权视为政治上成熟的重要表现,用法治思维提升执政理念,用法治素养提升执政能力,用法治水平提升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守法为要,树好“法治之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打铁尚需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把“法治之尺”立得稳、守得住,带头尊法守法、敬法畏法,群众才能心悦诚服自觉紧随,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才能早日实现。要把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事的准绳,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纪,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言行,绝不能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范文二
12月4日,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法治的基础,是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执政兴国、社会发展、百姓福祉都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战国时期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领导干部要以学法、守法、用法的新形象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排头兵”“实干家”为实现富民强国、赶超发展凝聚正能量。
“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领头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作为党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捍卫者,领导干部要始终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始终敬畏和尊崇法律,将这种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切实维护法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做斗争。
“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排头兵”。学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督促自己守法。在面对“感情牌”的攻势时,坚决不能动摇信念,要深刻认识到:因为个别人的私情而违法乱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公情”,也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因此,领导干部要始终做法治建设的“排头兵”,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精通与组织工作有关的各项法规,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方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同时以自身爱学善学法规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传统。
“关键少数”带头用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实干家”。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要坚持秉公执法,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在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当好践行法治的“实干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坚持把廉洁用权当作生命线,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用身外的党规国法、内心的道德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起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在法律的框架内想事、谋事、干事、成事。
马克思曾经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必须在尊法、学法、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排头兵”“实干家”,“冲”在前线维护好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的法律的权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范文三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第20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去年,国务院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李克强总理强调,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是每一名公职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在狠抓落实中展现作为,严守纪律规矩,严格秉公用权。“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定海神针”,这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在“尊学守用”中把好宪法“风向标”,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境界,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尊法”,树牢法治信仰的“定盘星”。“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知敬畏”、尊崇法律,才能行动上“存戒惧”、守好底线。党员干部要坚决摈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以“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法治观念,带头尊崇法治,誓死捍卫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好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好宪法法律的顺利实施。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党员干部只有始终怀有敬畏之心,才能树牢法治信仰的“定盘星”,才能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对法治之外敢于“亮剑”发声、坚决斗争,做到任何时候都敬畏法律、任何时候都信仰法律。
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学法”,知晓为官尺度的“总开关”。“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而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习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学法”,领先一步了解宪法、高出一筹掌握宪法,切实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仅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也要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的同时,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尺度的“总开关”。
党员干部要在作风上“守法”,坚守法律边界的“高压线”。“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如果党员干部不带头守法,怎么能让群众信仰宪法法律?习总书记曾说:“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在作风上“守法”,把对宪法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守法的自觉和行为的规范,自觉在法律约束的“聚光灯”下行权、主动在制度笼子的“放大镜”里用权,坚守法律边界的“高压线”,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神圣使命,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
党员干部要在执政中“用法”,坚持依法执政的“助推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这要求党员干部在执行法规或掌握标准时,不放松、不走样,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选择,坚持把依法执政作为治国理政的“助推器”,实现决策科学化。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中,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实现定分止争,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全体人民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范文四
党的第十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应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作为基层干部更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公民。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范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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