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为了提升农村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程序,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村民身心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5篇,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1
按《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意见(年-年)》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新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继续取得政府支持,县、乡二级安排的农村各项财政补助经费到位率达100%。
二、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力争实施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同时积极推进各种医疗保障机制,以县为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中心,其他医疗保险为辅助的多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全面铺开。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为农村居民提供必需的预防保健服务,重点加强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巩固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保证疫苗接种质量,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重点预防和控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遏制艾滋病、性病疫情的上升势头;继续加强对结核病的归口管治工作,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和清除蚊蝇孳生地的爱国卫生运动,减少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巩固控制碘缺乏病和基本消灭丝虫病、疟疾、麻风病的防治成果;加强乡镇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能力。预防和管理慢性非传染传染性疾病,做好老年保障。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伤害,开展牙病防治和防盲、聋和治盲、聋等工作。
四、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优化卫生资源,引进社会资源,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要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重点抓好中心卫生院、重点卫生院配套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救治水平。实现100%村级卫生所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享受政府卫生津贴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职责。推行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乡镇卫生院要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价格低廉、安全有效、服务优质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妇幼保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继续加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建设,完善农村卫生院产科基础设施配置,提高产科质量。开展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产、儿科技术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用好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实施产科抢救。推进免费婚检和生殖健康工作,开展新生儿疾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五、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深入开展“整治村镇卫生、优化人居环境”主题活动,建立与完善乡村主干道硬化与保洁机制,逐步实现村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抓好乡镇自来水厂运行管理,实现建制村居民饮用自来水,确保农村居民饮用安全卫生水。要结合村镇规划,严格把好农村新建住房审批关,坚持卫生户厕与农民住房建设同时审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已建不符合卫生厕所要求的农村户厕、公厕和单位厕所要安排改造。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各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的“行动”长效机制。围绕农村重大卫生问题,进一步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农村卫生知识进村入户率、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及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或超过指标。
七、依法加大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依法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力度,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市场的检查监督,有效控制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和其他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
八、发展中医药服务。充分利用我县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特点与优势,积极鼓励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以县中西医院为龙头,开展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普及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2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增收节支等途径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医疗保健业务用房紧缺的状况,以适应保健业务发展的需要,力争实现妇幼保健院的整体搬迁。
(二)大力引进人才,补充后备力量。
(三)加强妇科设施管理。
(四)提升新生儿监护水平。
(五)完成化验室检验设备的更新及增设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医院整体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继续开展妇幼保健和临床新技术、新项目。
(三)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四)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管理。
(五)改善医院内部环境。
(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临床医疗工作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2、抓好三基三严培训和质量监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共2页,当前第1页1
3、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妇幼保健工作:
1、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
2、加强两个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3、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提高母乳喂养率。
4、开展妇幼保健新业务。
(三)行政管理工作:
1、搞好医院文化建设。
2、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教育。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保障后勤供应。
2、逐步改善医院环境。
3、加强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4、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医院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行政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因地制宜实施改革与创新,抓好两个效益,保持医院稳步发展。
2、加强院科两级管理,继续实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任制。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工作,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4、发挥信息系统作用,搞好宣传报道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
5、加强群团组织工作,丰富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业务管理
1、妇幼保健:认真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巩固提高妇幼保健各项质量指标。
(1)保健科负责具体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对各乡村卫生院、所的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
(2)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例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3)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2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体弱儿筛查与矫治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第二季度对妇产科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产科质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季度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基础情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分析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5)努力扩展农村妇女病查治覆盖面,安排妇女病查治工作,按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开展妇女病查治,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2、临床: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1)妇科:开展无痛人流、无痛分娩,同时充分利用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设备,开展对宫劲癌及艾滋病预防等妇科疾病的防治,确保医疗安全。
(2)产科:加强孕期监护,完善孕产妇管理,特别是高危管理,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力争创建产科ICU,更好的发挥我院在全县孕产妇抢救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3)化验室:按国家认证要求完成标准化实验室的改造,开展微量元素、电解质、细胞涂片、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新型化验项目;
(4)辅助科室:加强与临床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辅助检测技术水平和质量。B超室开展乳腺超声检查;
(三)经济管理
1、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
2、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3、搞好院科两级核算,控制医疗成本。
4、做好成本效益分析,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查。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全力保障后勤供应。
2、完成医院搬迁协调及准备工作,争取搬迁项目早日开工。
3、加强消防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确保病人与医院安全。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3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4
一、成立机构,拟定方案
1.各乡(镇)要在5月中旬前成立相应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学习贯彻相关文件。同时,要在5月底前拟定各自工作方案上报市初保办,
并及时组织实施。
2.5~6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召集全市农村初保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深入各乡(镇)督查、监测和评估初保工作。
3.7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初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8月,结合《昆明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2003~2010年》进行自查自评并上报昆明市验收。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把初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各乡(镇)要保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3.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制订2005~2010年初保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上报市初保办。
4.各乡(镇)政府要将初保工作纳入对村(居)委会及卫生所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定期进行检查。
三、工作指标
1.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各乡(镇)要成立以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卫生所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安卫初〔2003〕2号文件执行)。
(2)乡(镇)卫生院要对所辖村级卫生所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要有培训内容、记录和工作简报。同时,有社区的乡(镇)应将社区纳入“六位一体”工作,制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总结。
(3)建立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制度。乡村医生要实施3年一次公开招聘制,与卫生院签订卫生所工作合同。新上任的乡村医生必须在卫生院临床实践不少于半年。
2.医疗卫生管理规范工作
(1)乡(镇)卫生院要建立门诊日志、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成立卫生院医护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本院医护技术操作、病历处方使用管理、隔离消毒进行抽检;每月对卫生所医护技术操作、处方、门诊登记、隔离消毒进行抽检,确保乡村两级医疗卫生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尽快出台安宁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方案,要有管理、报告和疫源地处理等相关制度,门诊要有病人登记薄、传染病登记册、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月报表。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发生时要有疫情记录和处理记录。
3.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1)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登记、监测、行为干预等系统管理的慢性病人应占辖区内已确诊慢性病病人的30。
(2)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纳入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五要素达到95。计划免疫的卡介苗、脊灰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符合免疫程序要求的接种率达95。乙肝疫苗接种率达85。
4.艾滋病防治工作
(1)大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达95。
(2)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妇女干部参加预防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培训率达100。
5.卫生监督工作
(1)市、乡、村食品卫生合格率达95。
(2)市、乡、村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85。
(3)市、乡、村职业卫生合格率达70。
6.妇幼保健
(1)年内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检查、产前检查次数不低于5次,消毒接生和产后访视全程保健服务的产妇人数与年内当地活产数的比例不低于85。
(2)年内在乡(镇)卫生院及乡(镇)以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人数与当地年内活产数之比不低于60。
(3)7岁以下儿童中当年实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保健服务的人数与当地7岁以下儿童数之比不低于65(7岁以下儿童按卫生部4:2:1儿童定期体检或生长监测或每年6~8月份大体检即为儿童保健报务)。
7.环境卫生
(1)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自来水的农村居民占当地农村人口数的80。
(2)市、乡镇政府驻地公共场所、街道、机关、学校卫生厕所占该地公共厕所总数的40。(公共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3)居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0(居民户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
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8.农村中医药工作
(1)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占全市乡镇卫生院的85,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占乡级卫生所的70。
(2)卫生院、卫生所中医药处方占院、所处方总数的30,确定为开展中医药服务。
(3)中医药
处方包括汤剂、院内制剂、中成药、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
9.健康教育工作
(1)市级各职能部门要设立健康教育科,有人员、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
(2)各乡(镇)要设立健康教育人员,有宣传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村委会要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宣传专栏。
(3)根据《云南省农村居民健康教育读本》进行宣传,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5。
(4)开设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占当地中、小学校总数的90。
(5)已形成某教育相关行为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0。
10.医疗保障工作
(1)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覆盖率达85(指参加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保偿、妇幼保健保偿制、家庭保健合同、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等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
(2)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占乡(镇)农业总人口的95。
(3)市、乡两级财政对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人均投入不低于省级标准。
(4)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医疗救助人数占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人数的50。
11.居民健康水平
(1)婴儿死亡率是指年内未满1岁婴儿死亡人数与当地活产数之比,应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2000~2004年4年对比)。
(2)孕产妇死亡率是指年内每10万名孕产妇的死亡数,是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死亡者,应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2000~2004年4年对比)。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指年内未满5岁儿童死亡人数与当地年内活产数之比,应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2000~2004年4年对比)。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5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__乡基本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爱卫会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的《中国农村初级卫生
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等文件精神,制定__乡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
一、总体目标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构建以县、镇、村为基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引入保险机制,建立以农村居民大额费用合作医疗保险为主体,鼓励发展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控制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地方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牙病综合防治,提高全镇预防保健工作水平;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到2010年,我乡农村卫生服务的绩效处于__县前列,国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水平,其中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农村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各项措施。扩大计划免疫接种范围,大力推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制,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重点预防和控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人口覆盖率,遏制性病疫情的上升势头,力争把主要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以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为重点,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止各种意外伤害,做好老年保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开展牙病防治和防盲治盲工作。
(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拓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根据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需要和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整村级卫生机构布局,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以现有乡、村卫生机构为基础,组建规模适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广适宜技术,培养全科医学人才,转换服务模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农民群众提供价格低廉、质量可靠、服务优质、连续性、可及性的综合卫生服务。
(三)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制,逐步扩大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覆盖率,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稳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积极宣传婚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四)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结合创建卫生村镇活动,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县级改水规划,加快农村自来水普及进程。建管并重,抓好水厂运行管理,发展水厂规模经济,确保农村居民饮用安全卫生水。结合村镇规划和卫生乡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严格把好农村新建住房审批关,坚持卫生户厕与农民住房建设同时审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已建不符合卫生厕所要求的农村户厕、公厕和单位厕所,要制定改造计划,逐步加以改造。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教育和宣传等手段,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提高卫生知识进村入户率,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把卫生宣传同科普宣传相结合,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群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六)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卫生院要加大对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其他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控制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抓好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等工作。
(七)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特点和优势,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八)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力推进大额费用合作医疗保险,把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上。努力建立起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筹资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取信于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社会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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