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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保调解工作计划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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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工作计划实际上就是对我们自己工作的一次盘点。让自己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计划是我们走向积极式工作的起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治保调解工作计划1

一、队伍建设求突破,全力激活司法行政队伍生命力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紧密结合队伍的思想、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全员轮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干部网络教育等多种措施,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真正把十八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党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努力做到学深学精、入心入脑,真正把十八大精神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2、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根据岗位职能、队伍业务水平情况,本着实用的原则,拟举办4期专题业务知识培训班,增强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实践能力。要求各下属单位积极开展业务学习与案件讨论,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加强自学,培养成自学、好学的习惯。

3、加强管理创新,激发队伍活力。打造“一所一品”工程,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形象。通过挖掘个人特长、优势,或展现个人的丰富经验、突出成果,或揭示个人的明显改变、重大进步,打造干警工作品牌,以此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激发队伍活力,塑造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4、加强廉政建设,保持干警清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点建设,注重发挥审计、法制监督检查、信访等工作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5、加强工作调研,善于总结提高。切实加强司法行政调研工作,及时反映和了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探讨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司法所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按照县局部署完成对调研课题的调研任务。每半年报送调研成果不得少于1篇。局机关科室也要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完成调研任务。

二、法制宣传工作求突破,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1、深化“法律六进”,突出重点对象普法。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抓好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培训,推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实施校园普法“春笋”工程(即:“每天一学”——在学校内设立法律图书角,方便师生学习法律知识;“每周一观”——利用校内宣传栏设立法制宣传廊;“每月一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月上一堂法制课;“每期一考”——将法律知识考试列入到全县各中小学校每学期的期未考试中,试卷可以由司法机关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制作;“每年一评”——每年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好少年”评比活动,并邀请法律专家、法制教育较为成功的家长代表与师生进行交流。),推动校园、家庭、社会教育三维格局的构建。继续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积极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组织开展“县干送法进重点企业”活动。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法制摄影”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结合“廉洁”建设,拟与县纪委、检察院联合编写干部廉洁案件教育普法读本;建立“县法制广场”和“法制一条街”,打造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群众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大力开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ˋ重信用、守合同ˊ诚信守法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打造普法品牌,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模式。适时开展县干“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将其打造成具有我县特色的普法品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县法制短信平台,实现对外法制信息的发布与宣传、对内信息化办公、与群众的短信互动三方面功能。借助网络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继续发挥好“在线上司法专栏”和“司法微博”的宣传教育作用。筹建中的“普法论坛”计划于3月底试运行。

4、狠抓节点普法,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利用“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好集中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协调新闻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规范,提高法制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求突破,全力推进“平安”建设

1、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落实村居调委会“六统一”;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主动协调,推动医患、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工矿、住建、校园、物业管理、消费领域等纠纷多发行业或领域的调解组织建设。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的要求,完善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县信访局群众工作部)各项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主力军、纽带性作用。强化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和指导,举办一期全县规模的《人民调解法》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县人民调解员”表彰活动,推进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建设。出台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

2、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发〔22号文件精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政策。对各镇过渡性安置基地作用发挥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调研;树立2-3个典型镇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进一步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提高帮教效果,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帮教对象创业典型汇报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对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双向联系制度,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向延伸。

3、突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贯彻的宣传力度,营造贯彻落实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好社区矫正宣传月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完成县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进县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分工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县、镇政支持,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社区矫正装备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水平。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异地委托、审前调查评估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坚持“七个一”和“分级管理”等教育方式,加强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建立公益劳动标准和效果评价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努力探索、大胆创新、因人施矫、重点突破,不断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难题;就如何发挥村级社区矫正组织作用,有针对性地到有关镇、村进行专项调研,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村级(社区)社区矫正作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强化矫正对象监管、教育责任,确保矫正工作质量;与监狱建立双向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和心理辅导。

四、法律服务求突破,全力推进“美好”建设

1、大力加强律师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好律师行业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律师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为全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组织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活动,参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效引导当事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认真落实中办发〔201_〕30号文件和皖办发〔201_〕43号文件精神,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建立和完善走访当事人和顾问单位、旁听庭审、案件质量检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实行律师接待“法律援助首问告知制度”,加大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或补贴的方式推进律师进社区等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各种矛盾纠纷依法妥善解决。

继续加强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通过完善措施、强化手段达到全员使用,案件全部录入,全面综合运用的目标,不断提高律所综合管理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

2、着力发展公证工作。巩固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活动成果,建立保障公证质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公证员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求信誉的理念,提高办证质量;大力推广和应用公证标准化,确保标准化建设取得预期效果;建立健全公证质量风险评估机制、公证质量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机制和公证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管、检查。提升公证社会公信力。

拓展业务领域,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研究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努力实现“公证质量与办证数量、业务拓展与服务水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个同步提高。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和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活动,限度的促进和保障民生,努力扩大公证业务社会影响。

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制定公证行业人才发展规划,督促引导公证处在未来的三年内补充1-2名执业公证员,切实增强公证行业发展后劲。大力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公证员崇尚职业道德,敬畏执业纪律,恪守职业操守。积极参加"全省优秀公证处、全省优秀公证员"评选表彰活动,培育行业先进典型。适时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拓宽公证队伍视野,更新知识储备。

优化公证执业环境,努力营造公证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加强和主流媒体的合作,对公证行业内的热点、难点、重大事件进行及时跟踪报道,特别是对涉及行业公信力建设方面的内容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公证,信任公证,选择公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法打击扰乱公证执业秩序的行为。围绕公证机构性质、公证业务发展、公证制度建设等主题加强调查研究,公证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在省级以上刊物(含内网)发表有关公证工作理论或实务调研文章。

3、强化“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在继续巩固“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深化便民服务,推进信息化应用,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大做强做优。

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保持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平稳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规范非诉案件的受理和办理,提高诉讼案件的比例,对案件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强化。

扎实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将加大社会律师办案的指派力度,鼓励主任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彰显行业公益精神,多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充分维护经济困难,特殊人群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衔接机制,畅通申请渠道。

深化便民利民服务。按照省厅《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对便民服务窗口实施标准化管理,完善管理措施,推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达标升级。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站点便民利民效能。

整合资源,将“12348”法律服务专线纳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设置专席,安排专人值班,加强管理,提供便捷规范的法律咨询服务。畅通网上服务渠道,全面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援助。

4、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完善诚信教育制度、公示制度、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和诚信档案制度。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实行基层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实现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落实庐司〔201_〕34号文件,强化司法所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服务所在财务管理、案件质量上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五、基层基础工作求突破,全力做好“固本强基”工作

1、认真开展市模范优秀司法所争创工作。以争创市模范优秀司法所契机,进一步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推行司法所标牌、标识、制度“六统一”建设,按照“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用、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的四点要求巩固良性循环成果,加强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2、加强信息化建设与运用,推进效能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业务系统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全面提升各项业务管理系统集成应用和关联应用水平,强化司法所管理系统应用、内网信息发布、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强政法装备和专网的使用维护,确保运行安全正常、应用合理有效、内容不断更新、作用发挥明显,努力促进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实务工作的融合,实现系统应用由辅助性向支撑性转变,提高我县司法行政部门的信息化运用能力。

3、出台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符合基层工作实际的考核奖惩机制,从机制上解决提高执行力的问题,着力发挥机制对制度的保证作用,形成一个制度执行上的“自适应”状态。完善由“决策、执行、反馈、监督”构成的“闭合回路”状的科学执行体系。

治保调解工作计划2

一、加强对敌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以坚决防止现实危害、努力消除和减少负面影响为目标,科学统筹境内境外两方面工作、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打好主动仗、整体仗、法律仗、_仗、谋略仗。公安、国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的战略性、内幕性、行动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努力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_、_、"三股势力"等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煽动非法聚集活动,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妥善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严防境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稳定,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稳定。要依法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宗教组织的管理,落实日常活动监管制度,限度挤压境外反华非政府组织浸透活动的空间,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敌对势力利用非政府组织进行各种渗透破坏活动。要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以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为重点,组织开展反间谍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非法活动,坚决消除不稳定隐患。要深入开展对"_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专案工作,依法打击危害严重的骨干分子,教育转化受蒙蔽群众,绝不能让邪教组织死灰复燃、危害社会。要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管理,严防境内外敌对分子"闯关"入境和潜入潜出。

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牢牢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加强覆盖全社会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灵敏顺畅、运转高效的信息网络。公安、国安、信访、维稳等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切实加强对有关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在各个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庆期闻,严格执行"一日一研判"、"一事一研判"制度。严格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落实维稳信息周报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防止反应滞后、贻误战机现象发生。要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整合情报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时提供准确的敌情、社情和重要的预警预测信息,牢牢把握应急处置工作的主动权。

三、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全力消除不稳定隐患

健全经常性、常态化的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在源头治理、妥善处理土下功夫,防止社会矛盾积聚、激化。以深化"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着力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和"三个敏感"问题防范处理工作,防止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要立足于发现得早、化解得掉、稳控得住,全面开展对可能引发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以及重大_炒作,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现实危害的敏感人员、敏感群体和敏感案(事)件(以下简称"三个敏感"问题)的排查工作,详细登记造册,逐一落实属地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责任严。对排查出来的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和"三个敏感"问题,按照"一类一策、一人一策,教育为主、慎用打击,宽严相济、综合施策,低调处理、防止危害"的工作思路,采取领导包案包干化解、深入接访下访化解、及时换人换策化解等办法,集中力量攻坚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健全完善定点接访、专题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挂牌督办等信访处理机制,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千方百计把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数量降下来。

四、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好源头预防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__]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动建立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1_]61号)、《百色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百办发[20__]177号)和《百色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百办发[20__]133号)等文件精神,以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确保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维稳目标责任管理,成立由县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评估工作体系。凡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并形成完备的评估报告。要切实加大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督查力度,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制,将风险评估纳入社会管理、维稳工作综合考评体系之中,确保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真正落实到位。

五、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

进一步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党委负总责、有

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联台指挥机制和符合实战要求的预案,统筹规划、使用维护稳定专门力量,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梳理完善地区预案、部门预案、现场处置预案、_引导预案、网络管理预案等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值班备勤,建立跨区域调警协作机制。在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要充分看到其中的各种因素及复杂关系,准确判断事件性质,抓住问题的关键,区别不同情况,有效控制事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一旦发生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要文明稳妥,执法要文明规范,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对于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处理,维_律尊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加强跨区域维稳协作,确保接边地区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与外县靖西县、田东县、田阳县、天等县等接边市、县维稳协作,逐步建立接边地区联谊走访、维稳信息情报共享、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联排联调、治安联打联防联治、跨区域维稳信访协作等制度,制定和完善接边地区应急联动工作预案,积极稳妥处置接边突发群体性事件。加强协作交流,定期组织召开接边区域综治维稳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区域维稳形势,共同调处化解影响接边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开展接边区域群防群治和治安专项整治行动,联手防范和打击危害接边地区和谐稳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展跨区域雏稳协作,有效化解接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稳定边界。

七、加强维稳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强化固本强基思想,把维稳基层基础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更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着力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大人财物投入,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增强基层组织生机活力、扩大基层组织工作覆盖面、壮大基层力量,提高基怯实施社会服务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加强基层维稳力量建设,重点抓好市、县(区)党委维穗办作为常设机构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明确专项经费,确定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干部。充分利用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的职能优势,整合基层维穗工作资源,建立联动机制和综合平台,形成整体合力,做到社会信息联享、社会矛盾联调、治安问题联治、邪教隐患联防、社会管理联抓、便民实事联办。加快推进戏法维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点加强维稳联动指挥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政法维稳信息资源。加强对基层党政领导干部以及维护稳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维护稳定工作能力。总结推广维护社会稳定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带动维护稳定工作水平提升。

八、加强_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_环境

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凝聚人心和力量共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富裕幸福魅力生态和谐百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棒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国一隋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错误思潮干扰的自觉性。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_引导工作,切实把握_的主导权、话语权。完善涉稳重大问题_引导桃制,建立健全政法、维稳部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制度、政法维穗宣传_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判、制定预罐,提高_引导的及时性、性和公信力、影响力。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积极推动落实网络网址、网民上网、网络互动等实名登记措施,切实消除管理盲区。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的依法公开管理,明确法律责任,严格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网络诈骗、_、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能让网络成为"法卦之地"。政法、维稳部门要建立与网络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网络监控、侦查和_引导队伍,建立健上舆情监测研判评估机制、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圈上_引导机制等,定期排查梳理涉及我市的重大网络舆情和开展风险评估,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大网上_引孝管控力度,对网上的违法和有害信息要及时发现、封堵。册j除并落地查处相关人员,严防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形成现实危害,严防利用信息网络炒作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形成网上事件,严防利用信息网络煽动组织非法聚集、群体性事件和非法组党结社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九、加强社会面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敏感时段、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社会稳定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预防为主、以面保点"的要求,充分运用业已形成的重要敏感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及早对全年各个敏感时段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社会面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谋划部署,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工作方案、工作预案和工作措施,整合力量、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密重点部位安全保卫、严密社会面防范控制、严密重点人员稳控,坚决将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化解控制在本地,严防发生在全国全区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消防、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工作,努力降低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加强对到市赴邕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积极配合北京、自治区和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我县的不稳定问题和事件,限度地减少和及时劝返接回到市赴邕进京上访人员,防止发生到市赴邕进京"维权"滋事_及个人极端事件。

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和做好今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进一步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将维护稳定与推动发展同规化、同部署、同落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更加注重统筹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更加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更加注重综合施策、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耍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及早部署,掌握主动。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决策失当、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等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和事件的,依据自治区《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对领导干部问责情形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督查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维稳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督查指导工作。在各个工作阶段和敏感节点、敏感时期,要组织开展维稳专项督查活动,深入基层和部门进行督查,与基层同志一起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对影响稳定突出问题和重大不稳定隐患,要组织督查组深入涉事地方和部门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械斗等群体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治保调解工作计划3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

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治保调解工作计划4

20__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

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治保调解工作计划5

一、健全、巩固、发展我村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

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我村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要适应新形式下化解民间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杜绝只占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风,建立和完善村调解委,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并开展实施。

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每年要组织1-2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要特别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各村调解委员会要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须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的纪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调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三、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在村"两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觉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地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注意分析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演化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减少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不仅要继续加强对传统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而且要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调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调解与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解释,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_,维护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不能放任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新时期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_精神的具体表现,是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实现全村居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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